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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步子,走到了乐队前面,先跟萨克斯手来一个深情的对看,然后转过脸,在一秒钟之内,从观众里面找到那双最为惊喜的眼睛,给他一个掏心掏肺的笑。偶尔运气不好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抬起眼睛看我,我也还是要笑的,笑给这满屋子的灯光看。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不是唱歌,我是在恋爱。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三餐一宿,也共一双,到底会是谁?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台下你忘,台上我做,你想做的戏;前世故人,忘忧的你,可曾记得起?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
柔一点儿,软一点儿,再柔软一点儿,不用怕,只要你自己全神贯注地让白己千娇百媚了,就没有人会笑你轻贱的。你,你老婆要是看到你脸上此刻的微笑一定会来拧你的耳朵;你,专心一点儿听音乐好么?别总是把眼睛扫在我的大腿上,你不尊重我是小事,你不可以不尊重梅姐的歌;还有你,鬼佬,省省吧,装什么矜持?什么肤色种族宗教的,男人就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最后是你,小男孩,你一直在踌躇着要不要把餐桌上那枝玫瑰花给我吧,你才多大,休满十岁了么?来嘛,我喜欢你的花,我只喜欢你的花。
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每一个人。你们给了我这几分钟的充满欲望的微笑,我给了你们满满一个胸膛的温柔。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间上终老;
离别以前,未知当日相对那么好。
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掌声是零零落落的,本来这西餐厅里没有多少人。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小男接终于鼓足了勇气,笨手笨脚地把攻瑰花从细颈瓶里拿出来、可能一下子太紧张,把瓶子带翻了,清水浸透了桌布。他妈妈跳起来,熟练地照着他的脖颈来了一下。他的脸涨得通红,耷拉着脑袋颓丧地坐在那里,不敢再抬头看我。我知道,他可爱的小自尊不会允许他再来把花拿给我。于是我把麦克风随意地丢在桌上,走到他身边去,从他们一片狼藉的餐桌上拿起了那朵掉进蘑菇汤里的玫瑰花,把它很珍惜地举在胸前,那上面浓浓的奶油味直冲到了鼻子里。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的脸,我勇敢地、小心翼翼地直视着他的眼睛,就这样暖暖地、悲从中来地看了进去,“谢谢你的花。小帅哥。”我一边说,一边凝望着他的表情慢慢从错愕变得羞涩。
Peter从后面走了上来,自然而然地,紧紧拥抱了我。我老去的故人在拥抱我。“美美,”他在我耳边说,“嗓子没坏太多,就是广东话咬字没那么准了。可是你在台上还是一样的好,小骚货。”
“Peter哥,”我轻轻地笑,“我真想你们。”
海浪在远处沉默寡言地响着,那种浪涛声类似呼吸,即使被人听见也可以忽略不计。透过他的肩膀,我看见了方靖晖微醺的脸庞,他在笑,他兴致勃勃地跟江薏说起了美国,说起了他那么多年其实从来都没有去过的纽约。他永远不会参与和见证对我来说至关重要的时刻。我知道,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早就教会了我这个。
灯光的浓度似乎是随着夜晚逐渐加深的,开始是橙汁,把人的身体跟眼神浸泡得越来越软;后来变成了香槟,整个脑袋里所有的思想部变得柔情蜜意起米;最后终于成了威士忌,人们都开始眩晕了,灵魂跃跃欲试地挣扎在出窍的边缘。该发生的事情都会在这个摇摇欲坠的时刻发生。我们一起有些踉跄地回房间,Peter坚持要送我们,歪歪扭扭的步子踩在地毯上一点儿响声也没有。郑成功突然间在我怀里清醒了,漆黑的眼睛像只躲在针叶林间看下雨的小松鼠。
“江薏,”我拍拍她的肩膀,“这张房卡是我们俩那个房间的。你先回去,我得下去大堂一趟,去让他们给郑成功抹一点儿治疹子的药。”
“好。”江薏迟钝地接过了房卡,以电影慢镜头的速度点着头,“你去吧,快点儿回来。”
Peter和我慢慢地跨进了电梯,它就像一个潘多拉的盒子,慢慢把江薏和方靖晖的背影关在了外面。“Peter哥,谢谢你帮我这么大的忙。” 我慢慢地说。
“举手之劳,别这么见外。”他没有表情,“但是美美,你真的想清楚了?”