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昂贵的专利授权(第1/2 页)
杨越委托了Sarah之前帮忙牵线的那家商业智库,让其先在国内,然后直到全世界范围内搜寻可供商用化的激光供电解决方案。
这方面,盖世作为Sarah长期服务的客户,她也从中出力不少,动用了财团体系的内部资源帮忙。
而商业智库们之间,多少都有合作研讨过的关系,所以互通信息之后,还真叫他们在短短几天内找到了杨越所需的方案……
不过这个方案并不是在国内找到的,也是因为国内对于技术的敏感性比较差。科研思维,尤其是商用的科研体系非常不完备的缘故。
国内企业的普遍情况是缺乏自己的研发团队,而真正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大部分都是国家队,比如:国防军工体系的保密科研单位、公立高校的实验室、天朝科学院下属的科研院所等等;剩下一部分有自己科研团队的企业,其实还是国企居多,比如:天船重工、航天科工、天航工业等等,也就一些老牌的大型企业和新兴的科技公司才比较重视研发!
但这就造成了一个重大问题,国家队的科研实力主要服务于国防、航天等重大战略,而天朝企业界实际的科研水平却非常低下!鲜少有企业自有研发团队能跟进,甚至引领国际先进技术!
而高校等科研机构,对于商用技术研发的敏感性又比较差。所以国内大部分科研项目,尤其是可供商用的科研项目,都是跟在国外同类项目的身后吃灰。
同时,又有些先进的科研成果难以被转化,甚至于白白浪费掉……
这方面,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做的显然要更好些,那家商业智库找到的这个激光供电方案就可以一窥美国的科研转化体系。
这个激光供电方案,本来是美国HSD大学的一名普通印裔大学生对无线充电技术比较感兴趣,又觉得现有的供电方案实用价值太低,才突发奇想开始着手研究的。
他的想法很快得到了学校的支持,在得到充足的人才、设备、资金的支持下,这个脑洞突发的奇想很快变成了现实的科研成果。
而这项科研成果也并没有烂在实验室里,而是立马被专利贩子评估有一定商业价值后花了500万美元收走了!
是的,让科研成果变现的不是远见卓识的企业,而是囤积奇货的奸商——专利贩子!
就和国内的域名贩子、商标贩子差不多,只不过他们专注于收购知识产权,再转手卖掉赚取丰厚的报偿,而且他们的存在也一定意义上的推动了科研的效率和企业的发展。
这些专利贩子专门从对科研成果商用转化不敏感的科研机构收购相关专利,然后囤积在手中,再转而授权或直接卖掉,进而获取让人瞠目结舌的暴利。
那家专利贩子公司在两年前收购了HSD大学那个印裔研发团队的激光供电专利,当时花了200万美元,而现在报给杨越的授权价格却是每年200万美元!
至于转卖?
人家压根不考虑!
事实上,这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专利,早已不止盖世一家公司问过。
他们留在手中授权,50年专利期内可能足以赚取几百上千个200万美元的专利授权费!
又何必一把手直接卖给其他公司呢?
“我去你大爷的……一年200万美元!怎么不去抢劫啊?”杨越得知对方的报价后,彻底断绝了这个念头。
一年200万美元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另外还要支付几家负责牵头的商业智库的服务费,起码也要百分之二三十个点!
而这个费用也不是一次性的,等于每年都要为这项专利支付250万美元左右的专利授权费,且专利握在别人手里头,只要竞争对手出钱,对方可以随时掐断杨越合法使用这条专利的途径,让他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或许有人或说签了合同,对方应该不敢违约吧?
那就真是太天真的,先不说合同有违约金,竞争对手如果愿意支付这个违约金的话,专利贩子大可直接撕毁合同;就算不立即解约,等到一年的续约期限到了,对方也能合法解约。
到时候,他还是要面对同样的难题!
杨越果断道:“这样不是个办法,我们还是要自己研发这项技术,或者资助国内科研单位来搞,然后把专利买回来!”
韩修闻言一愣,便分析道:“我们自己就三名学士,分别专精伺服系统、电机、机械设计,都不是这一块的料,你是要等下次提升商业等级再搞,还是找外部合作?又或者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