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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如果你欺负我呢?!”安雪也不急着要戴那枚戒指,眨了眨泪水未干的眼睛。
“什么叫欺负?!”这个词还真不是很好定义,雷从光想了想又反问。
“譬如,你骂我、你先提出离婚……”
“我可能会骂你,但、我绝对不会提离婚。”没等安雪说完,雷从光果断地打断她。
“为什么?!”他说过的,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的。可是现在,他却把以后的事情说得很死,这不是跟他以前说得观点所相悖?!
“我不是无业游民,不是做生意的,就算是我的婚姻这么私人的事情也会有组织监督,不可能动不动就提离婚。如果离婚,或多或少会对我的政治前途有影响,而我把我的政治前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我从来不说大话,但这个大话我讲得起。”雷从光确实是足够坦诚,他并不是说自己有多爱安雪所以不提离婚,而是说出了一个天大的实话。这实话虽然不怎么好听,但、却足以让安雪真的能够安心。
男人,通常把事业看得比爱情、比生活都要重要。雷从光是,郑余也是,多数人都是!而雷从光敢于承认,郑余到离婚的时候还说是她不好、不承认自己是追逐权贵。
真好笑,郑余与她离婚的目的就是因为他攀上可以给他政治前途的高枝,而雷从光不随便离婚的原因也是怕影响政治前途。
政治前途,在男人眼里多么渴望的一个词,但在安雪眼里,又是多么可怕的一个词。
一个男人,为了所谓的政治前途,可以完全不要爱情吗?!哪怕以后他一点也不爱她了,也不习惯有她了,还是不离婚吗?!
当然,不离婚,这句话肯定是对婚姻最最有效的保证,也是让安雪最后下定决心为之一搏的动力。
哪怕他以后不再爱她、不再当她是他的习惯,但她可以肯定,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爱他的,哪怕他七老八十岁,哪怕他不在位、不做官、只是小老百姓,哪怕他往后的生活中动不动就冲她发脾气……
“我保证!保证不取戒指!如果取了,就让我……”
“行了!有保证就行了,不用后话。”他信安雪,就好像安雪很迷信地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一样。
把戒指很认真地戴在安雪的左手无名指上,但、很霎风景,安雪的手很小,手指很细,戒指买大了。
“可以戴中指的。”完成戴戒指仪式的时候,安雪胸口本是一片的狂跳。但、此刻,安雪屏住呼吸提醒他。
戴中指?!那是什么意思?!可是……事到如此,也只能如此。只得取下,再将戒指换到她的中指上。
钴戒在她的手指上闪闪发光,将两个人幸福的面容都印到了剔透的钻石中。别说,安雪娇小白皙地手指戴上戒指很漂亮呢!
然后,好像完成了某个重大的仪式一般,雷从光深吸一口气后看向安雪。这个病床上的小个子女人,这个他曾经当巴巴狗一样逗的女人,这个他动不动就冲她发脾气的女人,他终于克服重重困难,用戒指把她套住了。
现在说不出对错,但、心里有股很踏实的感觉,似乎完成了一件人生中很重要、很大很大的事情一般。
“明天清晨六点,我要开车赶回南湖参加常委会。下周五以前我会跟我父母联系好,让他们这周抽时间回怡景,带你去见见我父母。反正你现在休病假,之后周末我带你去南湖,拜访你的父母。下下周我带你提前赶回怡景,一起到民政局办证,准生证你就自己办。婚宴的事情……我可能没时间计划打理,你怀孕头几个月又要特别注意,所以我想交给从芬去处理。她做事情很细心,你可以放心。喜欢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形式,你可以直接跟她说,让她去办就行。”虽然现在安雪已戴上了他的戒指,但、他对安雪说话的口气仍然像是领导对下属交待工作一样,而且似乎是交待一个脑袋不怎么灵光的下属,很仔细的、足条足条的安排下去。
“啊?!要见你父母啊!他们、会不会……看不上我啊!”刚刚幸福的炫晕。这一刻又担心起来。毕竟,她是一个离婚女人,老人家的观点还真不好说。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就算你再丑也得见。我一直受很传统的家庭教育成大,这一步是必须的,不能跳过。”她与樊丽娟比起来……她确实是“丑”了一点,不然刚开始也不会觉得她像“巴巴狗”了,这也是雷从光对安雪不太满意的其中一个理由。
“讨厌!我真的很丑吗?!”女人最不能接受别人低看自己的容貌,特别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