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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知为何又伤感起来。
沈昔昭笑笑:“都叫你不要送了,搞得我现在莫名其妙地难受。”说完,又叮嘱黄鹿鹿:“你别欺负陈然。还有婆婆毕竟不是你妈,能顺的就顺,别太任性了。”
黄鹿鹿抱了抱她:“知道了,元旦放假我去看你。也见识见识你的客栈。”
沈昔昭转身走去了安检口。
下了飞机,她跟人拼车一起去永顺县。
司机年轻,话也多。
“几天前我刚拉了一趟活,去的是永顺县的老司城。现在去这儿的人可真多。”
沈昔昭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没接话。心里却一个劲儿地想,哪里多了?!再多些游客更好!她现在可还处在亏损阶段。
一路昏昏沉沉,进了县城时已经十一点过。她去取了车,自己开车回老司城。
回到客栈,她跟前台匆匆打了个招呼,就拉着箱子一路向里走。等不及洗个热水澡□□睡上一觉。
她住在第三进院子里,几乎在半山腰上。院子里都点着灯笼,也不算太黑。山风刮着树叶,哗哗作响。
好不容易走到吊脚楼下,她舒了口气,停下来歇会儿。突然听见旁边传来一个声音。
“沈昔昭!”
她就像被钉住了一样,没敢侧身,也没敢去看。
因为声音太熟悉。是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的声音。
宋庭梧突然上前,从后面将沈昔昭一把紧紧抱在怀里。隔着衬衫,感觉到她柔软的身体抵在自己的胸腹前。
那一瞬间他觉得,她就是他缺失的那根肋骨。
凉风扑面。沈昔昭的情绪突然全面崩溃。三年来,假装无所谓,假装忙得热火朝天,假装没心没肺。可是无数个孤身一人的时刻,想起他,彷如留在皮肤上永不磨灭的记忆。
她转身,埋进宋庭梧的怀里,再一次深而长地呼吸,像是想要确认眼前这个真的是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她地眼泪蹭湿了宋庭梧的衬衣:“你怎么脸皮那么厚,怎么赶也赶不走!”
宋庭梧一手抚摸着她的头发,一手环在她的腰间:“因为你这么别扭纠结,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他感到深深的安心。原来幸福会以最突然的方式降临。
“老板娘……”小叶的高音穿破夜空,如平地一声惊雷。可是话只出口了一半,声音就马上低了下来。因为她看见院子里老板娘和一个男人正抱得难分难解。她急忙以手掩口。
沈昔昭和宋庭梧同时吓了一跳,赶紧回头,只见小叶站在树底下,一脸惊诧。
“怎么了?”两个人同时问。
小叶尴尬不已,看着沈昔昭,指着宋庭梧:“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帅哥等了你好几天了。”
宋庭梧昂起头,春风得意地一笑:“我不是这个帅哥。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板!”说着,一手紧紧牵着沈昔昭的手,恨不能将她整个人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沈昔昭靠在他身边,笑得温婉动人。
小叶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画面。以前她听人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当时说给老板娘听,老板娘很不以为然,说这是无聊的心灵鸡汤。保养品还是贵的好!可是这一刻,小叶在沈昔昭脸上,看到灼灼光彩。美得惊心动魄。
她想,那就是爱情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 大结局啦~还会又一个小番外。
☆、番外(一)
沈昔昭从被子里钻出来,轻手轻脚下了床,走到窗边,推开木窗。山林间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叫。
开客栈以来,她习惯了早起。尽管昨晚睡得迟,今早一到八点她就自动睁开了眼睛。习惯性地打开窗户,趴在窗前看看外面的黑瓦屋檐。
宋庭梧翻了个身,手臂一搂,却搂了个空。他慢慢睁开眼,擦了擦,见沈昔昭套着他的衬衫趴在窗户上不知在看什么。
衬衣底下露出光洁的腿。每一寸皮肤都像在跟他打招呼:不过来么?轰一下,血液全都冲进了脑子里。他轻轻掀开被子,光脚悄悄走到沈昔昭身后,突然一下抱住,在她耳边轻轻说:“据说穿男人的衬衣是一种暗示。昨晚太尽兴,今天还想重温一回?”
沈昔昭的耳朵痒得受不了,一边笑一边踩了宋庭梧的脚一下:“你再这么不正经,我就扒了你的衣服让你裸上半身去门口招徕顾客。反正你身材好,肯定能吸引不少人。”
宋庭梧哈哈一笑,问她:“你舍得?不吃醋?”
沈昔昭低头认真想了一下:“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