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日记与别离(第1/2 页)
朝兮在向导的家里休息了半个月,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拱手作别。
向导执意将他送回了他的住处——进沙漠之前,朝兮已经把牛羊都卖了,羊圈也拆了,现在只有一个孤零零的蒙古包在那里。
“需要我帮你联络羊贩子么?”向导看着他惨兮兮的家直皱眉头,“你总要过日子的。”
朝兮摇一摇头,说:“不必了。我只是回来收拾收拾行囊,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向导有些惊讶,问:“离开草原吗?”
朝兮微一点头。
“去哪里?”话一出口向导就有些后悔了,他们之间似乎也没到能过问这些私事的关系。
果不其然,朝兮没回答这个问题,却从腰间的皮口袋里摸出了一块金元宝,丢到向导手上。
“以后估计没机会见到了,你也不用再担心有人拿枪顶着你后脑勺了。”
朝兮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逗乐了向导,然后指着元宝说:“回去找金匠,给车嘎力巴打个麒麟锁戴着吧,算我给孩子补的见面礼。”
他们是天不亮时瞒着车嘎力巴动身的,因为那孩子好像很喜欢朝兮,一直黏着他,朝兮怕他会哭闹。
“麒麟是祥瑞,能福佑他聪慧伶俐,长命百岁。”朝兮如是说道。
向导这才收下了,按照蒙古人的规矩,送了他一柄半尺来长的景泰蓝宝刀作为回礼。
看着那弯弯的短刀,朝兮恍惚想起了齐小黑,不知道解九将他送去了何处,一晃儿十来年过去了,他如今可还安好?
然而再一瞧空空荡荡的蒙古包,天地苍茫,人若蚍蜉,或许齐小黑离他远一点也是好的——远离这些杀戮与是非,又何尝不是另外一重际遇。
目送着向导远去,朝兮转身去拿了铁锹,从羊圈的某块地下挖出了自己的家当。
有刀,有枪,还有三棱军刺一类的杀器,是他通过黑市交易,从以前驻守在这里的国民党军人手里买来的。
尽管拆分过,这些东西也装满了四只特大号手提箱。
他联系了一辆小型货车,但车要明天早上才会过来接他,所以,今夜他不得不在这里对付一宿。
草原上昼夜温差巨大,而在他出去的这一个月里,家里应该是被哪个缺德的“洗劫”过,存放木柴和干羊粪的窝棚全都空了,他连火炉都生不起来。
冷风在帐外呼啸,森然的冷气蔓延上来,钻进四肢百骸里。
睡是睡不着了,索性翻出张启山的日记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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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0月6日 星期五 晴
我今天可能要失眠了,果然还是对鬼车里的那个张家人很在意。
本家败落多年,竟然会有嫡系与日本人牵扯到一起,我有预感,长沙即将会因他而掀起一场狂风暴雨。
他为何会拒绝承认自己姓张?为何没有发丘指?他从前经历过什么?
谢朝兮。
这个名字很漂亮。
和他本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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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雨
他走了,走时穿着我的衣服。
晚上回去时,我习惯性地去看正对门口的长条沙发,却没有看见他。
习惯真可怕。
日山说,老八给他算了命,被闪电劈了招牌。
他原来还有一个侄子,老八说,他好像很在意他的侄子。
我们应该还会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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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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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每一篇都很短,用的词句极尽简洁平淡,甚至没什么逻辑,前言不搭后语,说是十岁小孩儿写的都不会有人怀疑。
朝兮粗略地翻了一下,发现几乎每一篇都写了自己,都是他们经历过的那些事。
从张启山平铺直叙的语句里,朝兮大致能看到他的情感变化,再同自身感受一对照,说实话,挺膈应的。
总而言之,张启山这人是个明明白白的混账,而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有多混账。
比如,和尹新月成婚的那天,布局抓朝兮的那天,朝兮被关进格尔木的那天,甚至于每次听到朝兮在地下室受苦受难的消息,他的文字里便会增添许多伤感的情绪。
但他写到:“即便有重新选择的机会,或许一切依然无法改变。”
有这么一句话,前面的无病呻吟就都成了恶心至极的混账话。
朝兮反而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