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学法救不了大汉!(第1/2 页)
未几,一位胡子拉碴的中年粗汉急乎乎的赶来。
“逆子,汝干得好事!”
来人不是旁人,正是县令父亲!
“父亲,孩儿无错!”
“无错?人何以致死?”
“偶然失手,但缘由在于刘家主干涉公堂,以法杖之,并无不妥!”
“汝,竟不知悔改!气煞我也!”
中年粗汉抬手就是一巴掌,却不料被青年稳稳握住手腕。
中年粗汉难以置信的望着青年,眼中流露出一丝失望,曾经那个纵然身高八尺却依旧孝顺听话的孩儿,在这一刻却无比陌生。
“若孩儿私德有亏,父亲教诲吾不敢相抗;然今日之事,事关法理,法无错,吾不该受罚!”
中年人气极反笑,“好好好!与吾论法,莫忘记汝之法学乃吾授之!”
青年弯腰作礼:“孩儿不忘!”
“汝执迷不悟,吾便与汝论法,回家!”
青年犹豫了下,还是应道:“是!”
二人一前一后,先后走进一处不甚华丽的宅院中。
“关好门窗!”父亲威严的声音响起。
青年面色平静,失手杀死犯人的忐忑一路走来,也消失无踪。
“汝可有屈打成招?”
“并无!”青年矢口否认。
“胡言!吾于厅中瞧了一眼,便知其肋骨断裂,如此酷烈之刑,为何?”
“其于街角暗处,贪污受贿勒索商贾,为吾所见!事实俱在,只恨吾身为县令,不可为证,那厮便抓住此处,抵死不认,可恨!其犯罪在先,吾惩处在后,虽有酷刑,但不冤枉!”青年一脸坦荡,语气坚定。
父亲叹气道:“汝可知此种行径,结怨甚多!”
青年不以为意:“行得正,坐得端,何惧他人怨怼?”
“天真!幼稚!胡闹!官场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汝且卖刘家一人情,判重罪却轻罚,如此面子里子皆有,岂不美哉?”
“父亲之言,孩儿无法苟同!法不徇私!严刑峻法,以破奸轨之胆。孩儿扪心自问,并无错处!且父亲之言,孩儿失望之极!”
中年粗汉气笑了:“吾尚未对汝失望,汝竟言对吾失望,倒反天罡乎?!”
青年毫不退缩,直言道:“自小,父亲训诫孩儿‘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孩儿立志发奋,文从法家,武学兵法,先任督邮,再代县令。俯仰无愧,一展心中所学,亦践行法家理念!而父亲之言,有违法家门徒学风!”
中年粗汉闻言踉跄,颓丧得坐在地上:“汝不知也,想当年,为父亦有此念,奈何多年浮沉,吾竟方知:学法救不了大汉!”
“为何?商鞅、李斯皆以法学强秦,法可兴秦,亦可扶汉!”青年寸步不让。
“唉!商李在时,皆有明主!君主爱才,如此方可一展所长!当今陛下,所爱者非才,乃五铢钱也!学法救不了大汉,非法不济,乃大汉已病入膏肓!事到如今,吾便坦言:汝之督邮、代县令何来?”
青年一惊,面色苍白:“莫非……莫非……”
中年粗汉点头,直接撕开了遮羞布:“买官!吾散尽家财,上下疏通,方有汝今日官身!城中诸人敬汝,非敬汝之才乃敬汝之职也!”
青年听完脸色涨红,悲愤不已:“竟是如此!我以法审他人,自应以法规自己!得位不正,岂可厚颜居之?多年坚持,一朝醒悟,哈哈哈哈哈……”
青年狂笑而去,眼神之中,看不尽的落寞,褪不掉的失意……
徐州,东海,朐县。
糜家豪宅内,糜竺面对拜帖一时拿不定主意。
“大兄,何事挂怀?”到底是女孩心细,糜环很快察觉到了不对劲。
“唉,那位…已至矣!”
“那位?……哦?莫不是流萤才子夏凡?”糜环反应过来,两眼放光。
糜竺打趣道:“不是夏凡…”
“唉!”糜环顿时眼神一黯。
“…又是何人?”
少女顿时又气又喜:“大兄,戏弄环儿!哼,汝自行头疼吧!”说罢,欢快离去。
夏凡此来的用意,糜竺自是清楚。
无非是聊一下天下大势,威吓一下糜家将来处境,再许诺种种好处,抛出橄榄枝,最终获得糜家投资或投效。
若是来者为寻常之人,给些钱财权当结交了,糜家断然不会在乎。可夏凡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