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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结构臃肿。即使是小波最好的小说《黄金时代》,结构也是异常臃肿。到了后来,无谓的重复已经显现作者精神错乱的先兆。就象小波自己说的,他早早就开始写小说,但是经常是写得断断续续,反反复复。小波式的重复好象街道协管治安的大妈、酷喜议论邻居房事的大嫂,和《诗经》的比兴手法没有任何联系。要不是小波意象奇特有趣,文章又不长,实在无法竟读。几十年后,如果我拿出小波的书给我的后代看,说这是我们时代的伟大杰作,我会感觉惭愧。
第三,流于趣味。小波成于趣味,也止于趣味。他在《红拂夜奔》的前言里说:“我认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这是小波的一厢情愿。除了趣味,小波没剩太多。除了《黄金时代》和《绿毛水怪》偶尔真情流露,没有见到大师应有的悲天悯人。至于思想,小波和他崇拜的人物,罗素、福柯、卡尔维诺等等,还有水平上的差距。缺少份量,小波只有三、四本书遗世,而且多为中篇。虽然数量不等于伟大,但是数量反映力量。发现小波之后,我很快就不看了。三万字的中篇,只够搞定一个陈清扬,我还是喜欢看有七个老婆的韦小宝。
总之,小波的出现是个奇迹,他在文学史上完全可以备一品,但是还谈不上伟大。这一点,不应该因为小波的早逝而改变。我们不能形成一种恶俗的定式,如果想要嘈杂热闹,女作家一定要靠裸露下半身,男作家一定要一死了之。我们已经红了卫慧红了九丹,我们已经死了小波死了海子,这四件事,没一件是好事。
现代汉语文学才刚刚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开始,小波就是这个好得不得了的开始。
2002/4/11
永远的劳伦斯
冯唐
英文书念得多些的中国人难免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中文和英文哪个更优越。我个人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数量问题。数量少,二、三十字以下,中文占绝对优势。有时候,中文一个字就是一种意境,比如“家”字,一片屋檐,一口肥猪,睡有屋食有肉就是家。乱翻词谱,有时候,中文三个字的一个词牌就是一种感觉,“醉花阴”,丁香正好,春阳正艳,他枕在你的膝上,有没有借酒说过让你脸红的话?“点绛唇”,唇膏涂过,唇线描过,你最后照一下镜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眼睛?五言绝句,有时候,二十字就是一个世界,比如柳宗元的《江雪》,有天地人禽,有千古幽情。数量多些,比如两、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张岱的小品同兰姆、普里斯特利的散文一样耐读。数量再多些,比如二、三十万字,英文占绝对优势,中文长篇几乎无一不可批为庞杂冗长,而不少英文长篇充满力量。
这种力量感,最强烈地来自劳伦斯的文字。
劳伦斯生于一八八五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三零年三月二日死于肺痨,终年四十四岁,是本世纪文学史上重要得不能再重要的人物。他上接狄更斯、哈代,下启詹姆斯、福克纳,是近、现代文学的连接人。最重要的作品有:《儿子和情人》,《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儿子和情人》是劳伦斯的成名之作,小说旧瓶子装新酒,篇章结构不出维多利亚小说窠臼,但是社会背景已经不再重要,人物心理开始唱主角。小说写尽恋母情节,有些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儿子,同妈妈的联系绝对不止是一条脐带,一把剪刀不可能剪断。没有情人,他们不能长大,情人的作用是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离不开妈妈。美国现代图书馆的二十世纪百部小说排名上,《儿子和情人》远远比劳伦斯其他入选小说靠前,看来酒还是比瓶子更重要,老实作文比故弄玄虚更有效。没准百年后念中文的人偶然记起琼瑶,只是因为《窗外》。《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是松散的三步曲。记得第一次读《虹》的时候窗外雨疏风骤,几十页书念得我心惊肉跳,我忽然发现有些人闲了,可以想出这么多事情。这些小说中的女人,让我想起交配后要杀死雄性伴侣的雌性昆虫。
劳伦斯是能于无声处听见惊雷的人(昆德拉是另一个)。人最大的悲剧不在外部世界,不是地震,不是海啸,而在他的内心。劳伦斯临死前将自己的一生概括为:A savage enough pilgrimage(残酷的朝圣之旅)。或许就是这种苦难,这种对自己的心灵绝不放过的苛求,造就了文字的力量。中国文人最吃不得的是心苦,讲究的是寄情诗酒,内庄外儒,心态平和最重要。或许,文章的区别,中文和英文的区别,说到最后还是人的区别。但是我没有道理地相信,任何一种文字,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