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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一面盾牌,或者说是一面盾牌的残余物。那实在是小得可怜。它的几乎一半已被砍掉了,剩下的则发灰龟裂;铁镶边生锈得一塌糊涂,木头则尽是虫眼。几片油漆仍然粘在上面,但太少了,不足以使人联想到一个纹章。
“阁下,”邓克说。奥斯格雷家族已经几百年不是贵族了,但尤斯塔斯爵士喜欢被这么称呼,因为这么说的时候它重复着他家族过去的荣耀。“它是什么?”
“‘小狮’的盾牌。”老人擦着镶边,几片铁锈落了下来。“威尔博特·奥斯格雷爵士在他牺牲的那场战斗中带着它。我想你肯定知道那故事。”
“不,阁下,”班尼斯说。“我们碰巧不知道。您是说‘小狮’吗?啊,他是个侏儒还是那类的什么东西?”
“当然不是。”老骑士的胡子颤抖了。“威尔博特爵士是一个高大强壮的人,一个伟大的骑士。这个名字是在他童年时给予他的,作为五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在他的时代七大王国仍然有七个国王,高庭和凯岩经常冲突;那时绿王们统治我们,那些‘园丁’——他们有着古老的绿手加思的血统,而白底上的一只绿手则是他们的王旗。盖尔斯三世挥旗向东与风暴之王作战,威尔博特的兄长们都追随着他;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当河湾地之王出发战斗时,切凯狮子旗帜总是与绿手旗帜一起飘扬。
“然而恰在盖尔斯王离开时凯岩之王看到了从河湾地撕下一口的机会,于是他召集一批西方人组成军队向我们扑了过来。奥斯格雷家族那时是北方边境的统帅,因此小狮责无旁贷去迎战他们。我记得统领兰尼斯特军队的是蓝赛尔四世,要么也许是五世。威尔博特爵士挡住了蓝赛尔王的路,叫他停下来。‘不要再前进,’他说。‘你们在此不受欢迎。我禁止你涉足河湾地。’但那个兰尼斯特命令他所有的旗帜前进。
“金狮和切凯,他们战斗了半天时光。那个兰尼斯特手持一柄瓦雷利亚剑,没有凡铁能与之匹敌;因此小狮被狠狠压制,他的盾牌几乎全毁。最后,他自己的剑在手中折断,周身一打重伤流着鲜血,而他举头纵身撞向他的敌人。歌手们说蓝赛尔王几乎把他劈成两半,但在濒死之时小狮发现了国王胳膊下铠甲的缝隙,把匕首不偏不倚地插了进去。当他们的王死去,西方人铩羽而归,而河湾地得了救。”老人轻柔地抚摸着碎盾,如同抚摸一个孩子。
“唉呀,阁下,”班尼斯嘶哑着嗓子说,“我们今天大可利用那样的一个人哪。邓克和我去看了看您的小溪,阁下。干得像骨架,而且根本不是因为干旱。”
老人把盾牌放到了一边。“告诉我。”他坐了下来,示意他们也这样做。在棕色骑士开始讲述时他坐在那里专心倾听,下颚上扬、双肩挺直,整个人笔直有如长矛。
在年轻的时候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定然就如骑士精神的典范,高大强壮又英俊;时间和悲伤已在他身上刻下了痕迹,然而他依然不肯屈服,仍是一个骨架很大、肩膀宽阔、胸膛厚实的人,形貌强壮敏捷犹如一只年老的鹰隼。他修剪得很短的头发已经白得有如牛奶,但遮住了嘴唇的浓密胡须还是灰白的;他的眉毛也是同样的颜色,其下的双眼是稍浅的灰色调,充满悲伤。
那双眼睛在班尼斯说到水坝时显得更悲伤了。“那小溪以切凯河为人所知已经有一千多年了,”老骑士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曾在那里捉鱼,我的儿子们也都是一样。在像这样的夏日里亚莉珊喜欢在浅水里泼水。”亚莉珊是他的女儿,她在春天的时候死去了。“就是在切凯河岸我第一次亲吻了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堂妹,我叔叔最小的女儿,来自茂叶湖的奥斯格雷家族。他们现在都不在了,哪怕是她。”他的胡子颤抖了。“爵士们,这不能容忍。那女人不会得到我的河流。她不会得到我的切凯河。”
“水坝修得很结实,阁下,”班尼斯爵士警告道。“结实到我和邓克爵士要在一个时辰里把它拆毁是不可能的,哪怕加上那秃头小子帮忙也不行。我们需要绳子锄头和斧子,还有一打的人。而那还只是为了这活儿,而不是打仗。”
尤斯塔斯爵士凝视着小狮的盾牌。
邓克清了清嗓子。“阁下,关于那一点,当我们遇到那些挖沟人时,呃……”
“邓克,别让我们的阁下为了小事操心,”班尼斯说。“我给了一个傻瓜点教训,不过如此。”
尤斯塔斯爵士迅速抬起了头。“什么样的教训?”
“用我的剑,就是那样。在他脸颊上划出了一小道酒红,就是那样而已,阁下。”
老骑士看了他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