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答辩(第1/2 页)
远在华英传媒内部的中分头男子闻言差点儿没吓死,赶紧让人通知律师团队。
“被告律师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以偷拍等相关手段获取的证明材料无法作为证据。”主法官警告道。
王雪瑶的律师毫不怯场道:“民事诉讼法x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xx条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但是,我的当事人是以被告的身份获取这些材料,主观上是为了证明其清白,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有相关条例作为佐证,且并非我的当事人主观偷拍,而是从相关途径合法得到的相关视频图片音频,所以依法可以作为证据!”
“若证明非专业间谍器材偷拍,依据当事人特殊情况,准许作为证据材料!”主法官点头道。
“等等,主法官,各位审判长书记官,我的当事人提议在列举证据之前想要和对方当事人当面对质鉴于类似案件无有先例,且今天属于公开审理,我当事人申请远程连接,也希望对方当事人能同意远程连接,隔空对质请主法官能给两位当事人一点儿自由辩论时间,依据为案件『性』质特殊,无前法可依,法外应有人情。陈述完毕”华英传媒的律师忽然道。
虽然正常情况下这样抢话是会被打回来的,不过主法官心中也明白今天是为了什么,所以和左右一边三个审判长窃窃私语了一阵,点头道:“法外有人情,鉴于案件『性』质特殊,且相关方面法律不健全,准许!”
王雪瑶的代理律师拿出电话,小声的说了几句,站起来道:“我的当事人同意了,请稍等”
“暂时休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设备,半小时后再次开庭!”主法官敲了一下锤子道。
半小时后,再次开庭,需要的设备已经搞好了。
“那么,现在开始,原告和被告双方当面对质双方都表示自己不『露』面,所以以音频为准,下面请原告发问,被告回应之后被告发问,原告回应此次双方答辩可作为本案佐证!所以本法官在这里做出三点要求,一是不能询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二是为自己所说的话付法律责任三是每次问和答之间的间隔不能超过半分钟,最好能在结尾处有一些说明现在开始,有请原告发言!”主法官做了主持人。
或许有延迟,过了五秒左右后,一个沙哑但却充满磁『性』的男『性』嗓音响起:“我是华英传媒董事长林光喜,首先我想询问一下王雪瑶女士,若以你为原创看,请问你是在什么样儿的环境下创作出悟空这首歌的。”
不一会儿,王雪瑶萌萌哒的嗓音响起:“我第一次进入烤鱼直播平台,看到一个小主播直播求打赏,就这样想到了这首歌当然,并非是当场想到的,而是我看西游记有感慨之后经过一定的时间酝酿出来的,这也是悟空这首歌第一次被大众熟悉的时间,这一点网上有众多视频音频可以证明!回答完毕”
主法官:“那么,现在请被告询问原告!”
“林光喜董事长,你知道我的名誉有多宝贵吗?”王雪瑶问道。
“啪”
主法官敲锤道:“请被告不要问和本案无关的事情!”
王雪瑶道:“主法官,我的问题并非和本案无关,我有胜诉的把握,所以我要先提醒一下对原告来说我的名誉宝贵程度,因为这些都是要算到胜诉之后的相关费用中的!”
“赔偿事宜延后,请被告重新提问!”
“行!其实我没想和林光喜董事长啰嗦,林光喜董事长不就是害怕证据出来没办法翻盘,想着我这么个小女孩儿估计好欺负,到时候不能自圆其说的话一切证据都可以推翻重来不过林光喜董事长,你可能要失望了我的问题是:你的资产是多少?”
“被告请注意,原告方多少资产和本案无关,第二次警告,再有一次本法官有权”
王雪瑶打断道:“当然有关,我在想林光喜董事长的资产够不够这次的赔付!另外,请问主法官,你既然给了我们自由辩论的机会,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你凭什么出来阻止这个阻止那个?对不起,我才十二岁,主法官你给我安不上什么罪名,也别问我懂不懂法,我刚刚小学毕业的年纪,我的私人老师并没有教导我法律的相关知识,我只是在就事论事!”
主法官顿时脸黑了,可是看着下方众多记者,他嘴角抽搐,满脸严肃道:“被告提出的问题可以理解,那么下面你们双方自由辩论,时限半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