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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会回来的,对吗?对吗?
这是第一封,字迹凌乱,内容也不多,可见她提笔时心情很乱,字里行间还有多处被水渍漾得模糊的字痕,我知道,那是她的泪。
予默:
我把头发留长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留发吗?因为我眷恋着你轻抚我的发时的温柔,我想把它留得长长的,去感觉你修长的手指,穿梭其间的温存,就像在高雄那段时间,每回缠绵时,看着我的发散落在你的胸膛,那种无可言喻的亲昵感觉……
唉,我又得再说一次,我真的好笨。为你留发的念头,走在十八岁那年萌生的,直到后来和童圣阳交往,下意识里都还在为你留发,把你藏在心里,这样居然还有办法欺骗自己……啧,笨到家了。
没有你的参与,日子变得好空洞,我利用晚上的时间,去修了几堂音乐课程,因为我想走入你的世界,感受你喜爱的一切。
其实那些豆茅菜……也还好啦,并不真的那么让我想死,我现在会弹的可不只小毛驴了哦!
对了,我终于找到那首歇了,就定你唱给我听的那一首。它叫“爱情的海洋”,对吧?
人,总要到失去,才知道拥有时的可贵。我好后悔当初没有仔细听完它,直到你离开了,才疯狂追寻与你有关的一切,问了好多人,凭着记忆中零零落落的旋律和几句歌词,找了好久,找得灰心挫败。
直到有一天,无意间经过一家精品店,里头传来似曾相识的旋律,我驻足聆听,恍然之间,才顿悟了你想表达的深情挚爱。
我哭了,就在大街上,不顾行人侧目,伤心得痛哭失声……
予默,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欠你好多声对不起,让我有个机会,亲口告诉你,我满怀的歉意,好吗?
一封又一封,我无法停止地看着,陪她走过三年来的点滴悲欢,就像她找寻我的每一篇文章一样……
每封信的内容,或长或短,没有一定。有时,是写写生活琐事,告诉我她的学生有多可爱;有时是与同事间的摩擦、工作当中的挫折;有时,是诉说她满腔的相思如狂……
我脑中,塞满了信里的字字句句——
偏爱吃薯条,不是食物本身,而是留恋那段在麦当劳陪你共度的时光,宁静,温暖。独钟7-11的鲜奶和全麦面包,走因为忘不了十八岁那年,统联站外,你的牵挂,我的离愁……
一切,全是为你。
你懂吗?予默。
如果,我用长久的悔恨、等待以及泪水来换,可不可以,再让我对你说声——恋你如昔?
其中一封,甚至只是写了满满三张信纸的“我想你”。
从不知道,她是这样酸楚地在盼着我。
那种感受,我曾经为她尝过十八个年头,没有人会比我更清楚那种滋味。等待其实不苦,苦的是等待的过程中,那种惶然、不安,以及思念煎熬……
看着、看着,窗外天色渐亮,我开启最后一封。
予默:
圣诞节之后,又过了半个多月,没有任何的只字片语,我知道,这一次你是真的在逃避我了。
我不后悔那一夜留下了你,拥抱着你,感受你真实的体温,倾听你沈稳的心跳……这是三年来,我盼得心酸的事,你不会知道,那一刻的我有多满足。
一整晚,我看着你沈睡的面容,没有合过眼。因为我不晓得,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像这样看着你在我身边入睡。
但是予默,你知道吗?你就连睡着了,眉心都足深锁的。
你真的好不快乐。是不是有那么一部分,来自于我?
我真的那么让你困扰吗?那么,子默,不必为我苦恼,就当那一夜,我们走酒后乱性好了,小说不都这么写的,你不必放在心上,真的!
不管你要当我是家人、妹妹、朋友,什么都好,只要你不再觉得为难就好,我可以等的,真的,不论多久,我会等。
因为我懂你的心情,有个男性同事告诉我:“别以为男人都该是刚强无惧的,其实在面对爱情时,男人的心比女人更脆弱,伤过之后要再去爱,比女人更困难、更需要勇气。”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对不对?无妨,我不过才等三年罢了,还有七年呢!那天当着王绍安的面,说的可不走气话,我足真的愿意等你一辈子的。
叔叔说得没错,你为我受了这么多的委屈,我如果因为一点挫折就放弃,那你为我受的那些苦又算什么呢?
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