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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总管连眼也不抬,她的眼睛显然在眼镜后面皱缩在一块儿了,至少暂时是如此。她马上接过话,差不多有点儿过分急切:“我们绝不查证孩子的父母。正像我刚才告诉你的,圣诞夜里他被扔在这儿的台阶上,再有两个星期就整整五年了。如果你认为弄清孩子的父母很重要,你最好别考虑收养孩子。”
“我说的不全是那个意思,”陌生人说,声调里带着一丝缓和的意味。他想做到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固执己见,毫不退让。“我想应当先同阿特金斯小姐(营养师的名字)谈谈,我原是与她通信联系的。”
女总管又一次冷冷地急切说道,几乎不等对方讲完就接过话来。“也许我能向你提供同样多的情况,无论关于这个孩子或是别的孩子,阿特金斯小姐在这儿的本职工作只是与食堂和厨房有关。在这桩事情上,她好心地充当了秘书同你联系,纯属偶然。”
“没关系,”陌生人说,“那不要紧。我刚想到……”
“刚想到什么?我们不强迫任何人收养这儿的孩子,也不强迫孩子违背自己的意愿离开这儿,要是他们的愿望是合理的。这种事得由双方共同商定。我们仅仅充当顾问而已。”
“噢,”陌生人说,“我刚才对你说了,这没关系。我不怀疑这孩子合适。他同我和麦克依琴太太住在一起,会发现有个好家庭的。我们俩都不年轻了,喜欢安安静静地过日子。虽然他不能享受山珍海味,不能养尊处优,但他也不至于过分劳碌。我不怀疑,他跟我们生活在一起,长大后会敬畏上帝、憎恶懒惰和虚荣的,尽管他的出身不明不白。”
就这样,两个月前的那天下午他以一管牙膏签下的期票算是勾销了;而这位迄今仍然不明底细的签名人,现在坐上了轻便马车的座位,裹在一张干净的毯子里,瘦小的个子,呆呆地缩成一团;马车颠簸摇晃,迎着十二月的斜阳落照,钻进一条冻结的满是车辙的小巷。他们一整天都赶着车。中午时分,大人曾拿东西给孩子吃,从座位下面的木箱里掏出三天前烤好的乡村食品。可是直到此刻暮霭沉沉,他才开口对孩子说话。他戴着连指手套,用抓住鞭子的手略微指了一下小路前头透出的惟一亮光,说了一个“家”字。孩子没吭声。大人埋头瞧了瞧他。为了抵御寒冷,大人身上穿得十分臃肿,庞然一堆不见形体,屹然不动恍若顽石,那副神情与其说是粗俗不如说是冷酷。“听见我说的了吗,你的家到了。”孩子仍然不吭声。他从未见过家,的确没什么好说的。何况他小小年纪,还没有信口开河、言不及义的本事。“你会发现有东西吃,有地方住,还会得到信仰基督的人照顾,”大人说,“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会防止你调皮捣蛋。我会很快让你懂得:懒惰和胡思乱想是两大恶行,而干活和敬畏上帝则是两大美德。”孩子还是一声不吭。他还不曾干过活儿,也没有敬畏过上帝。他对上帝比对干活更缺乏了解。他见过干活,扛着铁锹和耙子的男人每周六天出现在活动场的附近,可是上帝只在星期日才出现。这一天——除了必须穿得整整洁洁,还会有悦耳的音乐,不知所云的字句——总的来说挺愉快,虽然有点儿乏味。他不声不响。马车颠簸向前,向着家去,精心饲养的剽悍的马匹加快了步伐,直往牲口棚奔。
还有一桩事他后来才会记起,等到记忆不再接受他的面孔,不再接受表面的印象。那是他们在女总管办公室的时候发生的事。他站在那儿纹丝不动,也不望一眼陌生人那双不用看就能感觉到的眼睛,只等待陌生人讲出眼里转动的念头。然后那想法终于说出来了:“克里斯默斯。一个带异教徒意味的名字,亵渎神明。我得给改一改。”
“那是你法定的权利,”女总管说,“我们不关心小孩叫什么名字,而重视他们受到怎样的待遇。”
可是陌生人并不在听别人讲话,也不像是在对任何人宣称:“从今以后他的名字叫麦克依琴。”
“把你的姓给他是合适的,”女总管说。
“他将吃我家的饭,信仰我家的教,”陌生人说,“干吗不应当跟我姓呢?”
孩子充耳不闻,由他说去,如果这人把凉爽的天气说成炎热,他也不会特别在意。他甚至没有心思对自己说我不姓麦克依琴,克里斯默斯才是我的姓现在还没有必要去管这个,时间长着呢。
“是呀,干吗不呢?”女总管说。
七
记忆忘不了这一天,二十年之后记忆仍然相信我在这一天成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