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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顿忙跟了出去,口中暗骂道:“真是个长不大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成熟一点。”
而莫克则是不疾不徐地端起了酒吧桌上的一杯烈酒,一口喝了个干净,悠哉悠哉地走了出去。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他最关心的事,他现在唯一关心的只有叶雷。
可他却没有想到,此时的叶雷正与他站在同一片土地上,只不过一个是在锡瓦,一个是在开罗罢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在夕阳的笼罩下,整片沙漠都弥漫着一股神秘的色彩,仿佛遍地是黄金一般。但是,所有在这里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只要这美丽的夕阳一落山,那么寒冷的夜晚即将来临。
在沙漠中,白天的沙子在太阳的曝晒下,能把你的脚掌烤焦,但是一到夜晚,它简直是比冰块还寒冷的东西。
这里是生存环境最恶烈的地区,但是也只有在这里,才能欣赏到这世间最美丽的夕阳。
而在一座怪石嶙峋的沙丘上,一个孤傲的男人正独自欣赏着这美丽的景色。
在他的身边放着一个银色的酒瓶,与一包干肉。
一袭破旧附着大帽子的布制风衣,一双看起来简直是上个世纪的破皮靴,这个打扮简直比叫花子还破落几分,但是只要一看他那双深邃的眼睛,所有人都会被它的神采所吸引住,舍不得移开自己的目光。
这双眼中带着一种无比的孤傲,似乎还有一丝邪气,但更多的,则是如清泉般的清澈。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那么拥有这双眼睛的人,究竟拥有何等复杂的心灵呢?
夕阳是美丽的,但是它如同美丽的日出一样是短暂的,片刻之后,大地被黑暗笼罩。
这个男人无力地叹了口气,懒散地躺在冰冷的沙地上,一个劲的往嘴里灌酒,似乎他已经分辨不清,口中的酒到底是何味道的了。
而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另一个沙丘上,莫克正做着与他相同的事。
只不过与他相比起来,莫克的打扮显然很华贵,而且酒也是上好的郎姆酒,菜更是满满地放了几大包,看上去简直就像是在野餐。
世上也只有莫克才会如此喜爱享受,只见他撕了条鸡腿,边啃边看着那个衣着破烂的酒鬼,自言自语地说道:“他就是教廷的叛逆骑士戴麦斯吗?嘿嘿,有点意思!”
正在此时,两个身影出现在了男人的身后,随着两人的出现,一股无形的杀气立即将这名男子笼罩在其中。
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道:“为何我想抛去烦恼,但却总是引来更多麻烦?”
“那是因为你肩上背负着沉重的责任,这是你一生都无法甩开的包袱!”密顿的银色长发随风飘散,以优雅的身姿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这个男子摇晃地站了起来,漫不经心地拍去了身上的沙土。他没有回头,只是低沉地说道:“我只想做一个平凡人,但为什么命运老是和我过不去?我不想成为命运的奴隶。”
突然他回头,用一种凌厉的眼神看着密顿,道:“密顿,难道你甘心成为上帝的奴隶吗?”
密顿被他看的一阵心慌,定了定神后,沉声说道:“上帝赐福人间,作为上帝选中的战士,这是我们的荣誉,戴麦斯你在黑暗中堕落了!”
这个孤傲的男人,就是教廷的叛逆骑士─黑色圣印骑士戴麦斯。他在听了密顿的话后突然大笑起来。
他用一种饱含沧桑的声音说道:“也许我真是堕落了,但是我有我的自由,而你呢?你和坦斯这头蠢猪,永远只是教廷的工具,杀人工具!”
“什么!你竟然说我是蠢猪!你这个被恶魔迷惑了心灵的家伙!”坦斯冲到密顿的身前对戴麦斯暴喝道。
面对坦斯,戴麦斯似乎连话都懒的说,他甚至有些怀疑,这家伙到底有没有大脑这个部位。
一看戴麦斯不理自己,坦斯立即暴怒起来,他大叫大嚷着要把戴麦斯打入地狱。
戴麦斯皱了皱眉头,这只叫坦斯的苍蝇让他太讨厌了。
“多嘴!”
戴麦斯一声大吼,突然一个黑色的光球从他手中飞射而出,光球巨大的力量,顿时带起一阵狂风,势如飞沙走石,向坦斯冲了过去。
“危险!”密顿大喊。
他看这光球声势如此惊人,料定坦斯必不能在仓促间接下这一招。
他猛地一冲,推开坦斯,这时黑色光球已经成为一道长达百米的黑色飓风。
眼看飓风就要向锡瓦镇席卷而去时,戴麦斯突然五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