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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向前方隔着三个桌子距离的地方,正如亚伦所说,是一个穿着正装来泡吧的气质女。白色大领衬衫,配上一套收身的棕色条纹西服,同样颜色的直筒裤下是一双没有任何装饰的金色高跟鞋。
“你要我去‘打猎’?”我问。
“本来这妞是我看上的,现在为了给你进行测试,我不得不忍痛割爱。”这话叫他说的,好像已经把这女人揣在兜里了一样。
“测试?好,我试试。”整理了一下衣领,我把外套的扣子全系上,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呆板的高学历男。稍微整理了一下脑子里的思路,然后出动。
“你好,是珊蒂(Sandy)吗?”我来到气质女旁边,随便编了个名字,并小心翼翼地问。
“不是,你认错人了。”她礼貌地笑笑。她的声音很厚实,且吐字清晰,只是有点生硬。
“不,我,我没认错,”我故意磕磕巴巴。“我想知道你的名字,可又,又不会搭讪,所以对不起。我是一家新闻电视台的制作人,觉得你,很有气质,适合做新闻主播。”我保持低沉的声线,却故作娇羞状,不敢直视她。
“这么巧,我就是做新闻主播的,我叫梅阑。”还真叫我猜中了。她问:“你在哪家电视台?”
“我叫布鲁(Blue),刚从亚特兰大回来这边探亲,在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做晚间新闻。抱歉,我的中文说得不太好。”我不再结巴,但仍然说得从容,不时还伴着傻笑。
我太了解这种渴望成功的女人,在国外身边比比皆是,事业几乎是她的全部。她也渴望爱情,但高傲的性格使她,或她们这类女人不通情理,总觉得世人都不能理解自己,最终则以婚姻失败告终。
所以,激情比爱情更能在一瞬间刺激她的神经。而一个既能给她事业,又能给她激情的男人就在面前,简直就像天上掉下来的“披萨”。加上我故作笨拙,会使她觉得自己很特殊。
“没关系,我可以说英文。”接下来,她像面试一样,迫不及待地用很端庄的伦敦腔向我介绍起自己。
我们又聊了很多,关于她的生活。原来她今天刚刚失恋,男朋友不够支持她的事业,于是她提出了分手。感情中的两人,就像在玩跷跷板的伙伴,一方总想让另一方将自己高高抬起,却忘了这游戏是两个人互相配合的,于是底下那个人走了,高处的人重重地摔在地上。显然分手没有使她感觉良好,于是一个人到酒吧想灌醉自己。说着说着,她竟俯在我怀里哭了起来。
女人哭的时候,千万别用语言去安慰她,只需静静地等着,边用手抚摸她的头发。很快,她便不再哭,坐起身来,尴尬地捋了下头发,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失态了。”
“没关系,虽然我不喜欢看到女人哭,但我不得不说,你哭起来很美。”我依旧笨拙地说。
“谢谢。”她低下头,眼睛却依然看着我。“我有点醉了,想回家,你能送我吗?”
“当然,我的荣幸。”我起身,说:“你先坐一下,我那边有几个朋友,我去和他们打个招呼,然后送你回家。”
“好,我等你。”这句等你,被她说得千娇百媚。不知什么时候,她衬衫上方的纽扣已经解开了三粒,隐约露出黑色的文胸。
我还没走到跟前,孬孬就冲我竖起大拇指。“诺哥,你太厉害了,我刚才还说,这样的女人,亚伦哥都未必拿得下。”
“啪”的一记脑勺,打在孬孬的头上。“别胡说八道,我要是出马,用不了三分钟就拿下。”
“好了,不听你吹这个,快跟我说说测试结果。”我急切地问。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觉得刚才那个像你自己吗?”
我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虽然我刚刚扮成另一种性格,但那只是一种手段,一切都在按我的计划进行,全盘尽在掌握。也就是说,的确“是我自己。”
“所以啊,我可以给你下病危通知书了,你完了,对那个黄毛丫头动真格的了。”亚伦摇着头说。他说的对,只有面对金鑫的时候,我才会失去自控能力。
“那,”孬孬问:“这‘气质女’还要不要了?”
我还没来得及张嘴,亚伦就抢着回答道:“当然得要,趁着还没完全被那丫头俘虏前,尽可能去享受单身的快乐吧。”
“恩,”我点点头。“我不同意你关于我被俘虏的观点,但结论我不反对,怎么说我也是‘美食家’,蚝壳都被剥开了,赤裸裸地摆在面前,哪有不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