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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最好别爱我
作者:席绢
内容简介:
‘抢钱妖女’杜菲凡离婚了!
咦?听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可喜可贺的味道喔。
难不成她曾是婚姻暴力下的受害者? 离了婚等于──脱离若海?!
嗤!可能吗她!? 内幕?当然有啊!而且比精彩的咧!
但那都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有个‘真敢’的男人让她终于顿悟什么是思春滋味了!
哇喔!那男人── 难道不知道‘招惹’上杜大小姐是一件很危险、很危险的事?
更何况……
正文
前言 捐血真好!
去年年初,看到报纸上大肆报导血荒的消息,终于引发我一滴滴热情,准备将我体内绝对可以再生的血液,贡献一些些给需要它的陌生人们。
在十七、八岁的年纪里,我曾有贫血、低血压兼厌食症的徵兆。但这些年实在是调理得不错,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积,典型的健康宝宝福态逐渐展现,于是我认为在这种身体状况下,是再好不过的捐血时机了。
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结果其实是很惨烈的。实在不想说出来吓人,但忍不住想呼吁捐血者最好再三确定帮你扎针头的那名小姐是否经验老到。
我咧,第一次捐血时,捐血站的小姐将我双手打得红中带紫(听说这样可以使血管浮出来),然后拿着一根我生平仅见最粗的针头往我手臂上扎去。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来,流到管子中、皮肤下层、以及体外,然后痛得我几乎没流下眼泪来抗议不人道的对待。
“哎呀!扎错血管了,不是这一条。”捐血站的小姐如是说。
然后,便换了一名老小姐俐落的拔出针头,再快且准的扎对了血管,我的疼痛终于被拯救了。
因此我必须再三声明,只要扎对了血菅,捐血根本不会痛。
最后,疲在皮肤表层下的一片血渍,在二星期内由身体自动吸收化去,结束了我生平第一次捐血的梦魇。
基本上我仍是说为捐血是好事,捐完了之后只要想到也许有人会因我那一袋血而救人一命,心情便觉愉快。所以我大力鼓吹周遭的人去捐血,并且天花乱坠的勾引其他人务必去捐血,共享愉悦的心情。
“什么叫心情会很好?我光看到那支粗大的针头就笑不出来了。”某位捐血完的朋友来电抗议我的胡言乱语,而我只能躲在一边偷笑。我忘了告知捐血最艰难的部分是克服对那根针头的恐惧,因为它真的粗得不像话。
尔后,依照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设定了一年捐两次血的目标。当我把第一张捐血卡填满之后,可能会买串鞭炮来庆祝一番,毕竟那种成就感无与伦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情都很愉快。我们家的女性都乐于捐血,但男性却惜血如金。听说台湾捐血的女性比男性多,我想这是看得出来的;像这次我去捐血时,只见到一名男性(他每二个月必捐一次),却见到四、五名女性鱼贯上捐血车捐血。
我希望我看到的景象只是一时的特例,而非常态。
虽然我的首次经验并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气跨出第一步。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东西,所以算来并无损失。自私一点来说,它也有代为健康巡检的功用。当然,AIDS病患者、同性恋者、肝病者,千万别以这种方式去“身体检查”,那是极恶劣且不道德的行为。
好啦!谨以此文记录我捐血的心情,至于能不能勾引你们去捐血,那就不得而知了。
楔子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此乃本人奉为圭皋的至理名言兼座右铭。
有这种崇高的真理来认知之后,打我解事以来——约七岁,便决定这辈子当一名“嫉善如仇”的祸害,以免不小心做了太多好事让阎罗王太过欣赏,七早八早招我一命鸣呼下地狱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
所以基本上,我自认是一个生性冷淡、摆不出慈善面孔的平凡女人;而且自我期许在二十岁之后博得“冰女杜菲凡”的美名,听起来也乱酷一把的。
不过我忘了“人性本恶”一向让人类实现得无比彻底,恶女自许的我也难望其项背。他们自己懒惰也就算了,在利用别人之前会先用个“能者多劳”的大帽子扣在他人身上(例如可怜的我),接下来便不断的丢出麻烦事让那些能者多劳的人扛了。
之没天理的。谁规定将自己份内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人必须扛起那些又笨又懒、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