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1/4 页)
为了实现木柴的愿望,火焰又游窜其全身,木柴这一片冷却了,火焰便速速涌来,木柴那一块黯淡了,火焰便又疾疾驶去。
木柴烈火焚身,水汽蒸发殆尽,为了能与火焰,相影相随,木柴噼啪作响,请求火焰将之化木成灰。
火焰收到信号,集齐四散昧火,一跃之上,化作烈火雄鹰,扑腾展翅,由下而上,直穿木柴中心…
夜色深深,萧陌重生之后,第一次依偎在林耀锋的怀里,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喜欢就收藏起来啦~~~文文比较长,慢慢看
☆、016、吃醋
几天后,叶芸晗以《唯爱》之名,邀请林耀锋来锋芸别墅小聚商议。
锋芸别墅前身乃是“枫芸别墅”,是严枫当时私下送给叶芸晗出道十年的大礼,在叶芸晗认识林耀锋两年之际,才改名为“锋芸别墅”。
当年,叶芸晗助耀锋娱乐一臂之力,跃升业内三甲,她明明知道林耀锋已有家室,却还干着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甚至不惜惹怒严枫。
纵使严枫对她百般忍耐与呵护,但这种原则性的问题,一直悬而不决,始终都是心头大患。
可林耀锋呢,向来独爱他的老婆萧陌一人,因此叶芸晗也无话可说,但是,现在萧陌已经死了,那林耀锋应该就属于她了吧。
谁知,半路又杀出个顾瑾(萧陌)来。
尤其是萧陌这几天的表现,让叶芸晗更加气上心头。
昨夜萧陌和叶芸晗,坐在沙发上唠嗑。
萧陌问:“叶姐,你说如果咱俩爱上同一个男人,你会不会感到很有压力啊?”
叶芸晗闻言,噗嗤笑了出来,影后VS吃货,这还用比较?结果当然是她胜出。
“打住!我和你的眼光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叶芸晗悠悠地回道。
然后萧陌挠着脑袋说:“也是…叶姐只能看上严总这型的,而我,哎…却偏偏喜欢林董那款的。”
说罢,萧陌还摸了摸自己的脸蛋,一脸娇羞。
气得叶芸晗募的起身,赤红着眸子大吼一顿“顾瑾!你是不是找抽呀,老娘的赤练响鞭正好许久没练了。”
谁知,萧陌早就见怪不怪,毫不示弱:“叶姐,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我会做饭,而且做得很好,我也能吃饭,而且吃的很多,男人就喜欢我这样的。”
叶芸晗被萧陌气得浑身血液都在倒流,愤怒的心情实在难以形容。
“你的意思是,耀锋喜欢会做饭的女人?”捂着胸口,抚顺了呼吸,叶芸晗哼笑道。
“总算明白了,不过,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必须得是个能吃的女人。”萧陌目光傲然,说的一脸春风得意。
怎么着?比不起了吧,母夜叉!
“你是想气死我,是不是顾瑾?”叶芸晗用脚踹了萧陌一下,“你才认识耀锋几天,就敢在我的面前口出狂言!”
萧陌扬起一个嘴角,心里甭提多得意了,任由叶芸晗打骂。
这不,今儿一大早醒来,叶芸晗就让萧陌去超市买食材,准备为即将到来的林耀锋亲自下厨。
一听是林耀锋要来,萧陌二话不说,就背起双肩包跑了出去。
结果走到半路,萧陌却调转方向,跑去了菜市场。
“来来来…上好的新疆哈密瓜,不甜不要钱啊,不甜不要钱!”萧陌一进菜市场,就在门口听到了老王的叫卖声,前世的萧陌,和老王那可是绝佳的拍档,俗话说得好,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再来个托,收摊回家。
萧陌以前就是那个托。
“大叔,给我装两个不甜的。”见到老熟人,萧陌简直乐开了花,眼睛笑成一条缝。
老王寻思着这孩子肯定是脑子有问题,拿起木板桌上的小扫帚就呼啦呼啦地驱赶。
这一闹,可把萧陌惹急了,“大叔,你的瓜里就是有不甜的,我以前吃过。”
老王这么一听,脸上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每天来他这买水果的顾客不说成百,那也有几十,再者说,都十多年了,他怎么能知道曾经偶尔来过的顾客,姓甚名谁,长的什么样啊。
“哈哈哈,原来是老熟人吶,瞧我这记性!”老王歘的一拍脑门,瞬间像换了个人,扬手说:“那随便挑呗,不赚钱送您嘞。”
于是,萧陌便以娴熟的挑瓜技术买了两个好的,从包里拿出十块,黑着脸扔给老王。
“小姑娘,你开什么玩笑,十块钱就想买走两个?”老王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