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倏地,那枚珠子陡然跳跃起来,离开了杨乐天的手掌,飞起一尺来高,通体散发的光已不再似平rì皎月般的银辉,而是一种迥异妖艳的红sè,红得如地狱中的烈焰,血泊中的玫瑰。
杨乐天和飞鸟俱都瞪大了眼睛,望着这个烁烁发光的红球,一时间无以言语。
“嗖——”那颗珠子陡然飞掠到杨乐天的头顶,飞鸟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啊!”他叫了一声,迅速将手抽回,摊开一看,掌心之内瞬间鼓涨起来几个热泡。
然而,杨乐天却仿佛被什么力量压制住身体,不得动弹,唯有两只黑sè的瞳仁正随着那个红球缓缓移动。
红球悬浮在空中,散发出的光越来越明,最后亮得竟令二人无法睁眼。待那团光亮到极致之时,倏然拨开一线,好像乌云密布过后的天光重现,红得如朱砂一般的光从杨乐天的头顶笼罩了下来,一直覆盖到他的脚趾。
“呃……”床上的人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全身的热血也随着如沸水般滚了起来,迅速流入受损的五脏六腑,那些带着病灶的五脏,仿佛如久旱逢甘霖的庄稼,以极快的速度吸收着血液中莫名的能量,而那能量来源正是眼前这颗赤红的珠子。
眼睛已经完全闭合了,待再睁开时,杨乐天感觉自己的灵魂飘出了躯壳,不多时,那灵魂兜转了一圈又回来了,然而,回到他体内的,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副灵魂。
是的,他的灵魂重生了,带着完好的五脏和新鲜的血液,回到了那副俊美的外壳。珠子的光亮也熄灭了,恢复了往昔的清光,而那清光中有红sè的小虫在珠体下自在游曳,一条条仿若细线。
“当!”珠子如铁球般地砸向地面,滚了几滚,咕隆隆滚向床下,砰地撞上了床腿,静止不动了。
“幻、魄、珠!”深吸了一口气,杨乐天清楚地吐出了这几个字,用手撑床,一跃而起,不仅是手腕间的断骨和割伤不再痛了,连身体也仿佛回到了几年前的强健之态。
“这个就是武林中争夺的风风火火的幻魄珠?”飞鸟感受着掌心热泡带来的火灼般的痛,目不可信盯着滚落床脚的那颗夜明珠——不,应该是幻魄珠!
杨乐天点了点头,走过去拾起宝珠,此时的幻魄珠已不再烫手,而是像雪一样冰凉,珠中那些清晰可见的红sè‘小虫’乖乖地蛰伏着,一动不动。
回过身,杨乐天的脸上带着狂喜的笑,因为他终于摆脱了病魔的困扰,可以和琳儿白首偕老了。
他定定地看着手中之物,连指甲都颤抖起来,这次不是因为手上的伤,而是缘于他从心底涌现出来激动,正如瀑布飞流直下激起的磅礴水浪,撞击着那颗早已因病而死的心。
“想不到这幻魄珠的开启之法居然是——鲜血!”
“鲜血……”飞鸟喃喃,听到这句话,他内心好像突然间被压上了什么重物,许久都说不出话来。憎恨,他不是最讨厌这种红sè的液体么,粘稠恶心,令人厌恶,怎么这东西还可以用来救人的么?
“义弟,别愣着了,大哥已完全康复了,该替我高兴才对。”杨乐天拍上飞鸟的肩头,对着那张僵硬的脸,朗声笑着。
“对,对,大哥说的是,高兴,该高兴啊!”飞鸟有些木讷地点头,旋即便真的开心起来,也拍了拍杨乐天,“走,我们去喝酒庆祝一下!”
“喝酒?好,只不过……你的毒是否真的解了。”
飞鸟苦笑:“当然,不,其实我根本没有中毒……”顿了顿,想起了那个令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低头一叹:“算了,不说我了,咱们走吧。”
“嗯,走吧。”杨乐天笑了笑,看出了飞鸟的难言之隐,也无谓揭人疮疤。
二人迈步出了门口,飞鸟却突然驻足,看着惊疑回身的杨乐天,微笑:“大哥,上天给了你重生的机会,你是否可以真的重生?”
………【第九章 一品花酒】………
() 重生,顾名思义就是重新再活一遍,从出生时再活,从未入世事之时再活,你还是你,带着重生之前的经验,把做错的事换一种方式重新再做一遍,让未来的自己不会后悔。但是,对于杨乐天来说,这一点显然不切实际,杀了就是杀了,死了的人不可能复活,而他所能做的仅仅是弥补。
天气很冷,不过却有一轮高高的rì头悬在头顶,温暖着那些被冰露凝住的世间万物,一切有生命的,没有生命的。
站在如此温暖的阳光下,杨乐天的心也如一块刚出炉的烤红薯一样,滚烫,他深深地看了一眼他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