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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因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春”风不度玉门关?
“快餐50,包夜100,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还可以打折的。”前台女热情不减,热忱、熟练地向马义介绍卖肉行情。
“……”马义被前台女的专业术语弄得一头雾水,幸好他脑子够灵活,从较容易理解的术语“包夜”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理解了此“快餐”非彼快餐,而是指与小姐只打一炮,然后给钱走人那种。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人生里,马义只买过猪肉,从来没有买过“鸡”肉,他不知道这行当里价格居然还有打折的,听起来倒挺新鲜。市场经济果然已经深入人心,连小姐都懂市场营销。
“小妹都是从dg那边回来的,受过g式iso培训,技术全面,开放大方,包你满意。”前台女用自家胸器磨蹭马义的手臂,马义顿觉鸡皮疙瘩汹涌而起,前台女察言观色看到马义似乎还不为之心动,干脆拿出店内珍藏,嗲声说道:
“帅哥好高的眼界哦,g式小妹都不动心,那就让本美女亲自出马陪你玩怎么样?我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价钱是要翻倍滴鹅。”
一股沤酸味涌到喉咙,马义赶紧憋住,生生咽下那股异味,他不敢吐,他怕嘴一张,不仅刚刚的饭菜全都吐出来,恐怕隔夜的饭菜也会吐出来。马义一只手抚着辛辣的胸口,一手擦拭着眼角被憋出来的泪花。
“美女,你太美了,简直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是,我没钱,我的钱都在我老板那里。除非你免费陪我玩。”马义为了摆脱纠缠,随口撒了一个谎。
镇店之宝表示怀疑,她直接伸手掏马义的口袋,马义也不反对,任由她搜,他的钱都放在他的储物空间里,镇店之宝就是将他的衣服给剥了一样找不到。搜了半天果然一毛钱都没能搜到,镇店之宝只好悻悻放开马义,马义重获自由,立即上楼进房。
马义洗了个冷水澡,然后四仰八叉躺床上,四周一片寂静,马义毫无睡意,他在猜测路云做的是什么生意。
他蓦然想起自己对路云除了知道她名字是路云外,其实他对她并不了解。现在回想起来,她一点都不象生意人,她身上没有生意人的精明和市侩,反而在她美貌的外表之下,有一股萧杀之气时隐时现。
“莫非她也是三金帮的人?”马义一激灵,随即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她是三金帮的人,恐怕早就取自己项上人头了,虽然她没有这个能力,而且她也说过她看不上50万花红,但她一定会有所行动。
因为追杀令是三金帮老大东方鑫下的,她不可能敢违背。
如果她真是生意人,也绝对不是普通生意人,生意绝对不是普通的生意,那么又是什么生意能让人有杀气呢?
杀手!是的,只有杀人的生意才会让人身上有杀气。
难道她是杀手?
马义左想右想,觉得路云不象杀手,她没有杀手的冷酷无情,人性淡漠,而且,对于杀手而言,她似乎长得单薄了一些。
“这小妞是干嘛的呢?”马义翻来覆去想不明白。他相信路云不会忽悠自己,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她不是奸佞狡诈之徒,不会欺骗自己的救命恩人。
退一步来说,就算她的外表掩饰了她内心的邪恶,自己在大余乡展露的手段她不可能不会有所顾忌,最重要的是自己除了一具并不算很帅的皮囊之外,其实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家掂记的。
想通了一切,马义也放下了心,夜色渐浓,马义也渐渐睡去。
……
小东其实只是三金帮外围的马仔,要想加入三金帮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但是小东是个有理想的人。
有理想的人,活着才会有精气神。
成功进军地下世界就是他的人生理想,他的偶像就是三金帮的东方鑫,虽然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老大,但是他听过n遍有关他的光辉事迹。东方鑫也许并知道他还有小东这号粉丝,但是并不防碍他成为小东的偶像,人生奋斗的目标。
“尚哥,我表弟说马义在大余乡出现。”接到秃瓢的电话,小东立即向带队老大付天尚报告。
付天尚是三金帮的正式弟子,统管着小东一干外围人员,干一些比较低级的活,比如收保护费,打砸商铺,也偶尔负责从这些外围小弟中挑选优秀分子充实到三金帮,为三金帮补充新鲜血液。
小东虽然很想将这个来之不易的情报直接上报给偶像东方鑫,献功取媚,可惜自己的级别太低,根本联系不上三金帮的灵魂人物,他只好勉为其难,将情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