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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哥,他走了就算了,不识好歹……”赵明思自是高兴,忍不住的笑意浮上了脸庞。
“滚开!”白赤宫忽然一把将赵明思推坐在地上,冲出了客栈,骑上自己的马,向着镇外直直追去。
一定要追上,哪怕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火影的速度再快,白衣剑卿总还是要休息的,尤其他失去了武功,体力比平常人还差些,一天两天追不上,三天四天总能追上,他不会再心软了,他要把白衣剑卿带回白家庄,哪怕是用强硬的手段,就算这样做,会让白衣剑卿恨他一时,只要他多陪小心,多些温柔,时间长了,白衣剑卿一定会原谅他。
白衣剑卿是爱着他的,他坚信这一点,否则,昨夜白衣剑卿又何必为了让他吃解药而答应给他一个机会,只要还有爱,无论他做了多少错事,白衣剑卿就一定会原谅他。
以爱为名,什么样的过错不能被宽恕,以爱为名,什么样的伤害不能弥补,以前的事情无论他有多后悔,也无法改变,未来的幸福,始终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当务之急,是要找到白衣剑卿,把他带回白家庄,他一人独身在外,实在太危险了。
然而,白赤宫却忘记了一点,论江湖经验,白衣剑卿比他高了一截,诚心想躲,短时间内,白赤宫又没有办法调动白家庄的势力,怎么可能轻易追得到白衣剑卿。一连半个月,他连白衣剑卿的影子也没追上,心急如火燎间,却撞见了温小玉和上官渚。
当时白赤宫正纵马狂奔,转过一处树林的时候,两匹同样狂奔的马迎面而来,眼看三人就要撞上,白赤宫猛一提缰,连人带马凌空跃起,对方也是骑术了得,在白赤宫提缰跃马的同时,硬是横移了半个马身。
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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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这个人会不会骑马,看不看路啊!”娇脆的声音传来,竟是个女子。
白赤宫打马转身,一抱拳,道:“在下心急,姑娘莫……”话没有说完,已看清那个女子正是温小玉。跟在温小玉旁边的,自然是上官渚。
“白赤宫,是你这个混蛋!”
尽管白赤宫这半个月来为了找白衣剑卿,几乎是少眠不休,已是满脸风尘,一身白衣也沾满了污垢,可是他一双招牌桃花眼,还有眼角两道血痕,仍是让温小玉一眼就认出他来。
“混蛋,本姑娘今天要杀了你,为剑卿大哥出一口气!”
一认出白赤宫,温小玉心头的怒火就蹭的一声冒上心头,如果不是这个混蛋,剑卿大哥怎么会弄得身败名裂,如果不是这个混蛋,剑卿大哥又怎么会被满江湖的人嘲讽追杀,如果不是这个混蛋,她……她跟剑卿大哥之间也许就……总之,一切全是这个混蛋的错。
凤焰剑才出鞘,却被上官渚一把拦了下来。
“小玉,别冲动,现在去救剑卿前辈要紧。”
一句话让温小玉收回了凤焰剑,也让白赤宫身体一震,纵马拦住了上官渚,急声道:“剑卿怎么了?”
“你还敢问?”温小玉几乎又要拔剑,却强忍了回去。“死木头,不要理他,我们快走。”
“等等,不说清楚,别想走。”白赤宫纵身一跃,跳下马拦在路中央。
上官渚拉住两眼冒火的温小玉,道:“白庄主,剑卿前辈被人围追,躲入了迷山,我们正赶去救他,还请让道。”
“被人围追?我跟你们一起去救他。”
白赤宫脸上几乎完全没有了血色,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其实这件事整个江湖都传遍了,只是白赤宫一路来只顾着寻找白衣剑卿的踪迹,没有留意到江湖上的动向,这才不知道白衣剑卿被围追的消息,要不是遇上温小玉和上官渚,恐怕他还在像只没头苍蝇一样瞎找呢。
半个月前,白衣剑卿已经失去武功的消息在江湖上渐渐传了开来,多少人开始眼红天一教的十万赏金,原先还因为白衣剑卿的武功,而使很多人怯步,现在,就连一些三脚猫都开始出来打听白衣剑卿的下落。
白衣剑卿再能隐藏行踪,也经不住那些人的寻找,三天之前,他被一群江湖人围堵在飞岩谷,幸运的是,当时他占据着上风的位置,靠着穆天都的毒药,毒倒了下风处的一批人,然后凭借火影的脚力,冲破了重围。
可是江湖中人不乏擅长追踪之人,火影速度虽快,白衣剑卿却是要休息的,不出一天就又被追上了,身上的毒药用尽,不得已,白衣剑卿躲进了迷山中。
迷山其实并不大,之所以叫迷山,是因为山中多雾,山道上常常浓雾迷漫,即便是山下的猎户,进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