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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况离道:“还有何宴大人的两个女儿及芊芊姑娘也都参加了大赛。”
曹煜噗嗤地笑出声来,“这下有好戏看了。”
“您不担心吗?芊芊姑娘她……”
“有什么好担心的,她不是有太后罩着吗?”
“我是说,担心她欺负别人。”
“不担心,若是聪明的人,自会躲她远点。若是不晓得躲开她的,也就活该被欺负了。”
曹煜说到这里,忽然道:“我让你查的事情有查到眉目吗?”
况离摇摇头,“没有,恐怕……”
曹煜冷冷地哼了声,“一定要查出,到底是谁动的手!这就好像有一个敌人在身边,却不知道是谁,这让我很被动,随时都会被他算计。”
“那会不会是齐王殿下?”
“不会,当时他一心只是忙着婥儿的事情,我们离开安平镇的时候,他还都没有离开,我敢断定,婥儿的墓定是在森林里,只不过他比我们先一步到,又挪走了,要想再次安置,需要耗费很多的心力,他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说到这里,他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笑着道:“况离,这是婥儿生前最喜欢的位置,她总是在这里就着这两样菜喝点酒,有时候就算是我不陪她喝,她也会自己把自己喝醉,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爱喝酒的女子。”
况离淡淡地哦了声,好像曹煜说的,根本就是个不相关的人。
曹煜见状,呵呵轻笑了两声,又道:“婥儿与你曾经有那样的经历,我真怕你会因为婥儿而恨我。”
况离也是哧地一笑,“我没资格因她而恨任何人。”
二人的谈话至此,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若不是安歌这样的知情人,根本就不会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就算是安歌这样的知情人,依旧没有完全听懂,不过她却明白,原来在安平镇的时候,曹煜忽然急匆匆地赶回安阳,为的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而这件事,有可能是曹煜的敌人所做,但曹煜却不知道是谁。这世上能瞒过曹煜的人还真不多。
安歌不由地好奇起来,到底是谁?做了什么事?让曹煜如此的害怕?
店子里变得很安静,众人都在默默地吃东西,曹煜和况离也不再谈话,这时,一直埋头苦吃的温朗月终于吃饱了,伸了伸懒腰,道:“吃饱喝足就有点困了,要是睡一觉再去看花魁大赛更好。”
安歌模糊地唔了声,她现在还不想让曹煜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安阳。现在轮到她埋头苦吃了。
好在不一会儿,曹煜和况离及庞鹰,就一起出了门。
安歌长长地吁了口气道:“月儿,你说的完全对,我们可以睡一觉再去看花魁大赛,因为好戏总是留在后头,现在去也没什么好玩的。”
*
安歌和温朗月再次来到花魁大赛现场的时候,时间正是刚刚好。
之前的那些小美女都已经从高台子上下来,聚集在一处等待今日的结果。
而真正引人注目的美女,才刚刚走上高台。
百福楼的宽阔露台之上,曹煜、曹炟和曹煣皆在座,谢流云此时陪坐在曹煜的旁边。女眷方面多了一个令安歌意想不到的人,竟然是当初从安平镇过来的姬五小姐姬静姝,她的位置并不显眼,然而却是独占一台,身份也算相当特殊了。
此时众人的目光都在高台之上,没人发现观看的百姓中混着个安歌。
走上台的女子面缚轻纱,像一朵儿云,轻轻淡淡地飘上来般,令众人不由地都注目在她的身上,好奇她是何等模样。随着旁观的凑乐响起,她跳了一曲《霓衫羽衣舞》,显然是经过改编的,动作要求并没有多高并且进行了简化,但是她跳出来,硬是让人看得血脉喷张,赞叹不已。
一曲完,她才轻轻地取下面纱,在摇曳的灯光下,众人终于看到了她的脸,一对柳叶眉,一眸清河水,什么叫做沉鱼落雁?这便是沉鱼落雁之色呀!
台下有人宣布,“这位便是鼎鼎大名的罗芊芊小姐,她七岁便能七步成诗,十岁时女红已是一绝,十一岁时学会了弹凑箜篌,十二岁时在太学府内一举拿下第一名,成为太学府里最出色的学生,今年她刚刚十四岁,正是最好的年华,如果大家喜欢她,就到隔壁去买写着她名字的铢子,以示支持!大家都知道,最后是谁名字下的铢子最多,谁就是花魁!”
这人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有许多人涌到侧面的“铢子”店里,去支持罗芊芊了。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