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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好像是何致远的卧室,周围有属于他的清爽味道,不曾改变,床头的台灯下还放着一份文件,上面有他的签字。
上午我因为低血糖晕倒被送到这里,何致远请了医生护士过来,下午大概四点的时候醒过来。
整个房屋似乎只有三个人,我,何致远,还有一位兼顾做饭和清洁的阿姨。阿姨年纪五十上下,下午送来一杯红糖水,和蔼可亲。她告诉我,何先生今天一直都在书房看材料。
其实,我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只是还有些头晕。不想下楼,我怕遇到他,只能倚在窗前看下面的风景。这里是北四环的别墅区,每一幢房子都连着一个宽阔的院子,何致远的院子里只有一棵树,十分冷清。
我最终打算,还是早些回学校。
整理好床被,看看手表,已经五点半。下楼时,何致远并不在。阿姨看到我要离开,立刻露出为难的神色:“姑娘,何先生刚刚接了一个电话就出去了,但是他说很快就回来,你这样走了,何先生回来我不好交代啊。”
“没关系的,您就告诉他,我好多了,没什么事。您放心。”我应该谢谢他的,“您帮我留一句话给他,今天,谢谢他。”
(四)
高档住宅小区当然没有公车和的士,只能走出去,走到大马路上才能找到地方打车。于是,晕晕沉沉的我随便选择了一个方向,就一直一直走下去。我走出来时天色已近黄昏,天边有一道晚霞,金色混着橙色,太阳的光是血红色的,抚过这房屋,好像欧洲的小镇,温情浪漫,惹人向往。
我想起有一次在酒屋见到何致远,也是这样的一个傍晚。他坐在玛格丽特的旁边,夕阳穿过玻璃窗,照在他的耳朵上,甚至可以看到精致的血管,棱角分明的五官愈发突出,英俊得不可方物。
我是从什么时候爱上他呢,是第一次仰着头看着非凡的他在黑板上写下潇洒漂亮的名字的时候,还是看着他因为痛苦而喝醉的模样,抑或是在自己最无助孤单时他从天而降为我披上一件外套用滚烫的嘴唇抚慰我的心伤……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脚下还有些虚浮,可是我的思绪却飘得很远。
这样的一天,过得可真快。
(五)
一辆车停在我的面前,金属色的宾利,我怔住。
车窗摇下来,他没有看我,只是说,上车。语气冷漠干脆,不容置疑。
我怔怔地望着他说不出任何话来。
“晚上还要再输一次液。”他人已经下了车,绕到另一边打开车门,“除非你还想拿自己开玩笑。”他直直地看着我,从容不迫波澜不惊,言语中也分辨不清这样的话是关心还是命令。
“我会去校医院看医生的,今天,谢谢你。”
他好像已经做好了长期等待的准备,就站在车门的旁边,镇定自若地看着我,只是那目光透露着威胁:“你是在我的办公室里晕倒的,我必须保证你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否则日后你再有问题,恐怕会以此为由。”
我咬着嘴唇,他乖张冷酷的话语如同鞭笞。
我坐在车上,看外面天色渐暗,万家灯火,霓虹反射在车窗上,好像流动着的彩虹。
流过泪的眼睛,风一吹,肿得像只桃子。我看着后视镜反射出的自己的模样,面庞爬上了一种说不清楚的表情。
我为什么要回去,我又有什么资格留在那里。
他早已不同于往日,而我不过是痴心妄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序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恋恋笔记本》
(一)
我们已经五年没有再见,但莫名地,即使他言语伤人却仍有熟悉的感觉。
他有一双漂亮的手,握在方向盘上,指节分明,手指修长。他不工作时喜欢穿羊毛衫和手工裤,正如现在的模样,悠闲舒适。他洗完澡后不习惯梳头发,所以头发干了总是凌乱地在额头前。有一次我拿着梳子给他梳头发,他居然自己说,他是为了模仿流川枫的发型,我惊奇地问,你居然知道流川枫,他斜睨我佯怒道,我只比你大六岁而已,又不是六十岁。
唉,是的,一切都好似熟悉,他清爽的味道,他潇洒的笔迹,他开车的样子,他喜欢穿的衣服,他的发型,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就好像他还是结婚前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