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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伊斯兰教根本就不是通过小额贷款规划消除贫困的障碍。伊斯兰并不是完全地禁止妇女通过自己谋生而改善其经济状况。
1994 年,伊朗总统的妇女事务顾问到达卡来访问我,我问她对格莱珉是什么看法,她说:“在伊斯兰教法或《古兰经》中,没有任何内容是反对你们事业的。妇女为什么应该饥饿贫穷呢?相反,你们正在做的事太棒了。在你们的帮助下,整整一代儿童受到教育。多亏了格莱珉的贷款,妇女才可以在家,而不是到外面去工作。”
许多伊斯兰的学者也告诉我们,伊斯兰教法关于禁止收取利息的内容,不能应用于格莱珉,因为格莱珉的贷款者同时也是银行的所有者。宗教禁止收取利息的目的是使穷人免受高利贷的剥削,但是,在穷人拥有属于自己的银行的情况下,利息完全是付给了他们共同拥有的公司,因而也就是付给了他们本人。
但是,要培训我们的银行工作人员学会如何克服来自政治与宗教领头的敌对,而不会危及他们自身及其所服务的妇女们的安全,仍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几年下来,我们学会了,我们应该先从村里的一个小角落悄悄地开展他们的业务。一旦有几个绝望的妇女相信并加入了格莱珉,情形就改变了。她们得到了钱,开始挣到多一点的收入,在她们身上没有发生任何可怕的事。其他人也开始表示出兴趣。我们发现,在起初的抵制阶段过后,贷款小组会迅速地组织起来。僵局终于被打破,曾经拒绝我们的那些妇女开始说了:“为什么不呢?我也需要钱。事实上,我比那些已经加入的人更需要钱呢。而且我可以更好地使用它!”人们渐渐地开始接受我们,抵制渐渐消退了。然而,在每一个新开展工作的村子,都会有一场硬仗。
在数以千计的村子里重复经历所有这些斗争之后,再听到人们对我们的成就不屑一顾,说什么格莱珉的成功是由于一些无法复制的地域文化方面的因素,真是令人愤怒。为了在孟加拉取得成功,我们不得不在许多方面与我们的文化做斗争。事实上,我们不得不去建立一种反传统的文化,珍视妇女的经济贡献,奖励苦干和惩治贪污。格莱珉积极致力于打破付嫁妆的惯例以及对于“遮蔽”习俗过于苛刻的解释。真的,如果谁想找一个最难推行像格莱珉银行这样规划的国家,那么我认为,孟加拉肯定排第一位。当我们看到格莱珉的模式在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南非和玻利维亚——仅列举这几个国家——蓬勃发展起来的时候,一次次使我们回想起来,在我们自己的祖国里,面对缺乏活力的经济,保守的精英阶层,还有频仍的自然灾害,我们曾不得不去克服了多少巨大的障碍啊。
到 1981 年底,当我们在坦盖尔的两年试验行将结束的时候,中央银行要求其会员商业银行的董事经理们对格莱珉的工作做个评估。
他们的反应使我困惑:他们把格莱珉的成功归结为一个因素——我本人与我的工作人员的敬业献身。他们仍然确信,格莱珉的概念是无法扩展的。
“格莱珉并不是一家真正的银行,”一个经理说,“格莱珉的工作人员都不坐在办公室里按银行家的钟点上班。他们日复一日地工作到深夜,并且像童子军那样挨家挨户地去做工作。这不是一个我们可以复制的模式。它过于依赖尤努斯教授的人格品质了。我们不可能在每一个分行都有一个尤努斯。”
我很愤怒。凭什么我们努力工作却要受到打击呢?这些总裁们拒不承认格莱珉建立起了一个可能引发银行业本质的革命的新型银行架构,一种新的经济概念,而是不断地试图把我们的成功归结于我个人与我的工作人员的自身努力。这与两年以前我们在乔布拉村进行很小范围的试验时我所听到的反应,一模一样。
第六章从乔布拉扩展到坦盖尔穷人的银行家但是这种遁词掩盖着一种更大的忧虑。这些商业银行家宁愿将大笔的钱借给很少数的客户,而相反的,我们以拥有众多贷款者而骄傲。我们的年度报告列出了成千上万笔小额贷款项目,都被用来做各式各样新的生意:从脱粒到做冰淇淋的棍,做黄铜贸易,修理收音机,加工芥末油,或是培育榴莲。
环顾着围桌而坐的这些表情严肃的人,我接受了他们的挑战。“好吧,”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把我们的试验扩展到一个很大而分散的地区呢?你们尽可挑选能够找到的最贫穷、最边远的地方吧。要确保地域分散,相隔很远,那样,我就根本不可能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了。”
我拿起纸笔,当时就画出了一个格莱珉试验的五年扩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