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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齿相依……多美的词啊。
我用近乎膜拜的姿态迎合着崇光的行为。我不敢睁眼,我怕一旦睁开眼睛崇光就会发现我眼中对他的痴迷,那样的痴迷已然足够烫到他烫到我自己。我只能闭着眼睛,紧紧地环抱住崇光的脖子,陪着他一起沉沦。
崇光的动作急切中似乎还带着一些粗暴,他喜欢啃咬我的嘴唇,但是舌尖却和他一样充满柔情地扫过我口腔里的每一个角落。仅仅是扫过而已,不停留,引得我也不得不追逐着他,与他共同嬉戏。他身上的阳光气息像是海洋拍过来的海浪一样,一瞬间就把我整个人都包围在了里面。
我不知道怎样的吻才算是美好,可是对我来说,只要是爱人的亲吻,哪怕只是啃咬我也会如痴如醉。
是,我喜欢崇光,我喜欢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崇光的感觉就已经不是单纯的“读者对小说人物的喜欢”了,而是真正的女生对男生的喜欢。科学上把“喜欢”这种世界上最美好感情归结于荷尔蒙导致的结果,这样一来温暖无比的词就成了硬邦邦的冰块。
已经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非常在乎崇光的一字一句,想迫切地见到他,想和他说说话。我曾经说过,我是个不懂爱情也不想懂爱情的人,所以哪怕我有些感觉到我对崇光有莫名的情愫的时候,我也会刻意不往那方面去想。
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绊脚石的存在,如果我做不到像顾里那样绝决,那么我宁愿不要。
可是虽然我不要,爱情这种东西却由不得我,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我不想爱任何人,但更不想骗人骗己。如果正如科学所说爱情是由荷尔蒙所导致,那么爱情的期限就只有一年,一年过后,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毫无关系。
现在如果追溯起我喜欢上崇光的那个时刻的话——
也许是第一次遇见他,他推开病房的门进来,连阳光都黯然失色的那一霎;也许是他突然昏迷,我惊慌地把他送进急救室的那一霎;也许是他在超市里为我挑选日用品,侧脸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的那一霎;也许是无数次和他吵架斗嘴被他坑着写稿子打游戏的那些时候……
他时而卖萌时而严肃的表情,他永远闪闪发光可以映出我的倒影的洁白牙齿,他起床时总是顶着鸡窝头对着充当闹钟的我闭着眼撒娇“我再睡一会儿”,他有时装作生气装作伤心只为了让我上钩……
脑中很多很多有关崇光的画面闪过,最后汇聚成一条锁链将我紧紧困住,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是崇光。
崇光……都是你啊……到底是什么时候啊,我的记忆里竟然都是你了。
你真是个会勾引人的大混蛋!你就是顶着这样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土豪的身份和写作能力,虏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而这些少女里面,居然还包括了我自己。
我的眼泪流得更凶,拥着他的手臂也加大了力气。我不客气地张嘴,学着他的样子轻轻地咬着他的舌头,却不敢太用力。我不想伤害你,我不敢伤害你,只有一个原因,你是我喜欢的人,仅此而已。
我们就像是两条被冲上海滩、正在垂死挣扎的鱼。我们拥着对方,渴望相濡以沫。
“不要离开我……”趁着唇分开的间隙,崇光贴着我的脸颊,低声喃语。我用力地点头,他随即俯下身来再次封杀掉所有我想说的话。
不会离开你了,只要你不赶我走,我都不会再离开你了。
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他的脸颊上,我怀里的崇光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我一怔,却仍是紧闭着眼睛。
我知道,崇光他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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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崇光额头上的冷毛巾拿下来,换上新的。顺便拿出他口中的温度计,眯着眼睛对着阳光一看,三十八点五度。
无力地叹了口气,看了一眼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崇光,我再次考虑起要不要打120。手机拨号拨到一半就想起刚才崇光拽着我的手,明明病得连力气都没了还坚决地看着我说:“我不要去医院。”
别看崇光平时文文弱弱的像个书生,但脾气犟起来谁都拉不回来。
第一次量体温的时候是三十九左右,虽然现在退了一些但仍是烧得厉害。况且现在才上午就已经那么厉害了,到了晚上岂不是要飙到四十度?崇光一向身体好,家里只有我上次发烧没吃完的退烧药,拼了命地给他灌了几粒,他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如果去医院的话,我也不用那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