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出两年夫家死光光(第1/2 页)
起码现在不会离开。
如若不是秦焱铮,即两个小家伙的大哥及时相救,原主十之八九会被俩小流氓糟蹋。
没准……还会出人命。
而秦焱铮不想原主一个小姑娘因那点事名声有损,尽可能避着人把原主送回家,却没想到,第二天有关原主的流言蜚语还是像长了翅膀在家属区迅速传开。
再然后,罗月琴找到秦家,要求秦焱铮为原主负责。
事情闹得很不好看。
秦焱铮不想父母为难,又不能由着流言蜚语逼死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
没多做犹豫,点头应下婚事。
罗月琴是拿女儿宋岚被秦焱铮看到衣衫不整的样子来说事,说秦焱铮如果不负责,就是在占她女儿的便宜,同样是对她女儿耍流氓。
对于这样的说辞,在宋岚看来,无疑是变相“逼迫”。
但宋岚不是不理解。
放在她生活过的大夏皇朝,女子一旦遇到那样的事,后果只有两个,要么一死证清白,要么青灯古佛相伴一生。
当然,在家受宠的,有可能会被家人远嫁。
现在这七零年代,虽是后世,可就原主留给她的记忆来看,人们的思想依旧相当保守。
尤其是男女之事。
一旦女子婚前被传出私生活不检点,唾沫星子能淹死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原主养父母一家的做为,于秦焱铮这个救人的来说,何尝不是恩将仇报?
小男孩不放心,他确认:“真得吗?大嫂你真得不会和我大哥离婚?”
“你二哥说的?”
宋岚想起在她晕倒那一刻听到的少年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秦博延,在秦家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是兄弟中的老二。
“嗯。”
小男孩,也就是秦小五重重地点点小脑袋。
“不会。”
宋岚眼神柔和,微笑回应。
说实话,她很喜欢幼崽。
十六岁前,保家卫国有父亲和两位兄长出力,她日常不是在神医谷跟着外公研习医术,及外出四处义诊,就是在府上学习高门贵女该掌握的技能。
另外,家族传承的古武、兵法谋略、作为将门之女,她也没荒废。
除了这些,年幼的侄儿侄女和小外甥只要知道她在府中,势必会跑到她院子,围着她转圈儿,而她少不了教他们一些东西。
小家伙们对此一点都不排斥。
和她这个小姑(小姨)处得极好!
“确定?”
秦小五仍不大放心。
“嗯。”
宋岚轻点头。
“大嫂……喝水!”
不知何时,小女孩秦小六端来一杯水送上前。
“谢谢小六!”
宋岚嗓子干涸,缓慢坐起身,接过水就喝起来。
“大嫂,那你好点了吗?你发烧睡了一天一夜呢!”
听秦小五这么说,宋岚先是一怔,旋即笑说:“好多了。”将水杯放到床头柜上,宋岚就听到虎头虎脑的小孩儿又说:“要不大嫂你再睡一觉,我带妹妹去客厅玩会。”
闻言,宋岚回应:“好。”
目送两个小孩儿出了房门,宋岚重新躺好。
原主留给她的记忆里,是一点都找不出有关丈夫秦焱铮的性格、相貌特征,只知对方很高,身姿挺拔。
也是,两人结婚至今统共三次接触。
第一次,秦焱铮意外救下原主。
许是受惊吓过度,原主压根没留意救她的人长什么样。
第二次,两人去领证。
原主始终低着头,不曾抬眼看对方。
第三次,结婚当日。
原主依旧臻首低垂,没等婚礼结束,秦焱铮被一通电话叫走。
这一走就到今天,期间没有任何音讯。
所以,原主和秦焱铮之间,可以说毫无感情。
好吧,在原主出事前,其实是有对象的,结果对方在得知原主身上发生那种“不堪”的事,便单方面断了联系。
剧情中,宋娇娇也喜欢原主那位对象,不过根据她对整个剧情的了解,宋娇娇喜欢更多的是那男孩子的家世。
且是通过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和那男孩子相识,并想着法儿接近。
“大嫂!”
房门被推开,走进来一年约十四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