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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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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说明:石越的新官职:提举胄案虞部事。很显然,这个官职历史上不曾有过,但是我询问过不少朋友,他们都一致同意这个官职的名称在北宋是合情合理的。这个官职的大约职权范围是对胄案与虞部进行管理,但是胄案与虞部各自依然有其自己的长官,这一点是要特别说明的。另外胄案就是军器监的前身,而虞部则是掌管天下矿产的部门。

一个道歉:二十四桥明月夜被我从扬州移到了杭州,显然是阿越的错误,在此道歉。

作品相关 关于接下来小说中的一点内容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7…11…16 8:30:02 本章字数:1429

现在第八节《离间计》已经交稿,第九节章节名暂订为《汴京新闻》,第十节章节名暂订为《吕氏复出》,纲要皆已写好,这两节会有一系列冲突,但也有几点要事先说明的:

一、关于吕惠卿复出的问题。我算了一个,吕惠卿丁忧至此时复出,很有可能不及三十六月,但肯定不止二十五月——但我现在没有时间考证吕惠卿历史究竟是哪一个月复出的了,总之相差不大就是了。而三年之丧礼,《左传》以为二十五月即为礼,《公羊》才主张三十六月为礼。所以就算吕惠卿不到三十六月,亦未必不合礼法——虽然我也没有时间考证宋人究竟是守公羊礼,还是守左传之礼。情节上需要吕惠卿比我在史书看到的有记载的月份略早几个月复出,那就只有从权。不过既然合乎礼法,应当无损于合理性。在此事先说明,是为了避免以后的指摘。——之前有朋友建议我让吕某夺情,被我否决了,以吕惠卿之聪明奸巧,就算皇帝夺情,他也不会答应,反而白白给他机会增加名声值。呵呵

二、第八节中继续提到了折扇的问题,估计很多读者以为我不纳谏言了。呵呵……但是这有一个说明,北宋的笔记小说中,明明提到了有折扇,大约是郭若虚的记载吧,还有,折扇并非出于高丽,而是出于倭国,不过由高丽使节带到中国。而最迟到南宋,就分别有折扇铺和团扇铺,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读者以为北宋没有折扇?折扇不流行那倒是真的,而我正是想借此细节显示王元泽的与众不同。我不可想像王元泽摇着团扇像什么样子!实则折扇之流行,还在明代中叶之后吧。另外,虽无记载表示北宋就一定有折扇铺,但是我还是让它有了,因为我以为以汴京的繁华斗丽,这并不奇怪。

三、关于第九节的情节。第九节的情节设定,是我和别的架空作者观点不同之处,也是很可能有一些读者觉得不爽之处。因为到了第九节,我前面的主张:我笔下的人物,哪怕是小人物,之所以跟随主人公前进,不过是因为大家的道路恰巧相同罢了!这一节会充分表现出来。奴才这东西,在北宋的士大夫中,并不流行,而白水潭的学生教授们,也从来不会以为石越是他们的主子。如果有读者曾有这种误会,在第九节只怕会感到痛恨——当然,也许我写得不会那么有感染力。阿越先打个预防针,至于是好是坏,看了之后大家再评说吧。

四、关于考证的事情,考证是我写作的乐趣之一。不让我考证细节,我写得索然无味。所以不以为然的读者多多体谅吧。人各有好,喜欢指出细节错误的读者,请和我一起多多努力。

五、关于文言文的问题。小说中偶尔会有一些文言,除开关于青苗法那一段,大部分文言读者不看,我在后面也会交待大意,不过看了话更能领会一层味道罢了。不过我会尽量少用文言。不过也不会不用,如第七节那样的文言,只怕后面还有。我认为那东西象是调味剂,放一点进去,很多读者可能觉得更有味道。不过如第七节那样的文言,我一般在后面交待大意的,不会影响一部分读者的阅读。顺便说一句,偶尔读点文言,可以让你更像个中国人。:)而《英杰传》的体例,用文言可能更有意思,更好写。不过我会尝试写几篇白话《英杰传》试试。

六、我不太喜欢把小说写成侦探小说一样的,虽然比较有意思,但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环环相扣,算无遗策的事情,多半是一厢情愿的居多。成功的人大半倒是因人成事。第八节、第九节接连写到阴谋与算计,用得都是比较简单的计策。也不知道大家观感如何,如果看过后有所批评,请尽量的详细吧,或者对我有参考。

最后,对大家对于钨钢的指教,再次表示谢意。

作品相关 《声明》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7…11…16 8:30:02 本章字数:404

阿越在此声明:永久性禁止异侠网转载、刊登《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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