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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等得之回应,就有花店小妹走到她们面前来,“请问哪位是叶得之小姐,这是您的花。”
得之眼光扫下去,呵,一盆铃兰,样子清雅香气宜人,她记得很多名牌香水都有铃兰香型,一点点从皮肤渗进灵魂。
送花的人十分用心,知道她不是用一捧荷兰玫瑰就可以打动芳心的寂寞女郎。送铃兰,真的好像是小说的桥段,兰花是何等的优雅高洁,不过这些伎俩真的很让人受用,至少,她叶得之是这样。
银灰色的卡片很是精致,上面的字确是手写,飞扬凌厉,她并不熟悉,但是卡片上的字却让得之很感兴趣,谁曾为我束起许多花枝
灿烂过又憔悴了的花枝
谁曾为我串起许多泪珠
又倾落到梦里去的泪珠
我认识你充满怨恨的眼
我知道你愿意缄在幽暗中的话语
你引我到了另一个梦中
我却又在另一个梦中忘的你
我的梦如我的遗忘的人
哦,受过我暗自祝福的人
终日有意地灌溉着蔷薇
我却无心地让寂寞的兰花愁谢
终于有人文艺到了用徐志摩的诗追求女孩子的地步,得之对这个人霎时有了兴趣,可是卡片上除了这首诗连个落款也没有,花店小妹也不肯透露半个字,得之撇嘴,我就不信,你永远不露面。
昏昏沉沉过了一天,得之神智在快下班的十分终于变得清醒,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唱起来,号码似曾相识,“你没有让我的兰花寂寞愁谢吧?”
原来是他。
“殷先生,我很喜欢那盆花,谢谢您。”
“那可以请喜欢我的苦心的叶小姐一起晚餐吗?”
“今天我要健身。”
“我可以等。”
“那你就等吧,啊,我要接个电话,不好意思……”
得之匆忙挂了电话,原来是他,自己早该想到,昨天太过混乱,她还没有时间想清楚这个殷其雷到底要干什么,他是因为什么走到她的身边,她必须睁大双眼看个清楚明白,因为她再也没有做错的机会,再摔一次会粉身碎骨,永世不得欢颜。
她不是没有应酬过别人,吃一顿饭或者是看一场话剧,后来不肯出去人家也不再勉强。可是殷其雷这个人应酬起来真的很有风险,昨晚那支舞已经让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害怕,害怕再次走入深渊。
拿起包包下班,得之又望了望那铃兰一眼,她不是个可以被轻易打动的人,说实话她真的喜欢这份礼物,新颖别致,花足心思。可是送礼的人的心确实至关重要,太多人因为感情纠葛万劫不复,她不愿意这样。
偌大的瑜伽教室,得之的脖子隐隐酸痛,汗水沿着身体缓缓淌下,整个人都舒展开来,惬意极了。可是得之的手机铃声却划破了一室的宁静,她本来不想理会,可是某人相当执着,铃声响个不停,甚至连温婉可人的瑜伽教练都忍不住提醒她,“叶小姐……”
得之一阵脸红,只得收拾了东西跑出来接电话,还是那把低沉好听的声音,晚上听起来,魅惑极了,“我在会所门口等你,给你十五分钟好吗?”像是志在必得,根本不容她拒绝。
“我说过,我在健身,我 ……”
殷其雷并不理会,“还有十四分钟,可爱的得之小姐……”
得之没办法,只好草草洗完澡出去,走出会所的时候头发都是半干的,远远就看见殷其雷倚在一辆黑色的跑车上,他只穿一件黑色凯斯米大衣,里面是黑色衬衫,并没有系领带,显得他落拓不羁,有几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味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得之觉得自己笑得很僵。
“只要有心,找到一个人很容易,并不需要等七年。”
听得此言,得之脸上微微变了颜色。
第十七章 欲盖弥彰
“这并不是个秘密。”得之笑得很职业,但心中已经警铃大作,她不是在意别人提起过去,而是害怕有人利用这段过去。
殷其雷替她拉开车门,“谁没定过一两次婚?”
叶得之穿着白色短外套,头发披散在肩膀上,一张脸白的近乎透明,因为没有化妆,所以看起来与往日不太相同,眼睛在灯光的映衬下愈发的灵动,盈盈像是有流光闪动。
殷其雷的眸光不由得深了几分,她在他面前从不示弱,让他觉得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这样的女子,对于他来说,是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