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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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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那说不定就能青史留名了!

而葛郎中恰巧是文官集团中的一员,而且可能要么是不受重用常年坐冷板凳的一员,要么是什么时候得罪了皇帝都不自知的一员,总之这回,对葛郎中来讲,绝对是祸不是福。

一个即将被调离中枢,并且看样子也不会再将其调回,准备远远打发出去的官员,以后会有什么政治前途吗?

答案已然在季方和心间了。

说起来这些要推测出来好像不难,但是元瑾从潞王的身份,到是谁指派了李千户过来,再到葛郎中未来的官途情况,这里面一环扣一环,稍有偏差就没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元瑾虽然身不在中枢,但是却能将千里之遥的那些贵人想法揣摩出来,虽然目前还没验证葛郎中之后的前途到底如何,但是季方和直觉认为,秦修文是正确的。

这样的政治敏感度,这样的见微知著、洞察人心,古人说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以前季方和觉得不过是夸大,而如今,自己身边的元瑾居然就是这样一号人物!

季方和以往对秦修文只是钦佩,而现在,他已经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最开始的时候秦修文没有展露出来这样的才能,但是又自己说服了自己,刚开始的时候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又能展露什么?而有些人学什么东西都快,只要给他摸清楚了门道,那么以后必然是扶摇直上,别人拍马不及!

在做学问、考科举上秦修文已经验证了这个道理,现在在做官上,也同样如此,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明日周知府准备集合卫辉府上下一干官吏一起宴请葛大人,为他接风洗尘,到时候必然是要表示一二的,您刚刚说只要面子上过的去,不失了礼数就好,依我看,就赠其一副您写的字如何?”

已经知道对方即将成为炮灰,季方和便将其本身的抠门作风进行到底了,秦修文书法不错,写几个字最多一柱香的时间,耗费一点笔墨纸砚,一分银子都不用额外出,岂不美哉?

秦修文无奈摇头——这个季方和,还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还好秦修文继承了原身的笔迹,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毛笔字,但是自己关在书房苦练了几日后,有原身留下来的肢体习惯,居然写出来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

秦修文谨慎,那些练习的笔墨都被他暗地里烧掉了,不敢留出丝毫破绽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练习过毛笔字,他从小是个孤儿,能够吃饱饭念上书已经不错了,那时候毛笔字这种的都是要上校外兴趣班的,他吃饱穿暖尚且困难,哪里有钱去报班?

不过秦修文是个非常刻苦之人,硬笔字写的很好,工整有力,虽然没有名师指点,但是写出来的字就像打印机打出来的一般,一个个一般大小,所有看过秦修文上学时期试卷的老师,没有一个不夸的。

原身则是为了考取科举,必须写好一手毛笔字,同样是孤儿出身,同样家贫,也同样毅力惊人,靠着临帖,一手馆阁体写的笔风劲道,字字如刻,后来中了进士后也没荒废,又研习颜体,虽然尚且比不上大家,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

其实很多时候,秦修文觉得自己和这个时代的原身许多思想习惯、行为方式上很一致,就连长相也一般无二,他自己忍不住想,这是不是就是平行空间的自己,而原身则是穿越到了现代自己的身体里?

无人可以给他答案,多想无意,秦修文铺开宣纸,季方和狗腿地帮他在旁边磨墨。

只见秦修文挥毫而作,写下了一句诗: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注1)

笔力强劲雄厚,结构方正茂盛,墨迹未干,却让人有一种马上裱好,珍藏起来的冲动。

季方和不是没有见过秦修文的字,反而他是非常熟悉这字的,但是看过这幅作品后,又觉得他家大人的字又上了一层楼。

不是说字体又变得多么美观了,而是字意上少了一分拘谨晦涩,多了一分通达和自信之感。

再定睛去看这十四个字,季方和忍不住拍手笑了。

“好字,好句!”

若是那葛大人初一见到这两句话,定然是认为自家大人谄媚于他,想要做其知己,抬高于他,觉得“无人不识君”。

如今葛大人风头正盛,拿到这幅字,不说表面上如何,心里肯定是有些得意的。

待到葛大人被调离中枢,贬谪地方,再去看这幅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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