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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氏道:“那你怎么说?”
齐长春道:“我还能怎么说,只说他回来讨饭吃,被我和大哥赶走了!”
文氏道:“他没有去找大哥么?”
齐长春道:“便是去找了,大哥也只会这么说。”
文氏道:“说得是呢,他舍得把那一顷地再分出一半来给三弟么?”
齐敏儿那日听着齐长春说他爹齐老爷子本有两顷地的,心想却不知是个怎么分法,却原来老大长永春得了一半,那也不多啊,怎么文氏如此记恨他家?不过看齐长春家里的样子,也不像是个有一顷地的人啊!
齐长春叹道:“你也休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咱爹为了替三弟打点官司,把那两顷地折卖了一多半去,后来大哥又卖了二十亩,为的凑钱给咱爹看病,结果留下的一共才三十亩地,哪里还有一顷两顷的!”
第十章 食言寝语
文氏道:“我还不是怕三弟知道田地都卖的,家道中落,心里更加难过自责么!等他住下了,自然会慢慢知道,若是不留下,他也能落得一个自在。”
齐长春笑道:“你这不是一开始就打算不让他住下?”
文氏道:“三弟的性子最是受不得人白眼,你又不是不知!我看他的神色,便知他是不会久住的!”
停了一停,见齐长春不置可否的样子,便又道:“再说了,我不就是气不过么!大哥当初说他是长子,本就该多分得一份,又说三弟年轻,还未娶妻,自然也得多分一点,还有当时他已经有了福儿,是爹的长孙,自然又要多分,七弄八弄的,咱只得了五亩地,还多是贫瘠的。如今三弟回来了,他又霸占着原先说好替三弟照看的田地,真不知他的良心哪里去了!当年三弟失手打死了王占财和王有富兄弟,还不是因为他取笑大哥娶了个母夜叉!三弟为了大嫂出头,大嫂却这样待他,真是作孽!”
齐敏儿听到这里,才明白齐连春是犯了过失杀人的罪。明初的刑法执行极严,往往重判犯人,齐连春连伤二命还能捞回一条命来,也算是齐家打点了不少,殊为不易了。不过看来他很能打啊,不会是什么江湖大侠的徒弟吧?也许就是因为太能打了,齐家大嫂才怕跟他有牵连而不肯见他吧!
齐长春道:“唉,这事就别再说了,咱家有五亩地,也该满足了。你看村里的那几家,有个两三亩地的,便能够一大家裹腹了。我们家里人口少些,日子过得也更轻松。再说大哥其实也时常周济我,农忙时,他也叫他那里的几个佃农帮我一起干农活,也省了我去雇人。再说原本里中要定我为中户的,还不是大哥托的关系,才定了我下户!”
文氏道:“他自己有二三十亩田,原该定他个上户的,不也才定了个中户?帮你不过是面子上好看罢了,不然兄弟两个差着这么多,都是中户,说出去岂不让人骂么!”
齐长春道:“总是我欠着他的人情,你也该放宽心些才是。再说大哥还是甲首,做事总要顾些体面的,不能总照顾我这个兄弟。”
原来明朝对于农民,有按着田地和收入的多少来划分上、中、下三种户籍等级的做法,越是高等的,便要缴纳更多的粮税。齐永春有着二十多亩地,收入也算小康,家中甚至有一两个仆从和丫环,虽然出入没有车马,但是由于有两头耕牛,定他个上户,也不为过。当年齐家没有分家时,就是上户。
而齐永春分家后贿赂了里长,定为中户,而齐长春也被齐永春顺便一起带携着定了个下户。实际上二人应该定为中户和上户的。
不过由此看来,这个白河村是个比较富裕的村子,因为明代的户籍,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其中十户为甲首,一甲首管十户人家,然后再另设一个里长,总管这一百一十户人家。
通常这一百多户人中,难得有一两个上户的,而里长往往就是在这些上户里选。有些穷苦的村子,甚至有中户人家做里长的。而这里的齐永春,以可以做里长的身家做了一个甲长,也算是少见了。
这倒不是齐永春不愿当官,主要是因为这个里长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能处理一些小的民事纠纷,还要维持里中的治安,万一出了事他就要受到责罚!
而且官府有了什么差役或临时增加的赋税什么的,里长都要主动积极地配合,不然就要受罚。而且他治下的人如果脱籍做了流民,或者暗地里转了业做别的营生,他都要受到重罚。这也是白河村的里长听说齐连春回来后急忙赶来查询的原因——万一出了事,他是要负责的!
相比之下甲首的职责就小的多,只要每半年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