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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的,怎么也得补充点能量啊。”
童恩终于忍不住笑了。
“你呀,煮熟的鸭子,肉烂嘴不烂。叫你别穿高跟鞋,你就不听,这会儿肉体凡胎了?还以为你那两只脚是铜浇铁筑的呢。‘本小姐穿高跟鞋,走五个小时跟玩儿似的。’”
“姑奶奶,你就饶了我吧,打人还不打脸呢。再说,不穿高跟鞋试衣服没效果。”
童恩笑靥如花地点着头,“说的也时,走,咱接着试,还有好几个牌子没看呢。”说着转身欲走。
许卉一把拉住她,带着哭腔说:“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下回再逛街,你就是白送我一双高跟鞋,我都不穿了,呆会儿我就去买一双凉拖,把我这可怜的脚彻底解放了。”
“算你态度不错,饶你这一次。看这个指示牌,前面有家咖啡屋,走吧,我请你喝咖啡。”
许卉看看童恩手里提着的大袋小袋,再看看自己两手空空的,不好意思地说:“把你手里的东西分给我点儿,怎么走着走着,都到你手里去了?”
童恩笑着往前走,“别逞能了,赶快去把您那双玉足解决了吧。”
许卉呲牙咧嘴地跟在后面说:“听说那家的奶昔不错,冰激凌也特别棒。”
“真的?快走。”
童恩眼睛一亮,加快了脚步。
“哎哟,你慢点,等等我呀……”
……………………
许卉坐在舒服的沙发座上,一口气喝了半杯冰镇香草奶茶,闭着眼睛说:“真爽啊,太幸福了!”
童恩拿着一杯草莓奶昔慢慢地喝着,看着许卉陶醉的表情笑道:“你这个幸福的定义也太简单了。”
许卉睁开眼睛,耸了耸肩说:“因为幸福本来就很简单,只有生活简单的人才会感觉幸福。”
童恩羡慕地看着她说:“许卉,我发现你是一个特智慧的人,经常说出一些特有哲理的话。”
“你这是损我呢,还是夸我呢?”
看着童恩一脸的认真样,许卉点点头:“行,我就当是夸我呢。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特简单的人,从小学到大学,循规蹈矩,平平常常,一帆风顺,从来没让父母操半点儿多余的心,我们那片儿的邻居都说我是最听话最懂事的乖乖女,教育自己家孩子都拿我当典范,动不动就说:‘看人家许卉,多懂事,多听话呀,你也跟人家学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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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妈肯定觉得特骄傲吧?”
“可不是,我爸妈就希望我像他们一样,考上大学,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再找一个人品好、工作好的男朋友,然后,结婚,生子,做一个平庸幸福的小女人。”
“多好啊,你不希望这样吗?”
“不希望。我妈就是这样一个平庸幸福的小女人,我从小就看着我妈每天从家到单位,从单位到菜市场,从菜市场到家,三点一平面,周而复始,十几年如一日,生活平静无波,单调的就像墙上的钟摆。可我妈觉得特满足、特幸福,因为我爸是一个特顾家的男人,我又是一个特懂事的女儿,所有认识我妈的人都说她憨有福憨有福的。”
“平庸幸福的小女人,这个定义挺有意思。要想得到幸福,就要甘愿做一个平庸的人。其实我觉得这个世界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庸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幸福,如果能做一个平庸幸福的人,不是挺好吗?”
“道理是不错,我也知道其实这样是最好的,可我就是不能接受。我一想到我要像我妈那样过一辈子,我就头皮发麻。其实大学毕业的时候我爸妈已经在成都给我找好了工作,连男朋友都给我物色好了,你猜,那男孩儿是干什么的?”
“干什么的?”
“公务员,在区政府工作,据我爸说人品特好,又有人缘,前途一片大好。”
“真的?许卉你太幸福了,还说人家是上帝的宠儿,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区政府的公务员,你听听,多稳定的工作,多无聊的生活啊,我一听我爸说,我就想起莫泊桑的小说《项琏》来了。”
“你呀,就是嘴太厉害,什么事儿一到你嘴里就变味了。”童恩笑得直不起腰。
“反正我是坚决不回去,不过一个人在大城市混,有时候真是挺孤单的,挺想家的。童恩,你一个人在美国那么多年,是不是特想家?”
灯火阑珊 第二十三章 见鬼
“反正我是坚决不回去。不过一个人在大城市混,有时候真是挺孤单,挺想家的。童恩,你一个人在美国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