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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斩了,听得方丈心头一跳。
仿佛是有千难万险过去,即将望见佛光临世的那一瞬,迎来了无边无际的长夜。
他心里莫名地震骇着,却听无厌忽然轻笑了声:“但我却不后悔。因为我想着,或许佛祖本身求的,也便是一个不悔。”
这日论经回家后,无厌架了个火盆,将他往日珍藏的一本本佛经挨个儿烧了个干净,吓得程思齐抓着他的手给他诊脉,生怕他老糊涂了。
无厌却很是镇定,一边把程思齐扒拉到怀里,一边道:“不然我还俗吧……”
程思齐怔了片刻,面露纠结:“可小和尚调戏起来,比小公子有趣多了……”
话没说完,程老头儿就被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屁股。这让程思齐一度觉得,他都这么大岁数了,浑身上下都干巴巴老了,偏屁股还如此挺翘圆润,一定是无厌揍得太多的缘故。
烧完经书,无厌仿佛心头放下了许多东西,整个人都变了。
他和程思齐合计了一番,不顾谢昼和一帮邻居朋友的阻拦,拄着拐棍,背着包袱,就溜溜达达出了燕北城,美其名曰,游历四方。
若说游历四方,无论是无厌,还是程思齐,在年轻时候都是真正做过的。不说劫界之旅,就是这偌大一个灵界,他们二人年轻历练,也曾闯荡了个差不多,北至极北冰原,南至火海沙漠。
十万大山杀过妖,冥狱深渊斩过魔。
昆仑仙山的凌霄会上曾力压天骄,八大仙门的论道台上曾驳斥百家,仙府秘境、洞天福地,也都曾大战夺宝。
真要论起来,这个灵界根本就没有什么能引起他们兴趣,再值得游历一番的地方。
但或许真的是成了凡人,所见到的东西便不一样了。无厌和程思齐离开燕北城后的游历,不但不乏味,反而甚是有趣。
一座座城池走下来。
两个老头儿沿途边走边帮人诊病。
偶尔会在荒郊野岭露宿,被野狼围在树上,举着火把很有闲心地给对方讲笑话。
偶尔也会借住农户家,帮忙栽稻子,收庄稼,和村里的其他老头儿因为一步臭棋吵得不可开交,吹胡子瞪眼。
富庶大户后院的阴私见过,逃亡流离的尸骨殓过。
寒冬腊月的大雪里,也曾肩挨着肩坐在路边啃煎饼,看热闹的街市,怒放的烟火。
春暖花开的时节并排钓鱼,莲叶田田的夏夜里,撑着乌篷船听雨入江河的轻响。
老了老了,倒是学会了人间的诸般滋味,见识了尘世的千姿百态。
等到兜了一圈再回到燕北,正好是秋黄叶落的时候。
凡间联合修真界开始戒严,各地劫数怪异纷起,谢昼实在不放心,便亲自将两个老头儿捞了回来,安生在家养老。
“不服老不行。”
无厌靠在椅子上叹着气,一巴掌拍掉程思齐去拿瓷碗的手,“梅子汤凉,冰得牙疼。”
“乖点,晚上给你熬粥。”
“唔。”
程思齐应了声,看了一眼旁边闭着眼的老和尚,被午后日光晒得暖洋洋的心里含糊地想着,他这么多小动作,这么大犟脾气,为的,不就是听这“乖点”二字嘛。
听了,就真跟过了一辈子似的。
九月初九重阳节, 程思齐重病。
这个时节,秋末的沁凉已渐趋浓郁, 露水与霜花铺满窗台阶下。
一场秋雨,满院的花草便都枯残凋零,半碧半黄的槐树叶被扑得湿透, 沉沉地从枝头坠下,如失怙的孤鸟。
谢昼站在虚掩的门边, 怔怔望向屋内。
薄布帘子将晚秋的寒意尽数隔开,丝丝缕缕药气散出来。
屋里被早早燃起的炭盆熏得暖乎乎的, 无厌正拿着热水绞过的帕子给程思齐擦手擦脚。他眼睛看不见,但擦得认真又仔细, 连那些细小皲裂的伤口缝隙都不放过。
擦好了, 他便用热水泡泡手,然后就着这热腾腾的劲儿,涂上药酒, 给程思齐揉按着那几处有些扭曲变形的骨节。
程思齐躺在床上,苍老的脸上尽是惨白灰败之色。
他睁开黄浊的眼珠,干涩地转动了下, 看向坐在床头的无厌。他其实也看不大清楚了, 只是模糊地能勾勒出这个人的轮廓, 瞧不见眉眼。
这让他有些失落, 哑声道,“……看不清你了。”
“糟老头子一个,有什么好看的?”
话虽这么说, 但无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