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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我真的觉得挺好,千万别扔,这个我要吃的,说不定,跳跳也喜欢。”
陆贻林走过去,又切了一个,证实了自己的话。
他最近嘴里淡而无味,这个刚好。
跳跳晚上回来,陆贻林给儿子切了个,招呼人,“我买了橙子,很好吃。”
跳跳兴高采烈的跑过去,咬了一大口,小脸立马皱成一团,表情变化多端,吐了吐舌头。
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老爸,小家伙有那么点委屈。
“不喜欢吗?”
“好酸。”跳跳嘟起了嘴巴。
“是有那么点,但是我觉得还挺好吃的。不是吗?”
跳跳坚定了摇了摇头。
陆贻林摸了摸鼻子,奇了怪了,怎么都不喜欢吃,“那好吧,我自己吃。”
父子俩,以前口味不是挺和谐的吗?小孩真是嘴巴越来越挑。
李钱摇了摇,看着坑了儿子的某位,旁人看到了,得怀疑到底是不是亲爹了,他回头给跳跳找了蜜饯,含在嘴里。
李钱是要很大的毅力,才能不去扔掉那些酸橙子,三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节省了,这么难吃的橙子,也难为他了。
那一堆橙子,最后就只有陆贻林一个人吃,他每天吃几个,到了十一,出国临走之前,那堆橙子还被他消灭了一个角。
陆贻林吃上瘾了,还拿着袋子装了点,带在路上吃,他怕路上买不到,那么合乎心意的橘子……
☆、第一百零一章
一家人从北京出发,旅途长达三十个小时,跳跳年纪还小,陆贻林担心小家伙一直在飞机上,会觉得累或者是无聊,出来玩又不赶时间,就故意放慢了步调。
在转机的城市停留了一天,休息够了,然后才飞往阿根廷的首都,闻名的艺术之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这还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两个人要去的世位于门多萨的红酒旅店,那是两个人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现在想来,也算是一种缘分。
当初陆贻林一身狼狈匆匆回国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会和在旅店里共度一夜的男人,再次踏足这里。
那家旅店对他们三个人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
在往后的岁月,几乎每过几年,赵世承和陆贻林都会去一次,去品尝这里的葡萄酒,小住一段时间,不过陆贻林很注意,再没有喝醉过,当然,也就再没走错房间。大概是他已经找到了最对的那个人。
他们开始还带着跳跳,随着跳跳一天天长大,两个爹就不带着儿子玩了,去过自己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最终目的地,这个城市,却也值得让人花上几天时间去游览,两个人办得是工作签证,时间很长,所以很悠闲。
陆贻林个人很崇拜圣马丁,所以先去了总统府,长命不灭的火焰,仪仗队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卫兵守卫下的将军灵柩庄严肃穆。
接下来的两天,一家人又零碎的去了些景区,还在市区逛了一路,买了不少的有特色的东西。
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会说英文。
赵世承会一点基础的西班牙语,但他久居国外,英文说得相当地道,所以沟通起来完全无障碍,特别的顺利。
陆贻林虽然知道对方是学霸,还是被震惊了,他决定以后出国旅游,一定要抱紧赵先生的大腿……
读大学的时候,他勉强过了四级,但是这么些年,本来就学得马马虎虎的英语,也差不多都忘了……
看着赵世承,陆贻林突然有了决心,要把英语再捡起来,当然,他不能保证是不是一时的兴起,至少这一刻,他确实下了决心的。
迥异于中国的风土人情,路上有打扮时髦的老头拉中提琴,或者丰腴的妇女表演。
而这天刚好是周日,集市上居然有人跳探戈,舞者的年纪约在四五十岁,其实并不年轻,但是氛围却相当的好。
这种舞蹈是阿根廷的国粹,所以出现得频率不低。
旋转,离合,飞舞的裙角,奔放洒脱的舞姿,有种与年龄外貌等一切外在无关的性感,让观赏者不由被感染,变得雀跃起来。
最开心的要数跳跳了,小孩子天生就喜欢颜色艳丽的东西,这里无论是建筑的风格,还是小店的装修,都别具一格,甚至是地摊上摆放的商品,都颜色跳脱,引人眼球。
陆贻林还在街头,买了两杯冰啤酒,和赵世承干杯,跳跳掰着手也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