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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绝对是被不知名的老鼠咬死的!�”齐欢说的十分肯定,就是眼睛多眨了几下。
“那尸体呢?”
“大概被老鼠埋了!”只要没有证据,就算她说兔子长翅膀飞走了都没问题。
昨天两人出去逛街,正好看见有人捉了几只活兔子在卖,齐欢说什么都要买一只,说是回家当宠物。结果,墨夜花钱买回了兔子,二天现一只烤熟的兔子腿出现在书房里。
那只灰色的胖兔子却不知所踪。墨夜十分想知道,家里的老鼠到底有多大,竟然能够咬死一只那么肥硕的兔子。
“兔子肉的味道如何?”揽着齐欢往回走,墨夜突然问了一句。
“挺好,就是忘记放盐了。”
墨御离开之后,再也没有人过来打扰他们,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不过那方家大小姐没过多久就因病离世,接着就是圣旨降下,说方家欺君罔上,好在那皇上还不算荒唐,只是没收了方家的家产而已。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足够让方家从此一蹶不振了。
曾经名震锦绣城的方家,就这么在一眨眼的时间,消失了。很快,方家的大宅子就被另一户从京城搬来的荣家给买了过去,听说荣家的大小姐是当今皇帝最宠爱的妃子,听说荣家也是以织造起家,听说……
传闻永远是人家说的,听着可乐却不可信。齐欢没事儿的时候,就跟墨夜坐在二楼,听着楼下议论纷纷。关于曾经的方家,关于方家那个早逝的大小姐方织锦,关于荣家……
凡间,就是这样,荣华富贵转眼成空,活了一辈子,执着的到底又是什么呢!无论锦绣城来了谁,这里也不会为谁改变。
齐欢站在酒楼包间的窗户边,伸手推开雕花窗,窗外一片金灿灿的阳光洒了进来。
“容易晒黑。”
墨夜站在齐欢身后,又把窗户给拉上。他是鬼,当然会讨厌阳光,虽然以他的修为,阳光对他来说不会产生一丁点伤害,但感觉仍然不怎么舒服。当然,按照齐欢的理解,那绝对是心理作用,这男人,就应该蹲在角落里长蘑菇才对。
“再不晒晒太阳,你身上就长毒蘑菇了!”把墨夜的手拍开。齐欢再度推开窗户。
“那不是正好,你不是想吃蘑菇了。”
“留着你自己吃去吧。”探出头往下看,对面就是街市,倒是挺热闹的,底下的小吃摊子散出阵阵食物的香气,让齐欢的口水不住往下流。
天天吃肉,偶尔也是要改变一下口味的。今天姑娘她心情好,吃点别的。
“我请你吃馄饨?”
“……可以请个贵一点的东西吃么?”几枚铜板一碗的馄饨。还需要齐欢用上一个请字,真是好大一个面子。
“那吃馅饼吧,那个比较贵。”
是啊,馄饨五枚铜板一碗,馅饼六枚铜板一张,的确是贵了点,最悲剧的是,就算是六枚铜板,请客的是齐欢,可是最后付账的仍然是他。
墨夜动了动嘴,决定还是不要跟齐欢争论付账这个问题比较好,男人嘛,养家也是应该的!哎。
拖着不怎么情愿的墨夜走下楼,两人直斧对面的小吃摊,齐欢刚挤到摊子前,想要买两张馅饼尝尝,突然现一个青衣道士也挤了进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灵云子他儿子】………
那道士除了身上的衣服能让人看出来是青色的以外,其他哪位都黑的可以,就连一直往里冲的齐欢看见那道士,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退了出来。
没一会儿,馅饼摊子上满满的人都推到后面围城了半个小圈子,只剩下那头头散乱的道士站在摊子前面。
“老板,给我是个馅饼。”道士从身上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出来一
块碎银。
虽然老板是很不满他把客人都给吓走了,不过生意还是要做的,从锅里铲出十个热腾腾香喷喷的馅饼,用油纸包好,递给那个道士。
道士接过馅饼,也不管那东西有多烫嘴,打开油纸狠狠地咬了一
口,胡乱嚼了嚼,押着脖子吞了下去。
看着那道士退到一边去了,要买馅饼的人又挤了上去,齐欢动作慢了点,现老板已经被人围堵起来,连脑袋都看不见了。
算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太饿,还是等等人散了再说吧。怪就怪自己没有这道士的气场,看看人家,买东西买到清场。
想到这里,齐欢忍不住又看了眼那个青衣道士,开始齐欢还觉得没什么,可是越看越觉得这道士面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