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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只有他的枪,才可以将人不受半点折磨的远离这个世界。
然而人性都是卑劣的,这个世界没有不怕死的人。
任何人在面临生死的那一刹那,脸上的表情都遮挡不住内心的恐惧,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够长命百岁,能够安安康康。
但想法是好的,而前提必须是你没做过见不得人的坏事,没得罪不该得罪的人,不做亏心事的人,自然不会怕半夜有鬼来敲门的。
第十三章
半个多小时后,车开出了市区,停在荒郊一个废弃多年的烂工厂旁。这个方圆三公里内荒无人烟的地方,是他选择的靶场。
每一把枪,都有它独特的个性,而每一个枪手,要将他手里的枪变成他的朋友,那么首先就得熟悉它,熟悉它的脾气,它的性格,和它组成的每一个零部件。其实人与人之间,要成为朋友,不也是一样要如此吗。
一把新枪,到了枪手的手中,要经过试枪,校枪,调枪后,它才会边成你最听话的朋友,了解了它的一切,将它握在手中,你要打哪,它就打哪,它们是最忠实的朋友,从来不会欺骗你的感情。
天气真得很热,连聂残都不得不走到一棵宽大的树荫下躲避烫人的阳光。他摘下墨镜,端着手里的狙击枪趴在草地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五百米开外的一棵芒果树,这个季节是果实成熟的季节,黄澄澄的芒果挂满了枝头,好不诱人。谁见了它们,都想去咬上一口。
随着一声声枪响,弹壳一个个弹了出来,落到右边的地上。而远处的芒果树下,那一个个熟透的芒果,随着枪声的结束,落满了一地,每一个芒果,都没有被弹头射烂,因为子弹全打在了连接它们和果树的枝条上。
多么恐怖的枪法,只怕是就在去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夺金的射击手们,也难做到如此吧。
看着一地的芒果,聂残看着手中的枪,轻抚着,十分满意的露出了笑容,一丝带着死亡气息的笑容,怪异而又可怕。
杀人前,他的脸上总是喜欢挂满这样的微笑。让人见了,心不觉的都会揪起来,那个时候,绝对没有人会觉得他长得很帅,很可爱了。
午夜,此刻已经是午夜,本该是万家灯火熄灭,千家万户沉浸梦乡的时刻,但在那繁华的城市里,总有着一群生活在黑夜里的人类,过着那昼伏夜出的糜烂生活。
阿得拉是个泰国人,一个土生土长的泰国人,他年轻,又有地位,有才华,又有本事。不过
五十来岁,他就掌握了曼谷市近三分之一的*场所和地盘。
他是个毛泽东思想的狂热分子,他十分信奉偶像那句枪秆子里出政权的经典名言,在他很年轻的时候,他就把偶像的头像纹在了左手臂上,拉起了一帮不怕死的兄弟,开始在曼谷市打打杀杀讨生活。
很多年后的今天,当年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不是死了就是蹲了大牢,惟独只剩他还安安稳稳的坐在那张高高的椅子上。所以千万不要怀疑他的能力和本事,也许曼谷市里杀人最厉害的不是他,但逃生和保命功夫最强的人,绝对非他莫属。
人一到了中年,一到了权力的顶峰时,年轻时的豪言壮气就会被磨灭得踪迹难寻,阿得拉也不例外,他是个非常明白的人,他知道自己身处的位置,也知道天下间,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他甚至知道他的命,能值三百万美金。
他最怕别人要他的命,因为他喜欢活着,活着好啊,曼谷市那么多的美女,他还没有玩够,那么多的美酒,他还没有喝够。
为了活着,为了每天都能享受这种神仙般的生活,他比谁都怕死,每一次出门,身边保护他的人,总是把他围得严严实实。每一个接近他的人,总是要经过全身搜查后,才能走到离他三米以外的距离。就连每晚陪他的女人,连身体最私密的地方都要经过特别的检查,才能爬上他的床。
他的手下都很能干,一个个帮他把生意和地盘都打理得很好,也把他保护得很好。
他的大儿子言,是他的骄傲,年纪轻轻就用那双坚硬的拳头,打服了曼谷所有的黑道分子,很有他年轻时候的影子,也是他心中最好的接班人,他总是在想,自己是不是该把权力交给他了。
他的小儿子邓,是个很杰出的内科医生,定居在美国的硌珊叽市。老子杀人,儿子救人,在他这个不寻常的家庭里,实在是一件很讽刺的事。
他最疼爱的小女儿,还在英国剑桥上大学,成绩优异,长相甜美,也是最让他操心的人。他一辈子拐骗玩弄了不知道多少漂亮女人,他不想自己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