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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还长,遇见的人还很多,碰到的事也还不少。林雨溪是得到了这些员工的理解了,可有些难缠的人会让她的路好走吗?
☆、第四十一章罗敬轩
自从上次去万思集团遇见吴茜并且狭路相逢以后,林雨溪就不大愿意去万思集团了。除非有公司里人手安排不过来,她才会去。
宏伟公司和万思集团合作的项目其实是郊区那块很多人打破头皮争着抢着的地皮。
之前万思集团找来吴茜这个身价不菲的国际巨星来拍广告,就显示出那些经过大量财力物力人力投资的建筑的价格会很不一样。
能顺利拿下和宏伟公司的合作项目,罗敬轩在梦里可都弯着嘴笑着呢。毕竟,能魏子健合作可不是每个人都能遇上的。
这会儿,工程也都动工了,成功指日可待。他就想着,哗啦啦的闪着金光的钱都被他抱着睡觉。罗敬轩绝对是个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的人,如果你让他被铺天盖地袭来的钱砸死他,估计他也会笑着接受呢。
在罗敬轩的心中,金钱永远排在第一位。
二十年多年前,他还不是A市有头有脸的人物。那个时候的他,身无分文,落魄不堪。
那个时候的他虽然身上没有一分一毫,可他有头脑,他懂得利用某些东西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罗晓曼的母亲,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郑媛是当时一家在A市也算是个大公司里的董事长的千金。
落魄穷困的他想了这么一招,拿着自己的假意去换取郑媛的真心。
他天天在郑媛面前忙前忙后,嘘寒问暖,假装自己爱郑媛可以爱到连命都不要。
那个时候,就算他天天这么做,郑媛也并没有提出和他结婚之类的话。他想着要是郑媛能接受他,他就可以奋斗很多年了。
其实,郑媛早已被他的虚情假意淹没了,她以为罗敬轩是真心实意地爱着她的,是爱她爱到可以付出生命的。她不是不想嫁给罗敬轩,而是她父亲早就已经为她定下婚约且订婚了。
用句俗话来说,罗敬轩就是赤裸裸地勾引有夫之妇啊。
正当罗敬轩苦于还没有把郑媛拿下手时,机会来了。
郑媛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一辆银色的小轿车迎面驶来,并没有要刹车的意思。走在郑媛后面的罗敬轩早已察觉到这辆车的不善一举,可他在犹豫。
他想啊,要是他不救郑媛吧,他就会越来越没有机会当上门女婿了,他的目的也会因此永远不会达到了。可要是救了,那他的小命他不知道会不会保得住啊,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他也害怕啊。
可转而一想,他现在过的生活,那是和猪狗差不多的啊。住在贫民区,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天天受尽别人的冷眼与嘲笑。那种没有钱的日子,他觉得和死了没有什么差别。
他觉得,也是时候赌一把了。
要么拿命去换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要么留着命过一辈子像猪狗一样的生活。猪狗的生活他过过,所以他懂得这滋味。过这种生活,比死更惨。
千钧一霎的时候,在郑媛的惊恐的尖叫声中,他冲了过去,被撞出了十多米远。上天待他不薄,这一撞不但没死,还真的让他如愿当上了郑家的上门女婿。
从那以后,他就飞黄腾达了。那命换来的钱啊,他这辈子和钱就杠上了。
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他现在也算是个上流人物了,可他却还想站在更高的山顶上,挣更多的钱。
魏子健,就是他爬得更高更远的垫脚石。他的女儿,必须得给他勾引到魏子健当上魏夫人。
他坐在书房里的椅子上,看着书橱里的书发呆,想着怎么让自己的女儿接近魏子健。
他的脑袋就像是工地上那种搅拌石头和水泥的机器,拼了命地转着。凝神的他表情严肃,突然横着眉冷笑了起来,想必是想到对策了罢。
对于这种靠接近人达到目的的事情,他可不是第一次做,做得多了,人也就熟练了。没有人教,也能够无师自通。
他拉响铃,让佣人进来,等候他的吩咐。
“老爷,有事您吩咐。”佣人问道。
“去给我备好车子,等下我要出去一趟。”他沉着脸,完全不像在魏子健面前讨好的模样,这么些年,他倒是习惯了摆老爷的架势了。
“然后再去把小姐叫过来,说我有要紧事要找她。”
罗晓曼在来的路上有想着他父亲叫她来的目的,在她的心中,她觉得肯定没什么好事。
她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