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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打人不是黑人斯托夫,而是雪飞鸿。
高大魁梧像肉山般的黑人斯托夫趴在地上,卷曲着身体,痛苦地挣扎,而雪飞鸿用拳头打了还不够爽,又用脚狂踹,最后打得有点累了,吩咐金毛拿棍子来,等不及,再抄起椅子,没头没脑地狂砸一气,直打得黑人斯托夫哀叫连连。出奇的是,斯托夫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滚动,连爬也爬不起来。黑人斯托夫有一个同伴,那个白人阿瑟,本来可以帮忙的,可是这个家伙此时吓得脸色铁青,一动也不敢动。
他看见蛮牛般强壮的斯托夫让对方一拳就揍倒软跪在地上,吓得亡魂俱冒。
斯托夫在自己这个小队中。近战实力能挤排在前五,抗打能力强悍,他甚至可以和非洲大草原的野牛角力,现在却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自己要是上去帮他,那岂不是找死?
本来可以掏枪帮忙,但场边还有一个人。混血女杀手,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
她的手,正按在腰间。
阿瑟相信,在自己拔出手枪地一刹那,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挂了。除了做旁观者,做什么都不适合!
“如果比皮肤黑,本公子比不上你,如果比智商低,本公子也比不过你,如果比别的,你这满身臭气的家伙还有强过我地地方吗?想打人不是不行,你得看地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d城,我们的地头。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雪飞鸿打了一通。又接过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忽然叹气道:“何必呢?大家都是文明人。何苦动手动脚,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
“轰!”众人一听,全体倒地。
打人就算了,都打得对方都快挂了。你还很为难?还让人活不活啊?
“大家想要珠子,我知道,不过相信大家也知道了,强抢,肯定是行不通的,如果大家真地想要珠子,跟我赌一手吧!赢了,你们把珠子拿去……”雪飞鸿在金毛屁颠屁颠的伺候下,重新坐下来,看着混血女杀手微笑道:“你很聪明,如果刚才不收枪,我想,有人会躺下的……”
“我不那样,认为,你的确让我走眼,很强,但是我,并不怕你,我可以杀了你!”混血女杀手傲气冷哼一声。
不过,还差一些火候。
再火上加油,来点更香艳的!
丁玲当着那么多人面,本来落不下面子,可是不知怎的,听他的话,帮他吸走了夜明珠上的红酒。
谁不想这家伙坏死了,说话暧昧得要死,让她羞涩难忍,禁不住用小手打了他好几下,最后脸红如绯,羞不自胜地低下头,再也不敢看人……人们却惊讶地看见,丁玲的嘴唇,微微染了一种淡淡的紫意,让她看起更添一种说不出地奇异魅力。
这个珠子,似乎不是普通夜明珠那般简单……所有人地心都升起了这个疑团。
“这个珠子,全名叫做彩虹丹心绛璃珠,就是说传说中能够让女人青春永驻的璃珠,什么?你们这是什么表情?你们都没有听过啊?”雪飞鸿脸上地表情,简直当全场的人都是乡巴佬,那种惊讶,就像责疑大家怎么不会床前明月光这首诗一般,直让众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咳咳,看来不给你们上上课是不行了……”雪飞鸿很牛逼地站在椅子上,背负着手,像大学讲师那般,神气兮兮的仰首看天,准备开口继续忽悠人。
“关于彩虹丹心绛璃珠,这个,据说有很多,具体数量我也不知道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它最少拥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我这颗,就是蓝珠,它散发幽幽蓝光,内部贮含有神秘的能量。以前宫里的妃嫔,常会用这种东西保持青春,吸引皇帝的注意,每天,她们都会把璃珠放在清水、奶又或者茶中,浸泡之后,然后长期服用……”雪飞鸿说出了一个让女人们激动难禁的消息,这家伙站在椅子上,很牛逼地背着手,也不看人,仿佛绝世高手站在紫禁之巅那般。
“好!”胖子忍不住赞了一声好,雪飞鸿摆手示意他别开口,免得让人误会是托。
大家其实也想赞扬很久了,可是没机会。
终于有个身份高贵的靓丽少妇,急不可待地站出来,问:“璃珠的能量真的能够让人青春永驻吗?”
她的问题,可以说,代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一件宝贝再珍贵,如果对自己没有作用,那么不值得为它付出大代价,可是它若能使人青春不老的话,这样不论何种代价都要拿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