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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我们的散步范围通常只限附近。西端大道、百老汇、七十跟八十街的交叉口。许多跟我们擦身而过的人都认得埃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们表现得好像很高兴见到他。有人甚至停下脚步跟他打招呼。蔬果摊、书报摊、独自散步的老人。埃奉听音辨人,他谦恭有礼但略显疏远地跟他们说话:活像个走出城堡和村民打成一片的贵族。他似乎颇得敬重,起初几个礼拜话题大多绕着帕渥·夏恩转,显然大家都认识他喜爱他。他的死在这一带算是普通常识(有些人甚至亲眼目睹那场意外),而埃奉容忍许多热心的握手寒暄和吊唁慰问,泰然自若地面对大家的关注。你会清楚看到,只要埃奉自己愿意,他就能表现得多么高尚优雅,你也会清楚看到,他似乎熟谙公众行为的常规。“这是我的新伙计。”他说,指指我。“M。 S。佛格先生,哥伦比亚大学应届毕业生。”一切都很得体很恰当,把我说得像个优秀的人才,勉为其难地回绝了不计其数的请托职务,专程出现在这里替他增光。相同的转变也出现在七十二街的点心铺中,我们有时回家前会到那里喝杯茶。没掉一点东西、没出一点声音,没半点声响从他的嘴里漏出来。有陌生人看着他的时候,埃奉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绅士、是个让人肃然起敬的礼仪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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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4(10)
散步时我们很难说上话。我们面对同一个方向,而我的头比他高出很多,所以埃奉的话很容易在到达我耳朵前就不见了。这么一来我就必须低下头去听,而因为他不喜欢我们停下或放慢脚步,所以他会把意见保留到我们走到街角等过街的时候再说。埃奉没要我叙述的时候,他自己很少说话,顶多只有简短的声明跟问题。这是什么街?几点了?我很冷。有些天他会从早到晚不发一语,在通过人行道时耽溺于轮椅的移动中,他把脸转向太阳,在身体愉悦的恍惚中低声呻吟。埃奉喜欢空气碰触他皮肤的感觉,喜欢沈浸在笼罩着全身的无形光线里,当我在行进时保持稳定节拍、让步调跟轮子的转动一致时,我会感觉到他渐渐沈入这样的旋律中,和婴儿车里的婴儿一样懒洋洋地躺在椅背上。
三月底、四月初,我们开始拉长散步的距离,走出上百老汇,将路线扩展到其他地区。尽管气温已经回暖,埃奉依旧把自己裹在厚重的外衣里。即便是最风和日丽的时候,他仍坚持穿上大衣、双腿盖好格纹毛毯后才出门。他对天气的敏感是这么明确,好像害怕如果不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那么他的真实内在就要暴露在外。不过,只要觉得暖和,他就很喜欢跟空气接触,没什么比得上忽然吹来一阵清新微风更能振奋他的精神了。当风吹在身上,他一定会笑,然后开始咒骂,一边对四周挥着手杖一边大发怨言。即使是冬天,他也喜欢待在河滨公园,常常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起先我还以为他会打瞌睡,但他没有,只是在聆听,试着领会周遭的事物:枝叶间窸窣作响的鸟儿和麻雀、穿枝拂桠的风声、下方高速公路车辆来往的喧嚷。我开始随身携带自然指南到公园,好在他问起灌木跟花卉名称时可以翻书查询。我就这样学会了怎样辨认许多植物,抱着前所未有的兴趣和好奇心,仔细地检验叶片和花苞的构成形态。有天趁埃奉特别听得进话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不搬到郊外住。那个时候还算早,我想,是十一月下旬或是十二月左右,那时我还没怕到不敢问他问题。公园似乎带给他莫大乐趣,我说,他不能随时被大自然围绕真是可惜。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回答,我还以为他没听到我说的话。“早经历过啦。”他终于开口:“我早经历过了,现在全在我脑袋里。孤身一人流落在无名之地,在蛮荒地带住上个把月,月复一月……终其一生。只要经历过,小子,你忘都忘不了的。我不需要去任何地方。我只要用想的,就回到过去啦。这阵子我大部分时间就是耗在那个地方──那个无名之地。”
十二月中,埃奉突然对旅游书籍失去了兴趣。那时已经念了将近十二本书吧,正当我们努力在费德列克·S·丹伦堡的《峡谷游》(叙述鲍威第二趟的科罗拉多河之行)里行走的时候,他打断了读到一半的句子:“我想够了,佛格先生。现在愈来愈没意思了,我们没时间可以浪费。还有工作要做,还有事要料理。”
他所指何事,我毫不知情,但我非常高兴地把书放回架子上等候他指示。结果颇让我失望。他说:“到街角去,买份‘纽约时报’。休姆太太会给你钱。”
“就这样?”
“就这样。快去快回。没时间好混。”
在这之前,埃奉一直对时事毫无兴趣。休姆太太和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