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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为那几个小子都不惜给我下套,做弟弟的哪还能藏着掖着,不过先说好,那群家伙可不是那么好管教的,出了什么事,我可不管。”
“好好好,为兄就以茶代酒,替城外的三千流民谢谢你仗义相助。”杯盏相碰,两人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
兄弟二人所说的,不是其他,正是李朝一手创建的天策军。
十岁那年,李朝在系统的辅佐下,以半招只差,险胜李道安,从此成为李家枪术第一人。李道安不想在妻儿面前失了面子,决定用任意一个要求来堵住李朝的嘴,于是李朝提出组建自己的军队,为纪念自己的前世,李朝将军队命名为天策。
长河落日东都城,铁马戍边将军坟。
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仙朝魂。
这本是基三中描述天策的诗,末句的大唐被改为仙朝,在李朝看来,这大概是唯二能证明他前世的证据。系统,他无法告知别人,只能用这种方式与其他人一起缅怀,也用这种方法告知可能存在的老乡,我在这里。
天策军总共一百人,皆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儿郎,个个天资聪颖且目中无人,他们本瞧不起比自己小那么多的李朝,组建初期处处挑衅。然而在经历过无论单挑还是群殴还是暗中使绊子都不能伤其分毫且被李朝修理的很惨之后,这一百人对李朝可谓服服帖帖,指哪打哪,叫偷狗不敢摸鸡。
当然,李朝对天策军宝贝的紧,不同于李家铁骑,这些人可都是他的人,只听他的命令,对于忠心耿耿的小伙伴,李朝护短的厉害。今日若不是李怀阳开口借人,李朝才不会答应。
窝在李朝怀中的李承冷不丁问了一句:“小叔叔,流民是什么?”
李怀阳喝茶的手一顿,代替李朝回答这个问题:“流民啊,是一群……需要帮助的人。”
热血儿郎尽义举
天蒙蒙亮,东都城外的流民们被一阵整齐划一的马蹄声吵醒。
相熟的流民哆哆嗦嗦的靠在一起,心惊胆战地看着这群身披战甲的年轻士兵,男人护住女人,女人护住老人孩子,个个神色戒备。
他们不远万里逃难来到东都,为的只是能够活下去。三万流民长途跋涉,背井离乡,最后剩下不到三千。他们已经无路可去,谁要敢断他们生路,他们会拉着那人一起陪葬。
发须皆白的老者颤巍巍地在旁人的搀扶下走到最前面,他年事已高,见识阅历都比别人要长,即便真有什么祸事,也由他一力承担。反正他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死不足惜。
“诸位军爷,可有要小老儿效劳的地方?”
清一色的少年将士并未答话,牵动缰绳驱使坐骑让开一条道路,面容如玉的俊朗少年骑着黑色骏马走出,红缨锁住的银枪背在身后,精钢红铠紧紧贴在身上,衬出少年修长的身形。在距离老者十余米的时候,少年纵身跃下马背,牵着缰绳慢慢走到老者身前。
流民们暂居在树林中,树叶树皮已经被啃食许多。入目的尽是疮痍,杂乱破烂的东西胡乱堆在一起,看上去如同垃圾场一样。碎掉一半的瓷碗中剩着半个干硬的馒头,已经能看到上面的黑斑,周围甚至有苍蝇飞来飞去,即便这样,还是被六七岁的小娃娃珍宝似的捧在怀里,生怕摔了。
褴褛的衣物不能蔽体,脏兮兮的挂在人们嶙峋的身体上,破开的地方露出清晰可见的骨痕,那是瘦弱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的痕迹。流民们或目光呆滞,或神色麻木,行尸走肉一样,几乎毫无生气,很难想象,这样一群人,能够从西边不远千里来到东都,究竟是经历何种苦难,才会让活生生的人变成这副模样?
李朝叹口气,在老者面前站定。
“老先生,我等是前来帮忙的。户部的李怀阳李大人正带着筹集的军资往这边赶,最多小半天的时间就能赶到,我等先行一步,给老先生报信,顺带通知大家将地方收拾一下,准备搭建帐篷。”少年的声音清清亮亮,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味道,虽然年幼,却更给所有人信服的感觉。
“小子们,开工喽!”
随着少年的一声清啸,鲜红的天策大旗迎风而起,在风中猎猎作响。大旗之下,一百名少年有条不紊地分工合作,一口口铁锅被合力架起,一袋袋大米被搬下货车,劈柴烧火、担水淘米、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东都城外的上空飘起阵阵诱人的米香。
白发老者用力吸吸鼻子,咽下一口口水。刚刚挑来一担柴火的李朝走到对方身前,笑嘻嘻地说道:“老先生,快别愣着,让大伙都来领粥,吃饱之后才有力气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