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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听着,不知怎的眼睛湿润了,我想,那种刻骨铭心的感受是所有大学生都必须经历且不会忘记的。
春节过后,我和他各忙各的,再也没有了这种把酒谈天的机会。一个风雨交加的傍晚,从外面赶回家时,我在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撞倒了,还没等我爬起身,肇事者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挣扎起来,见四肢还能动弹,便硬撑着回家。
好想你能牵牵我的手(4)
一开门,他一声惊呼把我吓了一跳:“呀!你怎么一脸是血?”
刚才还能勉强撑得下去,现在听他那么一说,我那委屈的眼泪几乎快要出来了。不由分说,他马上打的送我去医院。结果,医生在我的额角缝了四针。
此后,每逢刮风下雨,不管我去了哪里,他都会去车站接我。我再三说请他别担心,不让他来接。他也答应了,但天气不好还会出现在车站。面对他的热情,我真是过意不去,总觉得欠了他的情。有一次,我甚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说:“咱们在一起住是一种缘分,有些事情能帮的就搭一把手,不算什么,倒是你太客气了!”
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说他是一个地道的好人。
过去,我曾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恋爱,至今情感上仍然是一片空白。可是与他合租这套房子后,我发现自己有了微妙的变化,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当然,还说不上产生了感情,只是觉得有点离不开他。我不敢往太远太深处考虑,他确实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伴侣,但他的确是个热情细心的男子。
我都二十一岁了,我压抑着感情之花的绽放,不想让谈情说爱占据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和精力,然而,情感却在不知不觉中生长起来。我开始莫名其妙地盼望着能够早点回到那间合租房内,闻到青年男子散发的气息,听到他深夜敲击键盘的声响……也许,将来会发生什么,管它呢!
女孩的心,没人能够懂,我自己恐怕都不大能够读懂。不知从哪天起,我很希望他能够拉拉我的手,很希望,很希望,虽然,只希望是拉拉手而已——我常常莫名其妙地想:不知道他拉我的手,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当然,这种感觉是没有办法想像得出来的。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以至于我每天晚上,都会花上几乎一个小时,在黑暗中考虑明天是不是该跟他说出这句话来。
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我和他,依然只是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他还是埋头于自己的世界;而我,自是热衷于我的小说。我有我的世界,他有他的生活,虽然我们几乎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直到有一天,他领回了一个女孩,说是他的一个朋友。我在心里琢磨着:是朋友?还是再加上一个字——女朋友?虽然他很轻松地就掩饰过去了,但是我还是从女孩儿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读出了她爱他的信息。
我尴尬地微笑,尴尬地吃完饭,尴尬地找个借口告辞,用男生的话讲,这叫识趣。我找到从前与他常去的那家酒吧,要了几瓶青岛啤酒,一瓶一瓶全打开盖子摆在眼前,我只想把自己灌醉,这样一来,我就不用再去想他。
我最喜欢的《星语心愿》响起的时候,我透过迷蒙的双眼,看到了他关切的目光。
“你怎么来了?”我已经有点醉了,望着他问。
“我来接你回家啊!”他的语气很温柔。
噢,我该回家了,他一来我就明白过来了,我笑着对他说,今天很高兴,于是多喝了一些。就这样我给自己寻找出了这么一个简单而明了的因果关系。
他伸出左手牵住了我的右手,带着我回家,那是一种久违的愿望实现的感觉,那种感觉,的确很好……
我算了算,跟他在一起的日子,刚好二百一十八天,如果我没有喝醉算错了的话。
但是那次以后,我就一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像是那天三个人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一样,怪怪的,挺尴尬,简直让我没有办法忍受。一个星期之后,我跟他说,我要搬走了,理由是有了男朋友。他看着我的眼睛点了点头,我低下了头不说话,只是很随意地捋了捋头发。
看得出来,他也很失落。
以后的日子,我依然一个人寂寞着,夜很静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想起他牵我手时我的颤栗与温暖。想起那天晚上街道上清幽的晚风和他刀削似的面庞。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早早地跟他说,牵牵我的手好吗?那个和我同租一屋的男孩。
有她我不再抽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