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1/4 页)
某天出去溜达时,碰巧遇到一堆人在围攻一个老头,于是我头脑发热,就路见不平了。其实我的功夫不算高,只是迷药毒药从不吝惜,再加上那身绝顶轻功,总之稀里糊涂的就当了那人的恩公。
事实再次证明人还是不要多事的好。那老头居然是魅帮的大老板。虽然我对那行不熟悉,可是它的大名可是听过的,江湖上最神秘也是最狠辣的杀手组织,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老头名叫薛一天,奄奄一息的看着我,说什么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硬将一个扳指套在我手上,等到他干儿子赶来后,他将后事一说,着重将我的身分一强调后,两腿一登,闭上了眼。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赶鸭子上架的混到了杀手行。
薛老头给我丢下了这么个烂摊子,他欺骗世人说自己归天了,可是天知道他现在却正和他的美女老婆游山玩水。当初也是被他骗了,事后回想起来,他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挂了,只是炸死逃避责任和仇家吧。
薛老头的杀手行每月都有很多进帐,原本我还挺抗拒的,不过看在白花花的银子的份上,我就很没志气的被糖衣炮弹收服了。
当初和我一起见证薛老头“归天”的那人叫魅影,是薛老头大干儿子。薛同志总共有四个干小子,每一个都是他的钱袋子。魅天是老二,花花公子一个,不过工作的时候可是从不会手下留情。老三,魅晓,身材高挑,肤色白皙,一个冷情的男人!最小的叫魅晨,眼神忧郁的美男子,可惜用起毒来,连眼睛都不眨。
他们从来不服我,我也懒得管事,只要有银子赚就好。
我安心的做我的太上皇,而魅影乖乖的给我打工。为啥我这么放心他呢?因为他看上了我家丁香,而丁香同志对他却爱理不理。于是乎,我就充分利用了这点,一个免费劳工就这样诞生了。这个人接到生意去“工作”的时候虽然会变身,但是平时一见到丁香就会像一个孩子般局促,丝毫找不到阴狠毒辣的感觉。看到他微红的脸,我放心的将丁香卖了出去。反正她也不能跟我一辈子,这小子长得不错,虽然是个黑道,但是只要不容易挂就好,再说就丁香那个烂脾气,能受得了她那副阴阳怪气的脸的也只有他了吧。
我以为有魅影管事就好,可是暴乱还是发生了。
我倒是不心疼薛老头的所谓“事业”毁在我手里,只是没人会跟银子过不去。
于是我准备了一大堆的迷药,再加上那身轻功,把薛老头那三个想叛变的干儿子给镇住了。其实真要是动起手来,我绝对打不过他们,别说三个,就是随便一个我也不是对手。可是快速闪动的身形,让他们误以为我神功盖世,而我也懒得解释,最好他们把我想成神仙才好呢。
叛乱的主力投降了,他们手下的小喽罗自然也蹦跶不起来。于是,我的后院安稳了。
自从我那次去清风寨溜达的时候,无意中将被人围攻的魅晓救回来后,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不屑和嘲弄,当然也不是感激与钦佩。尽管不愿意承认,可是他们从来不曾钦佩过我。不过他们的态度友好了些,我自然也没有把送上门的好意往外赶的道理。
日子就这样过着。
丁香和他的追求者之间的互动越来越多,她不再将他赶出家门,而是开始冷冰冰的招呼人家吃她做的燕窝粥。
看着她幸福的脸,我知道……这家伙的春天到了!
第四十三章 故人相逢却不识
魅晓病了,病得很重。一度以为他就要挂了,不过事实证明这小子生命力暴强,居然吐了一晚上血后还能出去“工作”,虽然满身是血的回来后就栽进正要出门的我怀里了。
他的兄弟们一个个嘴上起着燎泡,满脸愁容,而他们中的老四更是没日没夜地钻在书海里。终于,有一天魅晨双眼充血的奔到我面前说有办法了时,同样埋在书堆中的我一听这话,立马抬起了头。不过他接下来说的话可使让我心突地落到了谷底。
“缺了几味药,宫里才有。”他仰起头酷酷的说道。
我不禁嘴角狂抽,说话可不可以不要大喘气啊。
不过这事有点麻烦。
其实他们这个帮派早就被朝廷挂上号了,只是现在没人想管而已。这些人认钱不认人,谁的生意都敢接。他们干掉的官员也不在少数,只是没人追究罢了。我可不认为他们能扮成太监,安安分分的将东西弄出来。要是让他们去那个地方转悠转悠,保不准把哪个妃子抑或是阿哥格格咔嚓了,那我们就等着被老康连窝端吧。一帮玩命分子,我可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