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美人如玉,秀色可餐(第1/2 页)
第二天早晨,吴良蹑手蹑脚地从公孙摇金的天字二号房“武当山”回到了自己的天字一号房“少林寺”。
“大哥,回来得挺早呀!昨天晚上,嘿嘿嘿嘿!”夏流刚好起床,一脸暧昧地望着吴良,笑得很淫荡。
“嘿嘿,你懂的!一切尽在不言中!”吴良春风满面,心情大好,笑得很开心。
“我懂!我懂!”夏流一幅过来人的模样,点了点头,“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年青人嘛,容易冲动。我能理解!”
“少贫嘴,明天就是比武招亲大会,咱们也该做些准备备才是!”吴良笑骂道。
“初一比文,初二比厨艺,初三比武。咱们吃了早饭,去集市上采购些必用之物,能让咱们在比武中脱颖而出,过关斩将,成功晋级,抱得美人归!”夏流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
吴良点了点头,并未再说什么,开始穿衣洗漱,整理衣冠。
吴良穿洗完毕,出了房门,去天字二号房“武当山”叫公孙摇金起床。
吴良来到公孙摇金屋外,轻轻地叩了叩门,轻声问道:“金儿,你起来了么?”
“吴良哥哥,你等一会,我马上来。”公孙摇金娇声答了一声,紧接屋内稀稀索索,忙碌了起来。
吴良一等,便在屋外等了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公孙摇金的房门终于缓缓地打开,公孙摇金俏生生地站在吴良面前,吴良不禁眼前一亮。
公孙摇金一身粉红落地樱花裙,俏丽的鹅蛋脸,雪白粉嫩,白里透红,吹弹可破。满头齐腰长发,顺服地披在脑后,仅用一条粉红的发带系着。
清纯动人的俏脸上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妩媚,勾魂夺魄,荡人心神,宛如九天仙女下凡尘,月里嫦娥离蟾宫。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金儿,你今天可是漂亮极了!美比西施,媲美昭君,艳赛夏姬,媚如褒姒。什么貂蝉、曹紫樱,连你比起来,差远了。”
吴良左手揽住公孙摇金的纤腰,笑盈盈地道。
“吴良哥哥,你若是喜欢,金儿天天穿给你看,就怕你不喜欢。”公孙俏脸上飞上两朵红云,含羞浅笑道。
“金儿,你这么美,我就是不吃不喝,也要瞧着你。但明天比武招亲,你还是换上男装,以免露馅,误了大事。”吴良溺宠地摸了摸公孙摇金的小脑袋,玩味地道。
“知道啦!”公孙摇金乖乖的点了点头。
“走吧!”吴良挽着公孙摇金的纤手,向楼下走去。
公孙摇金脸儿又是一红,心里喜滋的。
三人洗漱穿戴完毕,来到楼下,早有小二端上早餐,三人围桌而坐,开始吃饭。
宛阳的早餐极具地方特色,宛城人最爱喝的就是牛肉羊肉汤、胡辣汤,吃鸡蛋饼,热干面。
这既不属于南方早餐,也不属于北方早餐,属于南北早餐的融合,是淮河流域大中小城市的早餐必备。
吴良吃了两口胡辣汤,觉得味道一般,不符合他的口味,便放下不吃了。
“吴良哥哥,你怎么不吃了?”公孙摇金好奇地问道。
“我不饿。”吴良摇了摇头。
“良哥哥,是早饭不合你的味口么?”公孙摇金冰雪聪明,很快便猜到了吴良的心意。
“嗯!”吴良苦笑一声,他还真不习惯吃这宛城的早餐。
“良哥哥,不吃饭怎么成呢?我喂你,你看好不好?”公孙摇金端起那碗胡辣汤,用汤匙舀了一小勺,轻轻地吹了吹,递到吴良嘴边。
“古人云,秀色可餐,我今天算是明白了其中的含义。金儿,你肯喂我,就算是有鸩酒毒药,我也一饮而尽。”吴良有公孙摇金喂食,心里喜滋滋的,虽然胡辣汤的味道一般,但由公孙摇金喂着,就如同龙肝凤髓,妙不可言,不大一会功夫,胡辣汤就被吴良喝了一大半。
“金儿,我吃饱了,不用再喂了。我和夏流要去街上买些东西,你要一起去么?”吴良摆了摆手,旋即向公孙摇金发出了邀请。
“好啊。”公孙摇金欣然同意。
一旁的夏流早就吃罢了早餐,三人一同起身,夏流在前,吴良、公孙摇金二人在后,一同出了客栈,直奔集市而去。
街道之上,清丽脱俗的公孙摇金,很快收引了大多数人的目光,众人交头接耳,都在议论着公孙摇金玉手的男子是谁,好背地里捅他几刀出气。
“吴良哥哥,他们都在看什么呀?”公孙摇金被路人盯着,十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