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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驯服野马(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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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西夏与大宋边境素来战事不断,西夏人连连扰宋边境,烧杀抢掠百姓财物,经常袭扰牧民商贩,让人有怨难诉,不敢造次,唯有忍气吞声。

在秦凤路绥德清凉山,韩世忠的故里就在这里,那时的韩世忠便已经在乡邻四野混迹有名,实属一位人见人恨的小混混。

那时韩世忠年幼丧失双亲,与一帮野小子中间混在一起,整日锄强扶弱,好打抱不平,加上打架撒浑,令周边居民都不敢亲近,每逢打架闹事总先冲在前面,一副不怕死的拼命让同龄伙伴都敬佩,在他们之间有勇有谋,处事不慌冷静,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就连乡间的无赖流氓之辈见到他都要忌惮几分,大家久而久之就推崇他为众人之首,只因得罪了恶霸牛三锤,自己逃跑出乡,在东避西藏的路过街上招募兵士,国家战事紧张,正置用人之际,自己仔细考虑三思:就算自己不惧那个恶霸——牛三锤,假以时日将他也收服下来,令这周围百里的乡里都惧怕自己的名声,和手段了得,到头来还不是与牛三锤这样的人没什么分别,百姓真正能服气自己么?表面上对自己毕恭毕敬,笑脸迎人,可心里面却是恨怒自己的,加上还有众多意气伙伴也是需要考虑的,时间长了,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前程,到那时,恐怕也与自己这种人分道扬镳了,甚至会看不起这种只靠蛮力,不动头脑,好吃懒做的恶人,与其碌碌无为,浪宕瞎混下去,自己何不扬名立万,一展抱负,就算一生为卒,至少也是为国家出力,何况见识世面,碰碰运气,说不定到时候自己令乡里邻居刮目相看,礼数周到,甚至会把自己当大英雄来敬仰呢?到时候时机成熟,让自己的好伙伴一起与自己出生入死,共商大事也算够义气了。

韩世忠心念坚定下来,觉得与其被他人乱棍打死,最后无人收尸的局面,不如为国捐躯,落得个一世英名,流氓与英雄就在自己的一念之间,他毅然决定应募参军,好在与西夏边境告急,国家正置用人之际,倒没有什么势力小人为难,顺利通过了条件,加上他身材魁梧,常日与人争斗,甚为健康,着上了宋兵军服,再也不是市井小混了,如今是正经八百吃军粮,拿俸禄的身份了,已然和以前告别后,被分配到河间府刘延庆幕下党万部率为卒,这一年他才十八岁。

正置壮年,年轻前途一片大好,这一点无可厚非。韩世忠在河州府御敌先锋使刘世光麾下做了个马卒,刘世光就是御敌先锋刘延庆的儿子,此人待兵如己出,赏识英武神勇的兵士,若有雄韬伟略的经常被逾格提拔,或校尉,或小先锋。

韩世忠倒不用心急让刘世光发现自己的过人长处,充满自信,总有一天,他的才能远比这些目光如鼠,毫无远见的家伙们强上十倍、百倍。

迟早一日会让刘世光这个先锋使也不及自己的时候,但现在只有隐晦,可不想刚进军营的新人与其他老兵产生误会,树立对手不是明智之举,这是他从市井学来的,也是与生俱来的聪明……

所以自己完全不必着急,也不用毛遂自荐。

一日,刘世光帐下传来喜报,一只野马跑进了军营的操练场上,刘世光费了好大的劲未能制服,差点被那匹桀骜不驯的野马踢伤,让许多勇猛将士去训导都是被踢伤或摔倒,让他即舍不得跑掉,又不忍放弃如此良驹,在军营内传令让有勇气的任何人都去试试,谁能降伏此驹,破格提升为马前百夫长。

凡作战的兵士都知道,野性越是难驯服的马,都是一等一的良驹,一经驯服,此马终生只为主人出生入死,可谓宝马赠良士,利剑佩英雄,这一点都让许多人趋之若鹜,更何况有机会展现自己,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令人技痒难搔,跃跃欲试,很快许多人都忍不住这个机会,放下手中的活或练操,跑去校场看热闹,韩世忠也见众人奇怪举动,好奇驱使下也向校场看个究竟。

一入校场,人山人海将校场周围堵得水泄不通,个个脸色充满喜悦或嘲笑,似乎又有不少想一举上位的胆大之人前去试手,或鼻青脸肿,或断臂瘸腿,真比临阵破敌还要凶险,个个苦凄沮丧,犹如吃了败仗一样。

这倒更让韩世忠欲罢不能的决心更甚了,大半个时辰,那野马还是不见丝毫累得迹象,反而更激的野性如兽,如此多的人已然放弃了,不想与先前那些人一样,摔得病残伤痛,惹来笑话倒是小事,弄得无法自保,热血上阵的心是那么坚决,未临阵而身俱退,比杀了自己好难受,都有了前车之鉴的教训后,无人敢再轻言上去一试。

刘光世见一帮子刚才还血气方刚,踊跃积极,或鼓励,或嘲弄,或冷笑,现在一个个吃了焉似的,无精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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