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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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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安静的酒吧里;我坐在角落里;听着萨克斯演奏的一曲《夜空的彼岸》;我的心忽然沉降下来。

我叫艾维斯,我是一个黄皮肤孤儿,从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是谁创造了我。我并不想知道我父母是谁,因为他们抛弃了我。也许他们仅仅是享受那个过程,我只是他们享受过后的麻烦吧。

从我记事的那天起我就在玛利亚孤儿院。直到后来去了学校的宿舍我才发现这里的环境是多么的恶劣,泛着霉味的被子,脏兮兮的衣服,每天都是千篇一律的面包,但是我并不厌恶这一切,因为在这里有家的温暖,和蔼的老院长把我们每一个孩子都当成他自己的孩子。

老院长开了个运输公司,有四辆卡车,他就是靠着这微薄的生意和少许政府救济金养活着孤儿院的12个孩子。

四岁那年的圣诞节(我也不知道我具体多大,只是按发育情况估算。在孤儿院每个孩子都把他们进孤儿院的日子当作生日),老院长从外面抱回来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黑人孩子,老院长给他取名叫雷蒙,从此我和雷蒙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们形影不离。

六岁那年,好像是92年吧,我和雷蒙在外面捡垃圾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破球,我们拿着球去问孤儿院里的大孩子大卫,他告诉我这是篮球并交了我们它的基本玩法,我很快就被这个红色的球所吸引,雷蒙也在我的带动下喜欢上了它。

记得那时我们趴在邻近的一家零售铺窗外看NBA球赛,我记住了乔丹,记住了皮蓬,记住了公牛队,更记住了那一个个精彩绝伦的进球,从此无数个严寒酷暑我的生活因篮球而丰富精彩。

我和雷蒙的身影不断出现在附近的街头球场。这里是热爱篮球的孩子们的天堂,虽然我和雷蒙总是一起练球,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我们的身高差距越来越大。刚上小学时我们还差不多高,等小学毕业时雷蒙居然长到了176公分,这足足比我高了12公分,而且雷蒙也变得越来越强壮;要是在比赛对抗时他一撞,我得退三步。自然在练球时我一件件不是雷蒙的对手,他往往可以轻松的在我头上投篮,有时都不用跳,它还可以轻松的在我的防守下内线强吃,雷蒙也渐渐不和我一起练球了,原因很简单,雷蒙可以和大孩子一起打球了,而我的实力不济大孩子们都不愿带我玩,开始时雷蒙还愤愤不平,放弃了和他们一起玩,但是渐渐的雷蒙和他们玩到了一起。

越来越大的差距让我无比失落,但是我从来没放弃过篮球,因为他是我的精神寄托,无数个夜晚我独自抱着球跑到附近的球场练球。

“嘿;小孩这麽晚来练球;你很喜欢篮球吗?”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高大白人出现在我眼前。

“是的;我很喜欢打球;但是就是打不好。“我一脸的沮丧。

“你好,我叫马丁是个街球手,我常在附近的公园打比赛。没关系,没有天赋也可以练好技术,身体素质也可以培养。”

“哦,谢谢你,我可以和你学学打球吗?”我一脸的祈求。

“没问题,我就喜欢调教小孩子。”

就这样,我结识了马丁,后来我才得知他是我们这片最受欢迎的街球手,炉火纯青的运球技术,闪电般的速度,使他得以扬名南山公园,成为最的街球手。

马丁虽然比我大了不少,但是我们很谈得来,他也十分乐意抽出时间对我进行篮球启蒙教育。我在马丁的调教下运球有了长足的进步,我的优点是身体灵活,脚步移动快,在提高了运球技术后,我的特长得以发挥。

一个暑假过去了,马丁要去邻近的城市去打街球赛,我很想陪他去,但是当我看到那高昂的车票时,我犹豫了,马丁受他可以替我买单,我没接受,我是个敏感的人,十分不习惯事事靠朋友。

我和雷蒙都上去了附近的K中上初中了,虽然我的球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和雷蒙还是有很大差距,我们很快都入选了校队。我选择了99号,雷蒙选择了33号。(雷蒙很崇拜奥尼尔,就选择了和他相同的号码)雷蒙很快就坐稳了主力,校队的J教练很欣赏他,总是个他机会。我则是个边缘人物,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已习惯被忽视的感觉,我依然是最刻苦的那个。

………【起步篇第一节】………

初中的生活很精彩,尤其是对于雷蒙来说(雷蒙,12岁,身高186公分,体重85公斤,中锋),他高大结实的身材,出色的球技吸引了大批女生,我几乎一周就能看见他换一个女友。他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中有许多人想和他结交,但是雷蒙最好的朋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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