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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并不适合她。
上次咖啡厅偶遇,她虽然打扮随意,但坐在那里写文章的样子放松而投入,细致的眉眼不见平时的咄咄逼人,让人觉得舒服,那一瞬,她很迷人,完全不同于跟拍那晚,时刻紧绷的局促。
“林总,吃饭哪!”林寻墨闻言抬头,就见公司的几个年轻的软件研发和数据挖掘工程师站在附近,逗笑着看他们,怪不得刚才会开到一半林总就解散,让大家吃饭去了呢!
林寻墨没架子,佯装蹙眉道:“你们快吃,吃完了回去开会”。
大家也不以为意,有人大胆问道,“林总,女朋友啊?”
季橙微窘,看了一眼林寻墨,刚要开口否认,“我…”
“还不是”!她的话被打断,林寻墨也不看她,“别给我捣乱,快走,下午再拿不出IDS的容错性改善方案,全都得加班”。
大家彼此交换一个调笑的眼神,一边撤一边说,“林总,对女孩子可得温柔点,别像对我们那么凶啊”!
他们走了,季橙觉得更窘更尴尬了,什么叫“还不是”,逻辑上说,他说的完全正确,可这句话是有导向性的。
她压下一丝惶惑,故作轻松地问,“什么叫’还不是’?你这样说他们会误会的!”
林寻墨眼角弯弯,“就…还不是,我只是据实回答”。
季橙那时感情上太青涩,完全没能从理论上归纳他的路数——先是以退为进,逐步渗透,然后步步为营,让她觉得两人在一起是水到渠成,却没想过,是他引了那条渠,让两人有所交汇。
两人第一次牵手,是林寻墨阻挡电梯门夹到婴儿推车,却没想那电梯感应不灵敏,他不小心挫伤了手腕,没办法开车。
他让季橙每天开车接送,好在单位不算远,季橙的工作也不用坐班,于是接送他,倒也调整了自己颠倒的生物钟。
那是最后一天接他下班,晚高峰时一辆车急冲到大切诺基的前面,季橙有些慌乱,而林寻墨握住她方向盘的手,顺着她的手劲儿灵敏地帮她急转了一圈。
她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望着他笑了。
林寻墨轻覆着她温暖柔软的手,将她握方向盘的手位置摆正。
她羞然,不语,听到他在旁边说,“可惜我现在手腕使不上力,没办法握住你”。
她望向他,他的表情自然,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这种游刃有余,让季橙心动又恐慌。
第一次亲吻,是两人发现都喜欢打保龄球。
格外认真的比赛,季橙不肯让林寻墨让她,结果输了50分,回去的路上一直愤愤,总觉得自己有几次不该发生的失误。
在两人公寓的门口,季橙的表情意气风发,认真地仰头看他,“下次,我肯定能赢”。
走廊的吊灯打在她微红的脸上,面色白皙,眼睛明亮。
她的鲜活真实让林寻墨很心动,于是俯身吻了她。
她的身体在一瞬间僵硬,连嘴唇也木然不敢动作。
林寻墨的吻温柔但不缠绵,很快放开她,看到她面色潮红,眼睛里写满了怔然。
他知道她没有太多男女方面的经验,却不知道她从没谈过恋爱,25岁,刚才那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初吻。
他27岁,有过热烈而狂躁的恋爱,经历和时间,让他对待一切事情都从容淡定,对待女人,也一样如此。他喜欢她,却不想急切地吓坏她,于是轻抚她的脸颊,“晚安”!
他以为,他的行为就是态度,不必说得太明白,可是季橙不懂,她以为,她们还只是在暧昧,而那个吻,也是暧昧的一部分。
于是她问,“你为什么亲我?”
林寻墨无言以对,他私揣了一会儿,笑到,“你不会…是想让我说Sorry吧?”
季橙不语,表情依然很严肃。
林寻墨被她的神色感染,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心虚,才答道,“因为…我在追求你?”
其实即使后来两人分开,季橙也并不后悔跟林寻墨在一起,她知道,他其实是个很好的男人。
至少在那个尴尬的年纪里遇到的第一份爱情,林寻墨给得超过她想象。
她对爱情有太多的想象和坚持,这让她有时固执的不合理,她知道,这会让林寻墨很累。两人就像是跳探戈一样,她撤退,他迎上,她向前,他接受。
他给予她的,更多是包容,可在季橙眼里,他的包容有时是为了减少麻烦,并不是真的出于爱,这一点,林寻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