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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水面当镜子,在皮鞋上磨了磨长而发亮的剃刀。
他把刮胡用具和杂志隐藏在一丛灌木里,重新打好领结。他离开泉边时,这地方离楼房已经相当远了,待他走上大路便足有半英里之遥。再往前走一段,他到了一家小杂货店,门前立着一个汽车加油泵。他走进店里,女店主卖给他一包饼干和一听罐头肉。他重又回到泉边和熄灭的火堆旁。
他背靠着树干用早餐,边吃边阅读杂志。在此之前只读完一篇故事,现在开始读第二篇,像读小说那样从头到尾读这本杂志。他会不时抬起眼睛,一面咀嚼,一面观看映照着阳光、荫蔽着沟渠的树叶。“也许我已经那样做了,”他想,“也许那事现在不必急着去做。”他仿佛看见炎黄的天日宁谧地展现在他眼前,像一条长廊,一张挂毯,渐渐成为一幅明暗对照的素描画面。他坐在那儿,仿佛炎黄天日像一只四脚伸展、困倦欲睡的黄猫在懒洋洋地端详研究他。然后他继续阅读,不快不慢地翻动着书页,但有时却仿佛又停在一页,一行,甚至一个字上,陷入沉思。这时他并不抬头,他会一动不动,显然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也许被一个还吃不透的单词困住了,他的整个身心在静静的阳光下被几个字母的组合悬挂了起来,而这样轻飘飘悬着的时刻,他仿佛看见时光在面前缓慢地流动,心里想着我所向往的只是宁静想着“她不应当开始为我祈祷”。
他读到最后一个故事,停下来数了数还剩多少页,然后望了望太阳,又继续往下读。现在,他像一个人沿着街道,边走边数铺路石上有多少裂缝那样读着,一直读到最后一页,最末一个字。然后他起身划根火柴点燃杂志,耐心地戳着它,直到它烧成灰烬。他把刮胡用具装入口袋后沿着沟壑往下走。
不一会儿,沟壑变宽了:底部是一片平坦的干沙地,夹在陡峭的岩壁之间,岩壁上长着茂密的荆棘和灌木丛。草丛上边还耸立着枝叶交织如盖的树木;在一侧岩壁上有个洞穴,堆满了干枯的树枝。他开始把灌木树枝掀向一旁,从洞穴里找出一把短柄铁锹,然后用它刨起刚才被灌木枝遮掩的泥土,一连掘出六个带螺旋盖的金属罐子。他不拧开盖子,只把几只罐子侧放在地上,然后用铁锹的锋利边缘戳开它们,罐下的泥土随着威士忌喷射四溢而变得暗黑,阳光照耀下的这个僻静处,空气里顿时弥漫了酒的芳香。他把罐子一一倒光,有条不紊,面色冷峻得差不多像一副面具。他倒光之后又把罐子扔回洞里,胡乱地用泥土埋起来,盖上灌木树枝,再藏好铁锹。干树枝掩得住酒的痕迹却盖不住酒的气味。他抬头看看太阳,这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
当晚七点他到了城里,在一条小街的餐馆里吃晚饭;坐在一只没有靠背的独凳上,在摩擦得十分光滑的木制柜台边用餐。
九点的时候,他站在理发店外面,透过窗户张望那个他视为伙伴的人。他不动声色地站在那儿,两手插在裤兜里,烟卷的雾气掠过他沉静的面孔,头上的布帽像顶硬边帽般歪戴着,那姿态既傲慢又邪恶。他站在店外,神情冷漠恶狠;店内身穿弄脏的红条裤子和彩色衬衣的布朗,正在粗声粗气地比比划划地讲话,刚说到一半,忽然抬起一双醉眼,看见了玻璃窗外他的目光,尽管店内灯光辉照,空气里浓密地布着香波皂沫。他的神情那般冷酷邪恶,一个打着口哨慢吞吞地沿街走来的黑人青年,看见他的侧影连忙停住哨声,绕着道儿从他背后溜了过去,走远之后才侧回头瞧他一眼。可是这时克里斯默斯也开始走动了,仿佛他停在那儿完全是为了让布朗能瞧见他。
他离开广场继续前进,走得不快,他来到一条终日静寂的街道,此刻更是空荡无人。从这儿往下走,穿过黑人居住的弗雷曼区可以抵达车站。要是在七点钟,他会撞见不少人——白人和黑人,往广场去或者上电影院;而到了九点半,这些人又会纷纷往家转。但是这时候电影还未散场,他独自走在街上。他继续往前走,穿过白人的住宅区,从一盏街灯到另一盏街灯,橡树和枫树枝叶的浓密阴影像零碎的黑天鹅绒布的布块掠过他的白衬衣。再没有什么比一个走在空荡荡的街上的大个子更显得孤零零的了。虽然他块头不大,个儿不高,不知怎么回事,他却显得孤苦伶仃,比荒野上独立的电杆更孤凄。在宽阔空寂、阴影浓重的街头,他像一个幽灵,一个幻影,从自己的天地游离出来,不知到了何处。
过了一会儿他知道自己到什么地方了。不知不觉间,街道开始倾斜,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来到弗雷曼区,这儿看不见黑人,却弥漫着黑人在夏天的气息和他们在夏夜聚在一起的声音。他似乎被这些无形的声音包围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