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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1(1)
我病了很久,出院那天,几乎忘了怎么走路,也差点想不起来自己是谁。医生说,努把力,不出三四个月,你就能回到老样子。我不信,可还是照他说的做。他们一度对我放弃希望,而我现在居然推翻他们的预测,奇迹般活过来,除了活下去,我还能有什么选择?就当前面还有未来等我吧。我开始出门稍微走走,出一两个街口便折回公寓。我才三十四岁,却已被疾病变成一个一无用处的老人,一个颤巍巍、怪模怪样的人,没盯准脚下就迈不开腿。即便拖着力所能及的缓慢步履,行走也会在我脑中产生一种古怪的飘忽感,恍惚念头和纷乱意识此起彼伏。世界在我眼前飘移涌动,恍若涟漪中的倒影。每次我试图盯住一件具体的东西,想把它从喧哗的五颜六色中分离出来,比如说,女人头上包的蓝头巾,或者驶过货车的红色尾灯,它就立刻开始分离,溶化,像一滴颜料掉进水杯里,消散。每样事物都在震颤,摇曳,不断向四处崩离。因此头几个星期,我简直搞不清自己的身体停在哪里,周围的世界又是何处。我撞上墙壁或是垃圾桶,缠上拴狗的皮带和飞舞的纸屑,绊倒在最平滑的人行道上。我生来就住在纽约,可我不再清楚这里的街道和人群,每次出门做小小的远足,感觉就像迷失在一座异域的城市里。那一年夏天来得早。才到六月的第一个周末,天气已变得滞重、压抑和秽气。日复一日灰绿色萎靡的天空,刺鼻的垃圾味和汽车尾气在空气中凝集,热气从每一块砖头和水泥板中蒸腾出来。我仍暗自努力,每日早晨强迫自己下楼出街。脑中的混沌开始消散,气力也一点点恢复,我已可以在这一带裂隙般延伸的街道上走得更远了。十分钟变成二十分钟,一小时变成两小时,然后三小时。我大口喘气,汗流浃背,漫无目标,随波逐流,像是在别人梦里的看客,看着这个世界在叽叽咔咔的脚步声中碾过,搞不懂自己过去怎么会就像现在周围这些人一样:总是来去匆匆,东奔西走,总是晚点,总是在日落前将诸多的物什囫囵塞进包里。我再也无法组装起来投身这种游戏了,现在我是件废品,一堆有故障的零件和一团受损的神经,对于那些疯狂的攫取和挥霍,惟有冷眼旁观。为了故作轻松,我重又开始吸烟,在带空调的咖啡店里消磨午后时光,叫一杯柠檬汁和奶酪三明治,顺耳偷听他人的谈话,或者逐条读完三份不同的报纸。时间就这么过去了。1982年9月18日,那个可疑的早上,我在九点半到十点之间离开公寓。我和妻子住在布鲁克林的圆石山区,位于布鲁克林高地和卡罗尔花园之间。我通常往北走,但那天早晨我改往南,到法庭街后右拐,向前继续走了六七个街区。天空是水泥般的颜色:灰色的云、灰色的空气,一阵灰色的风卷来灰色的小雨。我一向偏好这样的天气,阴郁使我感到满足,暂别夏日骄阳毫不足惜。出发后大约十分钟,在卡罗尔街和总统街当中,我忽然发现街对面有家文具店。它楔身于一爿修鞋档和一家日夜营业的酒铺之间,在整排破旧和混淆的建筑里是唯一鲜亮的门面。我猜想它在此地才开不久,不过尽管门面很新,橱窗陈列也很精巧(用圆珠笔、铅笔和尺堆成塔形,象征纽约的摩天大厦),这家“纸品宫殿”看上去还是太小了,不见得能有什么奇货。我那时决定穿过马路走进去,一定是因为下意识里生出了重拾旧业的愿望,不过自己对于集聚在体内的这种冲动毫无察觉。五月里从医院回家后我还没动过笔,一句话、一个字也没写,甚至连一丁点写的愿望都没有。现在,经过四个月的冷淡和沉默,我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念头,要添置一套新的装备:新的钢笔和铅笔、新的笔记本、新的墨胆和橡皮、新的便笺和活页夹,新的一切。进门的收银机后面坐着一个中国人,他看上去比我略微年轻。往店里走时,我透过橱窗瞥见他匍在一沓纸上,用一支制图铅笔在上面画着一串串数字。尽管那天透着初秋的寒意,他仍然身穿一件短袖衬衫,那种夏季的稀疏面料和松遢式样,敞着领口,两条古铜色的细胳膊显得愈加孱弱。我拉开门,门上发出叮呤响动,那人抬起头,对我礼貌地点头,算是招呼。我也冲他点点头,但还没等我说什么,他又埋头到纸上的算式里去了。外面法庭街上一定正好是车流的间歇,或者窗玻璃真的非常厚,我一踏进货架之间的甬道,就一下子觉察到里面的安静。我该是当天第一个客人,凝固般的静谧使我能听到身后那人的铅笔在纸上嚓嚓地写。后来我一想起那天早晨,铅笔的声音总是立刻回到我脑海中。如果我将要讲述的故事有什么意义的话,我相信这就是开始,那几秒钟的时间,铅笔是唯一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声音。我沿着甬道往里走,隔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