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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好像说得太多了。”王子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及时地刹住了口。罗娜感到心头一阵虚空,接着泪光莹然:不,你说得不多,一点都不多!继续说下去啊!
黛静却知道王子说得太多了!她记得辛迪说过:“我希望……你能等到他愿意告诉你时……他亲口告诉你。”潜台词谁都明白,就是这件事很重要,他只对足够珍视的人说。现在,他竟然还没对自己说过,就先告诉那个罗娜了!难道说已经认可她是很重要的人了?老大,你不能因为她捡到你的金盒子就扑入她的怀抱啊!这个又不是结缘锁!
黛静心里顿时醋海翻波,千肢百骸,无处不酸。
“好了,我要回去了,这里不时有狼出现,你也赶快回去吧。”王子又恢复了原先那冷淡的态度,转身朝自己的马走去。罗娜很受打击,恍然若梦,黛静却没有因此轻松一分。
王子上马,转眼就消失不见。罗娜呆看了一会儿他离去的方向,转身也走了。黛静怔怔地牵过自己藏在暗处的马,却没有奔向王子的方向,而是纵马乱走。马儿识途,准确无误地把她往都城的方向驮。
罗娜在树林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竟不知自己正走向哪里。心里话是说出来了,王子也跟她说了话,而且很像是重要的话。按理说她今天的收获很大,可为什么就如此悲哀?她苦笑着擦了擦眼角的泪滴:自己还是太贪心了吗?
她走不动了,坐到一个大树桩上,休息了一会儿,等到心志和体力都稍微恢复了些,朝四周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自己竟然走到这里来了!?这片森林分为两部,一块树木比较稀疏,很少有猛兽出入,所以还算安全,王子的池塘就属于那一部分。而另一部分树木比较浓密,在秋天的时候即使是白天阳光都很难透过树叶照进来,传说只要一到傍晚就有成群的野狼在这里游逛,人们轻易是不敢一个人单身进来的。自己神思恍惚,竟然朝都城反方向走,进入了这么一个危险的地方。
她赶紧从树桩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地朝树林外跑去,“嚓嚓”的脚步声在黑暗中格外清晰。森林里的猎杀者很快发现了她,灌木的深处传出一阵阵骚动,一阵腥臊的气息正朝她包围过来。
她也清晰地感受到了猎杀者们的存在,跑得更急了。
“啪!”她被石头绊住了脚扑倒在地上。从膝盖上传来的剧痛中让她清醒过来,她抬起头的时候,惊骇地发现,无数双绿油油的眼睛已经围在了她的身边。
初识庐山真面目(14)
“啊——”她的惊叫声刺破树影直上半空。她拼命地呼救,可在深更半夜谁会到这种地方呢?她背靠着一棵大树,尽力地蜷缩着,而伸着血红的舌头,舌尖滴着涎水的野狼正越逼越近。
她死死地盯着野狼那一张张血盆大口,只觉得头脑发胀,昏头昏脑地竟拿出一把短刀——这是古代欧洲女人每人必备的物件,说是用来防身,但弱小的女人很难有和拿着长剑的男人过招的能力,所以用来自尽的倒比较多。
她用刀抵着自己的喉咙,对野狼大声喊道:“你们不要再过来!否则我立即死在这里!”果真是吓傻了。野狼哪管你这一套?
她紧紧地握着刀柄,因为惊慌过度反而面无表情。眼睛吓人地大睁着,眼泪正像一条细线一样从眼里蜿蜒而下。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自尽在这里还是对的。她可不想被野狼咬得七零八碎地死去。不想被收尸人看到她的丑陋形状,再传到王子的耳朵里……可是就算自己自尽在这里,尸体仍然免不了被野狼撕咬的命运!它们可是连腐尸都吃的!
人到了快死的时候,就会想起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事。她是真心爱着王子的,绝没有一点掺假。她知道其他的女人,虽然表面上爱王子爱得如痴如狂,但恐怕爱的只是他的地位,他的财富,他的战功,而她爱的,只是“他”而已。而且,让她自豪的是,也许她是唯一一个能看出王子光鲜的外表下可能隐藏着大片的黑暗的人。她对这片黑暗毫不在意。再多的黑暗她都愿意容下来,即使被这片黑暗吞噬也无所谓!这也是她认定自己的爱比别的女人都真都纯,无比骄傲的理由。
她马上就在要在这里死去了。她的精神,她的恋爱,都会像清晨的薄雾一样消散,但是她至少希望,自己的心意,能够随着清晨的风儿,传达给王子知道!
头狼用恶毒的目光盯着她,确认已经到了攻击的最佳时刻,便把嘴抵着地面,发出一声长嚎。狼们纷纷弯曲长腿作出前扑的动作。一个健壮而饥饿的狼早已等不及了,甩着口中的涎水,率先朝她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