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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狗嘴吐不出象牙来!”宁信越咀嚼林晗慧的话越觉得奇怪,这是在褒她呢还是在贬她呢?怎么越听越觉得是在讽刺她没文化没常识没大脑。就像大脑打了除皱针那样。
“拜!”林晗慧提着东西,留下一个坚实的背影,潇洒的挥着手,说,“不打扰你和徐牧涯甜蜜啦!祝你们早生贵子。”
徐牧涯一直板着的扑克脸不小心露馅了,咧开嘴角,对着那个背影说:“谢啦。”
宁信满脑子黑线,林晗慧疯了,徐牧涯怎么也跟着她一起疯呢,真是太幼稚了!太幼稚了!真后悔当初交友不慎,误交林晗慧这个损友。
但若没有损友,人生该少多少乐趣呀?
路人行行匆匆,在大城市中,无论何时何地,大街上的人比蚂蚁窝中的蚂蚁还要多。人们接踵摩肩,谁也难料会有人做出些缺德的事来。
忽然,人群中有个人大喊:“抢劫啊!快来帮忙啊!”
求救人的声音是个女声,徐牧涯看了一下人群,然后转头看着宁信,像是征求意见似的,“你说我要去帮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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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人群中有个人大喊:“抢劫啊!快来帮忙啊!”
求救人的声音是个女声,徐牧涯看了一下人群,然后转头看着宁信,像是征求意见似的,“你说我要去帮她吗?”
“帮她妈干嘛?”宁信故作聪明的白了徐牧涯一眼,随即发现时自己理解错误,又给自己翻了一个白眼,才说,“去帮啊,英雄救美这种好差事你都不干啦?”
“哦。”徐牧涯转眼变身成好奇宝宝,他又问,“我是把抢匪送到警察局呢还是把被抢的东西还给那位女士呢?”
宁信扶了扶脸上的墨镜,擦了擦头上早已干了的汗,语气中流露出八分的无奈,“这有区别吗?”
“当然。”徐牧涯肯定的回答。
宁信擦了擦头上不存在的虚汗,冷冷的干笑两声,语气中带着十分的无奈,“去吧。你负责把东西交给那位小姐,我负责通知policeman来帮你抓抢匪,好不好啊?”
“好。”徐牧涯盯着宁信,丝毫没有要去帮忙的意思。
“你这是要我用天马流星拳送你过去是不是?看什么看!再看人都跑远了!”宁信第一次对徐牧涯展现出龇牙咧嘴的暴龙一面,没有震惊到徐牧涯,反倒把自己吓了一跳。因为宁信自有记忆以来只会微笑、冷笑。大笑是少中之少。
徐牧涯像是嘱托了多大的军令似的,沉重的拍了拍宁信的肩膀,然后一溜烟的就不见了。
宁信本分的走到警察局里,朝昨天趾高气扬的质问她的警察叔叔说:“外边有人抢劫,要不要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就看你的选择了。”
然后留下无语的扯动着嘴角的警察转身离开,走向包围成圈的人群。
两个警察拿着手铐跑向人群,杀出一条血路,宁信明智的跟在他们身后,然后不损一根一毫走到徐牧涯旁边。
那名抢匪以一个非常优美的姿势躺在地上,如果忽略掉他脸上痛苦的表情,应该可以看成乞丐躺在大街上睡觉。这是过肩摔后典型的姿势,宁信无比熟悉,因为这可是林晗慧的拿手绝活。不过看那个人的样子,应该猜得到徐牧涯用的力不小。
徐牧涯捡起钱包,像所有电视剧演得那样,半蹲在跌坐在地上的女士身旁,然后把那个耀眼的地图钱包归还那位女士。
宁信看到这的时候就想扯着徐牧涯走人了,因为那个半蹲的姿势很像求婚有木有?况且徐牧涯人这么帅,旁边这么多人看着他,就想你刚买来的面包,自己还没来得及尝鲜,就被邻家小屁孩抢走吃进肚子里了。那种感觉,很气愤。
谁知道那个女士得寸进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她扯着徐牧涯的衣服,用另一手摸着脚踝,说:“扭到脚了,怎么办?”
“额……”徐牧涯一直都低着头纠结,所以没注意到头上像恐龙吃人的目光。
“帮助老弱病残孕妇及抱婴者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请问阁下属于哪一类?”
宁信在徐牧涯纠结的时候,绞尽脑汁,充分的发挥老妈当作家的优良基因,说出一句像模像样的话。
徐牧涯诧异的抬头,然后站起来,站在宁信旁边,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那位女生听见,“亲爱的,你来啦?”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徐牧涯就是不说话,光是他们两人站在一起,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
“再不来某人就真的要去医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