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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想要王宫里大王头上戴的王冠,你可以帮我偷来吗?”
“雪哥哥要那个干什么?”
“收藏行吗,问这么多……还有,不准杀人!”
“恩,我偷来了雪哥哥是不是就不会赶我走了?”
“……是啦,是啦。”
麻烦的人,更郁闷的是他居然一直不肯拿下脸上的面具。
“你把面具摘下来吧,只有你知道我的样子而我不知道你的样子,这样很不公平的!”
“我长得很丑的……”
“骗人,不想摘就算了。”
他长得丑!?那世界上还有美的人存在吗?
真是个笨蛋,理由都不会编好点的。
只是叫他去偷大王的东西,会不会太困难了?
第二天来到约定地点的时候,我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蓝韵不仅把大王的王冠偷来了,就连王后的后冠也顺便偷来。
这小子不去做神偷做什么鬼杀手,还真是浪费人才!
“嘿嘿,雪哥哥,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
“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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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更新居然有亲砸橄榄,还真是惊讶了一番。
感谢砸票的……
尽量多更,不过偶最近咋没啥写文的心思呢?
心飞走啦……
第四卷 暗夜魅影 第五章
杀手和神偷,怎么看怎么奇怪的组合。
可是,能和一个如此可爱的杀手在一起,这种经历真的叫人**啊。
蓝韵依旧不肯摘下面具,理由也依然是长相丑陋,对于他的这种执着我已经懒得计较,反正在我心里可以想象出他面具下各种帅气可爱的表情。
非常喜欢享受被蓝韵拉着撒娇的乐趣,还感觉特别亲切,他喜欢吃我买来的糖葫芦,喜欢陪我玩捉迷藏,还喜欢跟我比赛爬山,总之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他都会乐意配合。
只是在这么多的喜欢里,我最最不喜欢听见他喊我“雪哥哥”。
我叫曲殇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曲殇霖,为什么他就是不肯喊我的名字呢?
雪哥哥……好像我是那个人的影子似的。
由于上次蓝韵偷走了金祥国大王的王冠,金都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一级警戒状态,牧硫凌的工作变得更加繁忙,这倒是提供了我更多的自由空间。
以前还只是晚上出去活动,现在则是好几天呆在外面,呆在金都郊外山林里的小茅屋里。
这里被废弃了好久,我和蓝韵在无意间发现这里后就开始动手进行修理,感觉是在做我们的小家。
山林里有许多野生动物,白天我会拉着蓝韵一起去打猎,兔子肉可是我的最爱啊。
意外的是身为杀手的某人胆子却特别小,连下手杀一只兔子的勇气都没有,甚至在看见我提着兔子耳朵准备下手放血的时候,蓝韵还会可怜兮兮地低声道:“它好可怜,雪哥哥,我们还是去城里买食物吧……”
同情心泛滥的家伙,你杀人的时候怎么可以做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它可怜,难道我饿着肚子就不可怜吗?”故意恶狠狠地,想打消蓝韵心里的不忍。
“殇霖……”混蛋,这种时候知道叫我的名字了,可恶,没事干嘛咬嘴唇,想舍己为兔,让我咬你吗?
“混蛋蓝韵,如果你可以在半个时辰内弄来一只大烤鸡和一碗鱼翅我就放了这兔子!”
话毕,已经见不到蓝韵的人影,这小子的速度还真是惊人……
我不知道自己一直期待的生活是不是这样,也不知道一直期待着可以爱的人会不会是蓝韵,只是目前这些小小的堆积在一起的幸福,已经让我感到沉醉。
终于,还是决定离开牧府,因为蓝韵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们暂时需要留在这里,那个小茅屋也就成了我们暂时的小家。
当知道我愿意从今以后都跟着蓝韵后,他激动得几乎要哭出来,抱着我的双手都在不停颤抖,我都有点想流泪了。
打死也不会真的掉眼泪,因为我是男子汉,特别是,怎么可以在一个比自己小的男孩面前哭呢?
因为太开心,蓝韵弄来了一大坛子好酒,这家伙,和我呆一起时间久了,都忘记怎么用钱了,需要什么干脆直接去拿,这算是“近朱者赤”吗?
只是好酒虽好,却太过醉人。
也可能是人早已先自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