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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是其他商家的职工)的盈亏相对固化。
1。1。2 杂酱面的正负属性
前面总结中有一句话,不知道读者们是否已经理解,我们再来读一下这句话:“由价值量打破货币带来的价格体系,形成各种各样,针对商品特殊性的价格体系,同样的商品面对不同时间、地点以及客人的变化,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面对任何客人,都存在着暴利、暴亏的对等可能性。”
大家读懂没有?千万不要以为这个总结只适合用在物物交换上,更不要以为只是合格标准之争中产生的需要!因为我说的不只是这些,在这一部分,我就将对各位读者阐述更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这个问题,加入文化知识资本、工序资本会变得好讨论得多,可是,对于那些本来就对我提出来的这两种资本,抱着怀疑态度的读者来说,就显得很是不公平了,那好,在这里,我还是依靠物质资本来进行讨论。
这个世界上,应该有些生病的人对食物含有配料的要求,相当严格,还有些具有特殊过敏体质的人,对食物含有配料的要求也相当严格!如果说这些人是少数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思考一下:用农药、化肥等种植出来的粮食、蔬菜,以及由各种草料、饲料等喂养出来的牲畜,制造出来的肉类食品或食品原材料,在符合国家的食用标准下,在现今全球污染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肯定,这些生产杂酱面的材料,肯定含有对人类身体有害的物质,只不过这些物质含量比较小而已,但是一旦进入人的体内,还是会造成一定伤害的,或者是在人体内进行积累,当积累达到一定数量后,才开始破坏人的身体。如果读者赞同这个说法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商家生产的杂酱面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
我们肯定杂酱面里面存在着危险因素,也肯定里面存在着有利因素,现在,我就把这些危险因素归入杂酱面的“负属性”,把有利因素归入“正属性”,就算很多杂酱面没有危险因素,我至少可以说,它们的负属性为0克黄金。 。。
1。1。2。1 正负属性与货币的关系
商家把价值量为A+B的两碗杂酱面端到甲乙两个客人面前,当甲乙两个人吃第一口的时候,还会出现第二个问题:
由于身体原因,甲的食物里不能含有一点重金属铅,只要再摄入一点点,就会铅中毒;乙的食物里必须含有一定的铁,摄入的铁不足,就会有生命危险。
这个问题有点特殊,因为我把杂酱面的坏因素进行了夸大——实际状况中,我根本就不知道会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不过用来讨论杂酱面的价值量的正负属性却非常适合,如果这个问题在读者的眼中很是不恰当的话,请读者们自己找到个类似的问题,进行分析。
假设,甲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身体的状况,老老实实地把端上来的两碗杂酱面吃掉了,结果却因为杂酱面里面含有极其微量的铅,导致了甲铅中毒;因为杂酱面含有的铁过少,导致乙出现了生命危险,商家立刻叫来急救——甲乙两个人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急救,商家因此无法收取杂酱面的钱。
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讨论一下,这两碗价值量为A+B的杂酱面,对于甲乙二人来说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况,对于商家来说又处于一种什么状况。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甲乙两个人在商家这里吃了一碗杂酱面之后,出现了生命危险,不管医院的治疗结果怎么样,甲乙两个人及其亲属应该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这个赔偿的价值量肯定会大于A+B,包括什么医疗费、误工费等等的费用!如果甲乙两个人中有人死亡了,这个赔偿要求肯定会更大。我们不去管这个官司甲乙能不能赢,回到杂酱面的问题上来。对于甲乙两个人来说,价值量为A+B的杂酱面,带来的损失肯定是大于带来的好处,那么甲乙两个人,或者他们的亲属、朋友什么的,再次来到商家这里,他们付给商家杂酱面钱的时候,是老老实实地给A+B,还是再次讨价还价呢?
商家在遇到这种事情之后,很可能不得已把当天的买卖全部停止下来,等待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检验等等,造成的损失肯定大于A+B。按照国家的法律,商家受到的损失,根本没法找人赔偿!甲乙两个人一旦起诉商家,商家还得投资好多货币来打官司,赢了只是少亏损点,输了,亏损得更多!还有这个事件造成的影响,很可能让商家的买卖出现经营困难!还是不去管这些个官司到底赢还是输,我们回到杂酱面的问题上来。对于商家来说,价值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