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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想死我也!”文焕之惊喜地叫了一声,向叶萱儿扑了过去。
第一百零四章 我们结伴同行
叶萱儿快速往旁边一闪,避过了文焕之的拥抱,向他伸出一只小手。
嗯?文焕之不明所以地望着她,她朝他微微一笑,用自己的小手握住他的大手:“文哥哥好!”给他一个握手礼,代替他想给的拥抱礼。
弟弟对他太生疏了,很久不见了,居然不拥抱一下!文焕之有点失望,不过弟弟的小手摸起来很柔软,又让他的心里有意思甜蜜。
叶萱儿和他握过手后,从钱包里摸出五百两银票:“这幅字很好,我买下了。”
“弟弟,既然你喜欢,这幅字就免费送你了。为兄岂能要贤弟的银两?”文焕之把银两推还给她,然后让书童拿出二十两银子,交给掌柜,付了饭钱。
他是一派掌门,并不缺银两。但是他不喜欢花银两,而是喜欢用自己的墨宝抵各种费用。在别人看来,这种行径很无赖。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的做法并没有错。他的字确实很好很值钱。能得到他的字,是别人的福气。
他这次去珍宝堂参加拍卖大会,是为拍卖他的一副得意之作。至于那本江湖人趋之若鹜的非欢宝典》,他没多大兴趣。他只要一辈子有笔墨纸砚可以写字,并且身边有一知己陪着就好。
去年四月,他在秦贤山庄遇到一个俊美可爱的知己——叶轩弟弟。他一直盼望着叶轩弟弟能到他那里小住,甚至常住,和他每日一起饮酒品书法。然而,当他带着书童赶到雁山派,去接弟弟的时候,发现弟弟竟然失踪了。
他在江湖上到处找弟弟,找了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只得黯然伤神地回到云遥派,每日自斟自饮,自己写字自己欣赏。
今天跟弟弟重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次,他可得看好了,决不能再让自己的知己弟弟失踪了!
“弟弟,你这段时间去哪了?为兄一直没有你的消息,心里苦闷的很!”文焕之伸出右臂,揽住叶萱儿的肩膀,喜悦道:“这次,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回云遥派小住一段时间!你答应过为兄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文哥哥,我这段时间——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等我参加完珍宝堂的拍卖大会,拍下我要的东西,我再跟你去云遥派小住。”叶萱儿以前不太愿意到云遥派小住,因为她那时不懂书法,担心文哥哥每日拿书法给她欣赏。但是现在不同了。她在天帝阁刻苦学了三个月的书法,是书法上有了一定造诣,懂的欣赏书法了。
文焕之的书法确实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书法,比天书的书法都要好,她很欣赏他。
“弟弟,我也要去拍卖大会。我们结伴同行吧。”文焕之见到久违的弟弟,非常激动,要跟弟弟吃则同桌,寝则同床。
叶萱儿见到文焕之也很高兴。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两名侍卫像哑巴一样,老是闭着嘴巴不开腔。她的旅途很乏味啊。有文哥哥陪着,相信他的心情会愉快一些的。
“好的,我们结伴同行。现在我和我的侍卫要去吃午膳。文哥哥,你刚才吃好了没有?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用膳?”叶萱儿笑着问道。
文焕之摸了摸肚皮,刚才吃的很饱,不过他要陪在弟弟身边:“嘿嘿,弟弟,我可以再吃一点,没问题。”
叶萱儿本来想要一间包间,但是包间都被客人订满了。
他们五个在大厅里找了张桌子坐下,店小二很快送上菜单。
文焕之很有经验地说道:“这里的红烧肘子很好吃,酿茄子也不错,还有那个香酥焖肉……”他刚才在这家店里点了一大桌菜吃了,这几道是让他印象深刻的菜式。
“好,就点这几道菜,再来一盘糖醋排骨和红烧带鱼。”叶萱儿把菜单还给店小二,大眼里漾着笑意,嘴甜地对文焕之说道:“几个月不见,小弟发现文哥哥的书法越发灵秀飘逸,生动活泼。那一个个字仿佛有生命一般,在纸上翩然起舞,美不胜收!”
文焕之大喜。这几个月,他也觉得自己的书法进步了耶!但是别人都没注意这件事。还是弟弟有眼光啊!弟弟真是他平生最好的知己!
“弟弟,不瞒你说,为兄这次去拍卖大会正是为了拍卖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把行李之中的一个细长的卷轴取了下来,在上面轻抚了两下,好像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这是为兄耗时三天三夜写出来的一幅字,融合了楷书,行书,草书三种书法。为兄相当自信,此副字就算无法做到‘后无来者’,也一定可以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