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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得薄,身材显得苗条,当然漂亮喽。据说你们是受了训练,故意语无伦次,说些没谱儿的话;要装得傻里傻气、天真烂漫才够格儿。我成天翻字典,查方块字,耳朵里听的尽是深奥的大道理。所以你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那些莫名其妙、孩子气的糊涂话,我听了很高兴,感到好玩,心里得到安慰。逐渐发生了感情,疼起你来,不知不觉成了目前这个样子。但是稚气也罢,天真也罢,要是把胎儿……你听着,要是让政府知道了,就成了罪人。干下这样见不得人的勾当,还去吃她们的红豆饭,喝得醉醺醺的,你太不知好歹啦。”
梓这话是悄悄地说的,但是声音和手劲儿都越来越大。蝶吉并不把绯红了的脸扭过去,只是倒吸气似的颤动着嘴唇。
梓盯着她说:
“可怜虫,我绝没有责备你的意思。正如我刚才说的,因为你什么也不懂,我就毫不介意。你十九,我二十五,我是比你大七岁的哥哥。喏,我把你当成妹妹,你就听我说吧。”
这下子梓想起来了。一个来月前的夜里,他和蝶吉也曾在这个歌枕幽会。蝶吉拐弯抹角地一个劲儿问他想不想要娃娃。他只把这话当耳边风,没有放在心上。但在这里仔细一问,松寿司那番恶言恶语,原来是有根据的,实在出乎梓的意料。他十分惊讶,目瞪口呆,怜惜之情油然而生。
蝶吉曾像发现了什么伟大学理一般天真烂漫地告诉梓,她赶海去了,吵吵闹闹地乱走一气,还喝了海水,可咸啦。
她还说,小时淘气,挨了骂,就从家里逃出去,混到附近的杂耍班子里,嘣嚓嚓、嘣嚓嚓地跳舞,追踪的人竟认不出她来,扑了个空,就回去了。
她随即问梓:
“我的脸现在还像丑女面具吗?”
蝶吉就是这么个脾气。她还说,走在街上,如果觉得某人态度傲慢,她就撞他一下。梓规劝她道:
“糊涂虫,要是把那个人惹急了,怎么办?”
蝶吉一本正经地说:
“他要是打算揍我,我就混到二十五座里去,表演杂耍。”
梓对她简直是一筹莫展。他认为,如今她已十九岁,总不至于相信那样就能逃脱,但她不仅是嘴上这么说说,确实稚气未脱。
要是告诉她,堕胎就触犯了刑法,她也压根儿听不懂。要是对她说,警察将把你抓去,关在监狱里,她就又会回答说,我跑去混到二十五座里去跳舞。真叫人没办法。
梓越是跟她熟稔,越了解到,她之所以这么缺乏常识,完全是出身造成的。于是越发堕入情海。
蝶吉不但是他的恩人,两人又是在梓所怀念不已的汤岛结识的。自懂事时起,梓所眷顾、喜爱过的一切亲人——姑表姐妹、姐姐,如今个个生离死别,下落不明。因此他把全部感情凝聚在同命人蝶吉一个人身上,对她产生了深切的恻隐之心,恨不得做她的替身。
汤岛之恋(14)
当蝶吉把自己的身世向他和盘托出后,他更是别提有多么同情她了。
梓觉得两个人的身世有点相似。
蝶吉的母亲原是京都一个家道殷实的商人的姑娘。正如净瑠璃的词句里所说的:千里姻缘一线牵。她背着父母,和土佐的浪人山盟海誓,私奔到这里。那还是江户时代呢。两个人躲藏在根岸,过起小日子来。但赶上时世变迁,生活没有了着落,女的就沦为仲之町的歌妓。她一方面每天到根岸去接待顾客,一方面对丈夫尽着妻子的本分。蝶吉就这样诞生了。
由于她拉得一手好三弦,生下娃娃后还能照样干这一行。遇到老主顾,女仆就把娃娃带到酒筵上,她放下三弦,掉过身去,敞胸喂娃娃奶。可是当蝶吉满了周岁,好容易学会走路的时候,她父亲却在根岸的家里一病不起。
又过了一年,蝶吉虚岁三岁了。蛎谷町的一位主顾,明知这位歌妓有娃娃,还替她赎了身,在滨町为她安置了一座房子,她就成了这个人的小老婆。于是,蝶吉过了两年娇生惯养的日子,也学会叫“妈妈”了。
谁知好景不长,米店街上,米价暴涨暴跌,行情不稳,蝶吉妈的那位主子大闹亏空。他一败涂地,没有资本东山再起。这下子变得志小行卑,逼着蝶吉妈把为她赎身的那笔钱统统还来。
自从死别了根岸那位情夫,蝶吉妈已失去了对人生的乐趣,一味听任命运摆布。她乖乖地又到芳町去重操旧业。将家当变卖一空还凑不足那笔钱,所以把蝶吉送到仲之町的大阪屋去当艺伎,期限是十三年。
事先说好,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